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地方政府責任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4-18 13:06
習近平主席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這是對加快建立現代住房制度的精辟概括,是努力實現住有所居的戰(zhàn)略目標,這就為保障房建設指明了新的方向。中小城市是新型城鎮(zhèn)化過程中農村勞動力承載區(qū),因此解決其住房問題已成為必經的重要一環(huán)。中小城市與大城市相比,人地矛盾與房價相對緩和,但隨著新型城鎮(zhèn)化進程加快仍存在不少問題,因其自身特點,中小城市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地方政府應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不能盲目復制。本文剖析了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責任履行不到位的表現,并結合當前“互聯網+”、大數據、“供給側改革”大背景,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新的建議,以期地方政府的管理方式有所突破。本文通過對保障性住房與政府責任的相關基礎理論依據進行分析,并結合中小城市的特點,論述了地方政府承擔責任的必要性以及對地方政府應承擔的責任進行了界定,進而重點剖析了中小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地方政府責任履行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并綜合分析了原因。此外,通過對國外典型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政府責任承擔方式的梳理,為中小城市...
【文章來源】:長春工業(yè)大學吉林省
【文章頁數】:5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部分圖文】:
不同層次收入者住房保障需求
第 5 章 國外典型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政府責任承擔方式及經驗借鑒定經濟能力的中等收入者可選擇購買組屋,高收入者憑借自己的經濟能力在市場上購買自己心儀的住房。二是完備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中央公積金制度于 1955 年創(chuàng)立,是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的社會公益性強制儲蓄,其主要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目的是解決雇員退休的生活保障問題。中央公積金既可以幫助居民解決養(yǎng)老、醫(yī)療等問題,也可以用于居民購買住房的首期付款,這樣增強社會保障能力,降低了居民的購房壓力,提高了消費能力。三是政府主導以出售為主的保障方式。新加坡雖實行市場經濟制度,但保障性住房制度中卻主要實行政府為主,市場為輔的方式,以低價出售給居民組屋,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加快建立現代住房制度 努力實現住有所居——學習習總書記講話的心得體會[J]. 包宗華. 中國房地產. 2018(01)
[2]住有所居是人民安居樂業(yè)的根本[J]. 朱中一. 中華建設. 2017(12)
[3]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習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的報告摘登[J]. 先鋒隊. 2017(30)
[4]新常態(tài)下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問題研究——以三明市為例[J]. 高娟. 遼寧科技學院學報. 2017(04)
[5]新型城鎮(zhèn)化背景下我國保障性住房可持續(xù)發(fā)展路徑探究[J]. 郭娜,何齡童,張寧,劉瀟瀟. 華北金融. 2017(06)
[6]保障性住房保民生,后期服務管理如何跟上[J]. 朱德莉. 人民論壇. 2017(17)
[7]公共租賃住房定價機制研究:以北京市為例[J]. 鄒勁松. 中央財經大學學報. 2017(05)
[8]居者有其屋,其屋宜人居——新加坡宜居城市建設經驗與啟示[J]. 楊虹. 住宅與房地產. 2017(14)
[9]保障性住房的動態(tài)發(fā)展軌跡研究及啟示——以南京為例[J]. 張帆,張建坤,仵亦暢. 建筑經濟. 2017(05)
[10]中央定位:堅持住房居住屬性[J]. 梁倩. 黨的建設. 2017 (04)
碩士論文
[1]保障性住房準入與退出困境及改進對策[D]. 施勤.吉林農業(yè)大學 2014
[2]小城市住房保障模式探究[D]. 楊睿.四川師范大學 2012
本文編號:3145525
【文章來源】:長春工業(yè)大學吉林省
【文章頁數】:5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部分圖文】:
不同層次收入者住房保障需求
第 5 章 國外典型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政府責任承擔方式及經驗借鑒定經濟能力的中等收入者可選擇購買組屋,高收入者憑借自己的經濟能力在市場上購買自己心儀的住房。二是完備的中央公積金制度。中央公積金制度于 1955 年創(chuàng)立,是由中央公積金局統一管理的社會公益性強制儲蓄,其主要由雇主和雇員共同繳納,目的是解決雇員退休的生活保障問題。中央公積金既可以幫助居民解決養(yǎng)老、醫(yī)療等問題,也可以用于居民購買住房的首期付款,這樣增強社會保障能力,降低了居民的購房壓力,提高了消費能力。三是政府主導以出售為主的保障方式。新加坡雖實行市場經濟制度,但保障性住房制度中卻主要實行政府為主,市場為輔的方式,以低價出售給居民組屋,實現“居者有其屋”的目標。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加快建立現代住房制度 努力實現住有所居——學習習總書記講話的心得體會[J]. 包宗華. 中國房地產. 2018(01)
[2]住有所居是人民安居樂業(yè)的根本[J]. 朱中一. 中華建設. 2017(12)
[3]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習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的報告摘登[J]. 先鋒隊. 2017(30)
[4]新常態(tài)下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問題研究——以三明市為例[J]. 高娟. 遼寧科技學院學報. 2017(04)
[5]新型城鎮(zhèn)化背景下我國保障性住房可持續(xù)發(fā)展路徑探究[J]. 郭娜,何齡童,張寧,劉瀟瀟. 華北金融. 2017(06)
[6]保障性住房保民生,后期服務管理如何跟上[J]. 朱德莉. 人民論壇. 2017(17)
[7]公共租賃住房定價機制研究:以北京市為例[J]. 鄒勁松. 中央財經大學學報. 2017(05)
[8]居者有其屋,其屋宜人居——新加坡宜居城市建設經驗與啟示[J]. 楊虹. 住宅與房地產. 2017(14)
[9]保障性住房的動態(tài)發(fā)展軌跡研究及啟示——以南京為例[J]. 張帆,張建坤,仵亦暢. 建筑經濟. 2017(05)
[10]中央定位:堅持住房居住屬性[J]. 梁倩. 黨的建設. 2017 (04)
碩士論文
[1]保障性住房準入與退出困境及改進對策[D]. 施勤.吉林農業(yè)大學 2014
[2]小城市住房保障模式探究[D]. 楊睿.四川師范大學 2012
本文編號:314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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