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新面向——以法文化價值為視角的考察
發(fā)布時間:2021-04-25 03:47
以數(shù)據(jù)、算法、超強的學習能力和計算能力為支撐的人工智能的發(fā)展使個人信息的獲取更加廣泛并呈常態(tài)化趨勢,個人信息的商品化、信息主體與信息控制權(quán)的脫離都增加了個人信息保護的潛在風險。而以法文化價值為基礎建立起來的個人信息保護原則與人工智能所要實現(xiàn)的人的價值追求具有目的一致性。因此,聚合現(xiàn)有法律制度形成個人信息保護體系,在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下規(guī)范人工智能,實現(xiàn)個人信息安全,是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新面向。
【文章來源】:學習與探索. 2019,(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人工智能的“智慧”基礎與個人信息危機
二、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新問題
第一,人工智能使個人信息的獲取更加具有廣泛性,并逐漸常態(tài)化。
第二,個人信息商品化使其更易被信息控制者非法利用。
第三,信息控制權(quán)與信息主體的分離又使個人信息處于非安全狀態(tài)。
三、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法文化價值考量
(一)法文化價值的內(nèi)涵展現(xiàn)
(二)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原則的法文化價值
四、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新機制的構(gòu)建
(一)依據(jù)現(xiàn)有法律形成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合力
(二)在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下規(guī)范人工智能,實現(xiàn)信息安全
結(jié)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智慧社會的治理難題及其消解[J]. 馬長山. 求是學刊. 2019(05)
[2]人工智能時代的隱私保護[J]. 鄭志峰.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9(02)
[3]人工智能快速發(fā)展,莫忘保護個人隱私[J]. 何波. 中國電信業(yè). 2018(02)
[4]論個人信息權(quán)在人格權(quán)法中的地位[J]. 王利明.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2(06)
[5]權(quán)利的法哲學思考[J]. 舒國瀅. 政法論壇. 1995(03)
本文編號:3158641
【文章來源】:學習與探索. 2019,(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8 頁
【文章目錄】:
一、人工智能的“智慧”基礎與個人信息危機
二、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新問題
第一,人工智能使個人信息的獲取更加具有廣泛性,并逐漸常態(tài)化。
第二,個人信息商品化使其更易被信息控制者非法利用。
第三,信息控制權(quán)與信息主體的分離又使個人信息處于非安全狀態(tài)。
三、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的法文化價值考量
(一)法文化價值的內(nèi)涵展現(xiàn)
(二)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原則的法文化價值
四、人工智能時代個人信息保護新機制的構(gòu)建
(一)依據(jù)現(xiàn)有法律形成對個人信息保護的合力
(二)在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下規(guī)范人工智能,實現(xiàn)信息安全
結(jié)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智慧社會的治理難題及其消解[J]. 馬長山. 求是學刊. 2019(05)
[2]人工智能時代的隱私保護[J]. 鄭志峰.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9(02)
[3]人工智能快速發(fā)展,莫忘保護個人隱私[J]. 何波. 中國電信業(yè). 2018(02)
[4]論個人信息權(quán)在人格權(quán)法中的地位[J]. 王利明.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2(06)
[5]權(quán)利的法哲學思考[J]. 舒國瀅. 政法論壇. 1995(03)
本文編號:3158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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