新時代我國科技決策問責制的解構和完善——一個整體性分析框架
發(fā)布時間:2021-04-12 23:53
科技決策問責制的建構可從理論層面做出論證,也是不斷提升科技決策水平的現實亟須?萍紱Q策問責制的建構,理論上必須對科技決策問責制的實施主體、問責對象、問責情形和運作程序等做出系統厘定,以實現對科技決策問責中"誰來問責""問誰之責""問什么責"及"如何問責"等命題的明晰化。目前,我國科技決策問責制還存在參與主體較為單一、常態(tài)化問責以及問責的程序性和公開性有待進一步強化和明確的現實缺憾,在加快建設創(chuàng)新型國家和世界科技強國的戰(zhàn)略背景下,當前應重點做好科技決策問責的全程覆蓋機制、有序運作機制、多元參與機制和信息公開機制的建構工作,以推進我國科技決策問責制不斷走向規(guī)范化和完善化。
【文章來源】:湖北社會科學.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8 頁
【部分圖文】:
新時代我國科技決策問責制的系統運作模型
本文編號:313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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