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共用面積“誰使用誰分攤”原則適用性研究
本文關鍵詞:房屋共有共用面積“誰使用誰分攤”原則適用性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房屋價格一路上揚,作為影響房屋價格因素之一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它的分攤問題亟需解決!斗慨a(chǎn)測量規(guī)范》(下文簡稱《規(guī)范》)的頒布未能全面覆蓋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分攤的所有問題,所以,作為《規(guī)范》的補充原則“誰使用誰分攤”應運而生!罢l使用誰分攤”對分攤面積的界定有著重要作用,但它在某些情況下是不適用的。房產(chǎn)測繪中對“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研究甚少。本文研究“誰使用誰分攤”原則適用性,包括不適用和適用性兩方面情況,探討出一套有利的條件限制此原則的使用。文中大量采用實例、圖文表格,并將適用性和不適用性的評判標準代入其中,驗證適用性的四個使用條件效用性。故本文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3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內涵介紹,包括出臺背景;“誰使用誰分攤”的定義(主體是消費者;客體是共有共用建筑面積中的分攤部位;目標是主體產(chǎn)權利益分配;產(chǎn)權確認方法具有直觀性;影響混淆利益分配;應用具有特殊性)。第二部分是“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不適用問題。此原則不適用問題具體表現(xiàn)在分攤部位不明、分攤產(chǎn)權不清、利益交錯復雜情況下。不適用情況產(chǎn)生原因:房屋建筑設計和理念日益復雜、信息鴻溝、法律法規(guī)不明、開發(fā)商利潤驅動、消費者自身局限性、政府監(jiān)管不到位。“誰使用誰分攤”不適用在專業(yè)、經(jīng)濟、社會等方面產(chǎn)生了不良影響;以及它的評判標準包括外部性、經(jīng)濟等價原則、系統(tǒng)性原則、空間正義等,并例舉了一些“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不適用情況。第三部分是“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適用性分析。闡明了“誰使用誰分攤”的適用性依據(jù):公平原則、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準則、空間均衡原則、謹慎原則;“誰使用誰分攤”的四個適用條件需同時具備,即在分攤主體產(chǎn)權明晰、分攤對象同一層級且功能單一、分攤評價標準公平統(tǒng)一、局部空間與整體空間不發(fā)生沖突時,可以積極運用“誰使用誰分攤”的原則。
【關鍵詞】:“誰使用誰分攤” 適用性 使用條件 評判依據(jù) 公平效率
【學位授予單位】:江西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F299.23
【目錄】:
- 摘要3-4
- Abstract4-8
- 1 引言8-16
-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8-9
- 1.1.1 研究背景8-9
- 1.1.2 研究意義9
- 1.2 研究現(xiàn)狀9-12
- 1.2.1 共有共用建筑面積的研究10-11
- 1.2.2 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分攤原則11-12
- 1.3 研究目標和研究內容12-14
- 1.3.1 研究目標12
- 1.3.2 研究內容12-13
- 1.3.3 擬解決的關鍵問題13-14
- 1.4 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14-15
- 1.4.1 研究方法14-15
- 1.4.2 技術路線15
- 1.5 本文特色與創(chuàng)新之處15-16
- 2 相關理論基礎16-21
- 2.1 公平理論16-17
- 2.2 系統(tǒng)論17
- 2.3 外部性理論17-18
- 2.4 空間正義理論18-19
- 2.5 產(chǎn)權的研究19-21
- 3“誰使用誰分攤”概述21-24
- 3.1“誰使用誰分攤”出臺背景21
- 3.2“誰使用誰分攤”的定義21-24
- 3.2.1 主體是消費者22
- 3.2.2 客體是共有共用建筑面積中的分攤部位22-23
- 3.2.3 目標是主體產(chǎn)權利益分配23
- 3.2.4 產(chǎn)權確認方法具有直觀性23
- 3.2.5 應用具有特殊性23-24
- 4“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問題24-37
- 4.1“誰使用誰分攤”的問題概述24
- 4.2“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問題表現(xiàn)24-28
- 4.2.1 分攤部位不明24-26
- 4.2.2 分攤產(chǎn)權不清26-27
- 4.2.3.利益交錯難分割27-28
- 4.3“誰使用誰分攤”不適用問題的產(chǎn)生原因28-31
- 4.3.1 房屋建筑設計和理念日益復雜28
- 4.3.2 法律法規(guī)不明確28-29
- 4.3.3 開發(fā)商利潤驅動29
- 4.3.4 信息鴻溝29-30
- 4.3.5 消費者自身局限性30
- 4.3.6 政府部門監(jiān)管不到位30-31
- 4.4“誰使用誰分攤”不適用問題的影響31-34
- 4.4.1 相關方不良影響31-33
- 4.4.2 分攤結果不夠公正33-34
- 4.4.3 限制“誰使用誰分攤”原則的推廣34
- 4.5“誰使用誰分攤”不適用問題的評判原則34-37
- 4.5.1 外部性34-35
- 4.5.2 空間正義原則35-36
- 4.5.3 經(jīng)濟等價原則36
- 4.5.4 系統(tǒng)性原則36-37
- 5“誰使用誰分攤”適用性分析37-42
- 5.1“誰使用誰分攤”適用性原則37-38
- 5.1.1 公平原則37
- 5.1.2 帕累托最優(yōu)狀態(tài)準則37-38
- 5.1.3 空間均衡原則38
- 5.1.4 謹慎原則38
- 5.2“誰使用誰分攤”的使用條件38-42
- 6“誰使用誰分攤”適用性實證性研究42-53
- 6.1 案例一42-43
- 6.2 案例二43-44
- 6.3 案例三44-45
- 6.4 案例四45
- 6.5 案例五45-49
- 6.6 案例六49-51
- 6.7 案例七51-53
- 結語53-54
- 參考文獻54-58
- 致謝58-59
- 在讀期間公開發(fā)表論文(著)及科研情況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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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3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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