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中人工智能體的民事責任研究——以“電子代理人”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11-11 14:55
人工智能技術目前正處于第三發(fā)展期,該技術在電子商務中開始導入。以電子商務中的"電子代理人"為例,該人工智能體的應用一方面能夠增加交易快捷度,推動電子商務的發(fā)展,另一方面也可能導致交易錯誤和出現(xiàn)其他侵權行為。面對此類民事問題,應按照一定標準將人工智能體劃分為弱人工智能體和強人工智能體,依據(jù)其不同的特性設計相應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對于弱人工智能體導致的民事后果,應將弱人工智能體視為交易工具,由相關主體承擔民事責任;對于強人工智能體依獨立意志開展的民事活動,應由其自身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文章來源】:湖北工程學院學報. 2020,40(01)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人工智能與電子商務的融合發(fā)展
二、人工智能體的民法挑戰(zhàn):以“電子代理人”為例
1.電子代理人的應用現(xiàn)狀與發(fā)展前景。
2.電子代理人的民事責任歸屬問題。
(1)正常情況下的民事責任歸屬。
(2)異常情況下的民事責任歸屬。
三、電子商務中人工智能體的民事責任承擔
1.弱人工智能體應用中的民事責任。
(1)使用者行為錯誤。
(2)程序技術缺陷。
(3)黑客惡意入侵。
2.強人工智能體應用中的民事責任。
四、結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大數(shù)據(jù)時代的隱私危機及其侵權法應對[J]. 徐明. 中國法學. 2017(01)
[2]“強人工智能”將如何改變世界——人工智能的技術飛躍與應用倫理前瞻[J]. 翟振明. 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2016(07)
[3]從電子商務法到網(wǎng)絡商務法——關于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定位的思考[J]. 高富平. 法學. 2014(10)
[4]電子商務交易中的誠實信用原則[J]. 王峙焯,包嘉多. 稅務與經(jīng)濟. 2014(03)
[5]人工智能體引發(fā)的道德沖突和困境初探[J]. 王東浩. 倫理學研究. 2014(02)
[6]網(wǎng)絡時代電子要約和承諾的特殊法律問題研究[J]. 周洪政. 清華法學. 2012(04)
[7]電子商務合同主體地位與法律關系研究——以淘寶網(wǎng)C2C交易模式為例[J]. 王珉. 行政與法. 2012(05)
[8]電子通信錯誤對合同效力的影響[J]. 劉萬嘯. 政法論叢. 2011(02)
[9]美國《統(tǒng)一商法典》買賣篇2003年修改評析[J]. 吳興光,甄仕權. 國際經(jīng)貿(mào)探索. 2011(01)
本文編號:3489059
【文章來源】:湖北工程學院學報. 2020,40(01)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一、人工智能與電子商務的融合發(fā)展
二、人工智能體的民法挑戰(zhàn):以“電子代理人”為例
1.電子代理人的應用現(xiàn)狀與發(fā)展前景。
2.電子代理人的民事責任歸屬問題。
(1)正常情況下的民事責任歸屬。
(2)異常情況下的民事責任歸屬。
三、電子商務中人工智能體的民事責任承擔
1.弱人工智能體應用中的民事責任。
(1)使用者行為錯誤。
(2)程序技術缺陷。
(3)黑客惡意入侵。
2.強人工智能體應用中的民事責任。
四、結 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大數(shù)據(jù)時代的隱私危機及其侵權法應對[J]. 徐明. 中國法學. 2017(01)
[2]“強人工智能”將如何改變世界——人工智能的技術飛躍與應用倫理前瞻[J]. 翟振明. 人民論壇·學術前沿. 2016(07)
[3]從電子商務法到網(wǎng)絡商務法——關于我國電子商務立法定位的思考[J]. 高富平. 法學. 2014(10)
[4]電子商務交易中的誠實信用原則[J]. 王峙焯,包嘉多. 稅務與經(jīng)濟. 2014(03)
[5]人工智能體引發(fā)的道德沖突和困境初探[J]. 王東浩. 倫理學研究. 2014(02)
[6]網(wǎng)絡時代電子要約和承諾的特殊法律問題研究[J]. 周洪政. 清華法學. 2012(04)
[7]電子商務合同主體地位與法律關系研究——以淘寶網(wǎng)C2C交易模式為例[J]. 王珉. 行政與法. 2012(05)
[8]電子通信錯誤對合同效力的影響[J]. 劉萬嘯. 政法論叢. 2011(02)
[9]美國《統(tǒng)一商法典》買賣篇2003年修改評析[J]. 吳興光,甄仕權. 國際經(jīng)貿(mào)探索. 2011(01)
本文編號:348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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