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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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期( 總第 171 期) 2013 年 3 月
財
經
論
叢
Collected Essays on Finance and Economics
No. 2 ( General,No. 171 ) Mar. 2013
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
朱 軍
南京 210046 ) ( 南京財經大學財政與稅務學院,江蘇
要: 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在相關國家引起了高度重視 ,美國許多學者測算了本 國整體、相關州政府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 對此, 本文重點采取回歸分析下的 “平 摘 均稅負法” 首次估計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 , 對影響電子商務稅收治理的相關 因素進行了理論分析和數值模擬 。最后,提出治理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政策建議 。 關鍵詞: 電子商務; 稅收流失; 治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 F810. 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 - 4892 ( 2013 ) 02 - 0042 - 07
一、引言及文獻綜述
隨著信息技術的蓬勃發(fā)展,中國網民數量不斷增加,基于信息網絡技術的電子商務交易規(guī)模也 2011 年中國電子商務行業(yè)研究報告》 ,我國網購市場交易規(guī) 迅速增加。根據電子商務協會發(fā)布的 《 模達到 7634. 1 億元。而根據正望咨詢有限公司抽樣調查的結果,2011 年我國網購市場規(guī)模達到 8900 億元。在電子商務交易額動態(tài)增加的過程中, 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問題及其亟待完善的征收 和稽查管理問題是當前我國財稅體制完善 、稅收管理制度完善的重要內容。對于稅收流失,它是市 場經濟中的行為主體采取各種 “不遵從行為 ” 或是 “手段 ” 違反國家稅法將稅款據為己有, 導致 實際稅收收入少于按照既定標準計算的應納征稅額的現象 。中國的稅收流失問題及其相關主體的經 濟行為導致了國家和公眾的利益蒙受損失 ,這在交易總量數以億計的電子商務中表現得尤為突出。 這是因為: 電子商務交易的網絡化使得交易信息確認 、數據加工處理和納稅控制都發(fā)生了改變 ,每 [1 ] 一環(huán)節(jié)的改變都對稅收征管工作帶來了新的影響和挑戰(zhàn) ( 崔斌、 李九斤,2009 ) 。 當然, 各個學 者對電子商務稅收流失與否、 征稅與否存在爭議, 如 Bruce and Fox ( 2004 ) 認為電子商務的稅收流 [2 ] [3 ] 失規(guī)模非常大 ,Johnson( 2003 ) 則認為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微不足道 , 部分學者建議 “對電子 商務免稅” 以促進網絡經濟的發(fā)展。 但無論如何, 電子商務線上交易多數 “不開具發(fā)票 ” 確實影 響了實體經濟的發(fā)展和稅收制度的完善 。對此,劉春江通過靜態(tài)理論總結認為: 對電子商務征稅短
[4 ] 期內是弊大于利,長期內是利大于弊 。 綜合相關研究發(fā)現,目前還沒有文獻對我國的電子商務稅收流失規(guī)模進行估計 ,缺乏相應的理
論研究和專題政策討論。為此,本文在定量估計、定性探因的基礎上,重點通過構建稅務部門的演 化理論模型、采用數值模擬方法研究相關因素對治理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動態(tài)影響 。 在此基礎上, 本文提出了治理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初步政策建議 。
收稿日期: 2012 - 09 - 07 基金項目: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 70973050 ) ; 江蘇高校優(yōu)勢學科建設工程資助項目( PAPD) 作者簡介: 朱軍( 1980 - ) ,男,江蘇建湖人,南京財經大學財政與稅務學院副教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博士后流動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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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
二、電子商務中的稅收流失問題
( 一) 電子商務中的稅收流失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fā)展,越來越多的企業(yè)登錄互聯網從事網上交易 ,導致了傳統貿易方式的交易 數量減少。如果對互聯網交易不征稅,則會造成直接的稅收流失; 即使沿用已有的稅法,也會存在 問題。因為隨著商品和服務生產、銷售課稅點的根本性變化,電子商務的交易明顯減少了中介流通 機構,造成傳統的 “代扣代繳稅款 ” 無法完成, 從而造成稅收流失。 又由于企業(yè)、 消費者之間的 業(yè)務往來通過無紙化的電子商務完成 ,目前稅收征管主體又缺乏應對的制度措施和技術手段 ,從而 容易出現稅收征管的真空。針對電子商務活動中的稅收流失問題 ,對網絡交易不征稅的國家測算其 稅收流失相對容易。在此美國相關學者測算了本國整體 、地方州政府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 譬如 Omar, Bhutta and Sanchez( 2009 ) 估計認為: 2011 年美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規(guī)模達到了 621 億美元[5]; Mantell,Seneca 等( 2011 ) 估計了新澤西州電子商務中的稅收流失[6]。Robicheaux 測算了阿拉巴馬州 電子商務中的稅收流失, 認為電子商務的稅收優(yōu)惠規(guī)定將使該州在未來五年損失約 10 億美元稅 [7 ] 收 。對于測算估計的方法,相關學者的研究或是以 “流轉稅稅收流失 ” 代指電子商務的 “稅收 — —源于測算估計的可行性; 部分學者采用 “平均稅負法” 估計全部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 流失” — 本文在以下部分的測算估計中綜合考慮了這兩個口徑的稅收流失 。根據稅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 我國現行的稅制,電子商務同樣適用商品交易的各項稅收法律法規(guī) 。但是對于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 。 因為在電子商務時代, 難以將電子商務與 “灰色經濟 ” 規(guī)模,卻難以適用傳統的 “平均稅負法” 中的其他經濟成分相分離,從而無法根據基于 “灰色經濟 ” 的 “平均稅負法 ” 估算電子商務的稅 收流失規(guī)模。本文認為: 對于我國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 目前可行的估計方法主要有兩種:
①。 “平均稅負法” 和 “流失率法” “平均稅負法” 的估計方法為: 根據實體交易中歷年增值稅、 消費稅與商品銷售總額估計出 “平均稅負” ; 然后根據不同估計口徑的電子商務交易額乘以 “平均稅負 ” 獲得 “窄口徑 ” 的稅收
流失規(guī)模②。具體結果如表 1 :
表1 年份 平均稅負( % ) 電子商務規(guī)模1 ( 億元) 電子商務規(guī)模2 ( 億元) 稅收流失1 ( 億元) 稅收流失2 ( 億元) 占實際總稅收的比重( % ) 占實際總稅收的比重( % ) 2006 13. 33 280 16600 37 2213 0. 11 6. 36 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估計規(guī)模 1 2007 13. 32 620 23000 83 3063 0. 18 6. 71 2008 9. 88 1400 31000 138 3062 0. 25 5. 65 2009 11. 55 2670 38000 308 4390 0. 52 7. 38 2010 9. 82 4980 45000 489 4419 0. 67 6. 04 2011 9. 33 8900 60000 830 5597 0. 93 6. 24
《中國統計年鑒 》 、 《中國電子商務年鑒》 、 《中國網上購物消費調查報告 》 、 《中國電子商 數據來源: 根據歷年 歷年 歷年 歷次商務部 務報告》 計算形成。
① ②
梁朋( 2000) 總結了稅收流失估計的基本方法,但這些方法多是基于 “地下經濟” 與 “宏觀稅負” 考察的,不適合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估計。 對于電子商務交易額,我國國家統計部門還沒有連續(xù)的正式統計。但是行業(yè)協會、社會中介咨詢機構提供了相應的估計。 本文選取交易規(guī)
模估計較為連續(xù)的 “年度資料” 作為電子商務交易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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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論叢 2013 年第 2 期 “流失率法” 的估計方法為: 通過計量回歸分析估計出基于電子商務交易額的 “稅收流失率 ” ; ,即獲得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 。 然后將交易額乘以 “稅收流失率”
[8 ] 參照 Brox and Fader( 1999 ) 的方法 ,本文構建測算流失率的計量模型如下 : Tax = α0 + α1 ·Com + α2 ·IMP + α3 ·DUM + α4 ·T + α5 ·EC2 + ε
( 1)
模型中 Tax 為實體經濟的稅收總量, α0 為常數項, Com 為消費支出, IMP 為進口總額, DUM ①,T 為時間趨勢項, EC 為基于 1994 - 2010 年我國電子商務 為重大流轉稅政策改變的 “啞變量” 2 規(guī)模 2 的交易額,ε 為誤差項,其他為回歸參數項。修正異方差、自相關問題后的計量回歸結果如 表 2:
表2 變量 系數 T-值 修正后 R F
2
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率 α5 的估計結果 IMP 0 . 13
* * 4 . 44 *
Constant - 13899 . 27
* * - 14 . 15 *
Com 0 . 62
* * 14 . 24 *
DUM - 2925 . 64
* * - 5 . 81 *
T - 1949 . 52
* * - 6 . 25 *
EC2 - 0 . 13
* - 2 . 74 *
Ar( 1 ) 1 . 13
* * 5 . 83 *
Ar( 2 ) - 0 . 71
* - 3 . 21 *
0 . 998 1521 . 71
DW α5
2 . 10 - 0. 13
* * * * * 《中國統計年鑒》 ,* , 5% 、 10% 的顯著性水平通過檢驗。 數據來源: 根據歷年 獲得相應的基礎數據 。 分別表示在1% 、
根據 “流失率” 的估計結果,本文估計出如下表 3 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結果如下:
表3 年份 流失率( % ) 稅收流失1 ( 億元) 稅收流失2 ( 億元) 占實際總稅收的比重( % ) 占實際總稅收的比重( % ) 2006 13 36. 4 2158 0. 10 6. 20 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估計規(guī)模 2 2007 13 80. 6 2990 0. 18 6. 55 2008 13 182 4030 0. 34 7. 43 2009 13 347. 1 4940 0. 58 8. 30 2010 13 647. 4 5850 0. 88 7. 99 2011 13 1157 7800 1. 29 8. 69
, “窄口徑 ” 的稅收流失規(guī) 根據上述的估計結果,本文認為: 不考慮所得稅和少部分納稅額時 模在 2011 年約為 830 億元,占實體總稅收的 0. 93%; “寬口徑 ” 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在 2011 年約為 5597 億元,占實體總稅收的 6. 24% 。 如果采取 “稅收流失率 ” 方法進行估算, 本文發(fā)現 “窄口 徑” 的稅收流失規(guī)模在 2011 年約為 1157 億元,占實體總稅收的 1. 29%; “寬口徑” 的稅收流失規(guī) 模在 2011 年約為 7800 億元,占實體總稅收的 8. 29% 。 ( 二) 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原因 總體上,影響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導致稅收流失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1. 無紙化交易和網絡支付影響稅收的征收和管理 電子商務 利 用 了 現 代 信 息 技 術 , 交 易 通 過 網 絡 完 成 , 所 有 的 信 息 通 過 網 絡 傳 輸 , 呈 現 出 “無紙化交易 ” 和 “網絡支付 ” 的特征 。 在現行的稅收征收管理制度下 , 電子商務的這些交易 , 不利于稅務機關的征管和稽查 。 其次 , 電子貨幣 、 電 特征使稅收征管缺乏可信的 “計稅依據 ” 子支票 、 網上銀行等匿名操作流程增大了稅收征管的難度 , 網絡交易雙方常常不開具發(fā)票和不
① ,這是考慮到 2008 年國務院修訂發(fā)布了增值稅暫行條例、 消費稅 體現流轉稅重大政策改變的啞變量 “DUM” 在 2008 年及以后取值為 “1 ”
暫行條例和營業(yè)稅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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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賬目 。 這導致電子商務的銷售數量 、 銷售收入和交易成本都難以被稅務機關掌握 。 最后 , 交 易主體很容易修改網絡流水記錄中的電子商務痕跡和線索 , 使得稅務部門難以掌握交易主體的 真實銷售收入 。 2. 個人金融和信用記錄不健全造成稅收管理的困難 、 個人信用記錄的不完 我國金融、信用方面的信息聯通不健全、貨幣流向具有的 “不可見性 ” 善性等因素,增加了稅務部門檢查的難度, 稅務機關難以獲取電子商務交易的價格和款項支付信 息。另一方面,對于通過銀行和網絡平臺形成的銷售記錄 ,稅務部門難以掌握交易雙方的實際經營 情況,從而就不能夠及時地進行征稅,也不能進行有效的稅務檢查和違規(guī)處罰 。 3. 難以認定納稅人身份和稅收管轄權
[9 ] 電子商務使得傳統稅收管理中的常設機構概念受到挑戰(zhàn)( “電子商務研究 ” 課題組,2000 ) 。 對于法人居民的稅收管轄權,判斷標準一般是以 “管理中心 ” 和 “控制中心 ” 為準, 但是電子商
務的出現使得認定這些中心存在困難。 并且, 電子商務對 “收入來源地 ” 的判定也引發(fā)了許多爭 議。此外,居民身份認定的復雜化,如網絡公司注冊地與控制地的分離 ,導致電子商務在課稅基礎 方面的登記管理和跨國交易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 。 4. 數字化產品和交易的快捷性使得國際避稅有所增加 對傳統經濟活動的征稅是根據 “交易標的性質 ” 和 “交易形式 ” 來區(qū)分交易所得性質的稅收 管理法律。這對網絡交易的數字化產品和服務難以適用 。許多貿易對象均被轉化為數字化資訊在網 絡上傳送,這使得稅務部門難以確定意向受讓所得是銷售所得 、 勞務所得還是特許權使用費所 [10 ] 得 。另一方面,電子商務交易的迅捷性使得跨國公司加快了內容管理功能的整合。 跨國公司能 更容易地將產品開發(fā)、生產、銷售等 “成本 ” 合理地通過網上交易分散到世界各地, 更靈活地調 整影響關聯公司產品成本的各種費用和隱私來轉移利潤 。對此 Lau and Halkyard ( 2003 ) 認為: 相關 稅收征管主體、OECD 國家及其他組織應努力形成一個多國討論平臺, 以更好地對電子商務進行 [11 ] 征稅 。 此外,我國稅務部門強化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稅收努力不一致 、征管與稽查制度不完善等也是 影響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重要方面 。對于因稅收主體的原因導致的稅收流失問題 ,以下本文通過動 態(tài)演化模型進行理論研究,以期為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制度的完善提供參考 。
三、影響征管主體稅收努力程度的動因分析
就稅收征管主體而言,其在治理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過程中居于主導地位 。對于稅收征管主體 面臨的 “電子商務征稅” 問題( 多與稅收征管成效和經濟發(fā)展代價相聯系 ) , 各國政府決策層和稅 收征管主體多在權衡發(fā)展電子商務的資源配置效率 、稅收收入增加和稅收管理成本等因素 。為比較 不同因素對電子商務稅收努力程度影響的差異 ,本文建立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影響征管主體稅收努力 程度的主要動因。對于影響電子商務稅收努力程度的演化博弈模型 ,本文假定: 在沿用既有稅法的 基礎上強化電子商務的征收管理, 各省級或城市級稅務部門自主決策是否投入資源對電子商務征 稅。并且假定省級或城市級政府是同質的 ,亦即以相同的概率和支付收益參與稅收征管工作 。假定 稅務部門的稅負為 T1 ,產出函數分別為 Q( K ) 與 Q' ( K ) 。稅務部門可投入征管資源 C1 征稅, 或是 不征電子商務稅、維持征管成本 C0 。假定稅務部門治理該稅收流失的概率為 Q t。 “同質 ” 稅務部 門的可能收益如下表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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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論叢 2013 年第 2 期
表4 “同質” 稅務部門治理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的可能收益 稅務部門2 投入資源 成功 ( T1 · Q ( K ) - C 0 - C 1 , T1 · Q ( K ) - C 0 - C 1 ) ( T 1 · θ1 · Q ( K ) - C 0 - C 1 , T1 · Q ( K ) - C 0 - C 1 ) ( T1 ·θ2 ·Q' ( K) - C0 , T1 · Q ( K ) - C 0 - C 1 ) 不成功 ( T1 · Q ( K ) - C 0 - C 1 , T 1 · θ1 · Q ( K ) - C 0 - C 1 ) ( T 1 · θ1 · Q ( K ) - C 0 - C 1 , T 1 · θ1 · Q ( K ) - C 0 - C 1 ) ( T1 ·θ2 ·Q' ( K) - C0 , T 1 · θ1 · Q ( K ) - C 0 - C 1 ) 不投入 ( T1 · Q ( K ) - C 0 - C 1 , T1 ·θ2 ·Q' ( K) - C0 ) ( T 1 · θ1 · Q ( K ) - C 0 - C 1 , T1 ·θ2 ·Q' ( K) - C0 ) ( T1 ·θ2 ·Q' ( K) - C0 , T1 ·θ2 ·Q' ( K) - C0 )
稅 務 部 門 1
投入 資源
成功 不成功 不投入
假定稅務部門征稅成功的概率為 φ0 ,這一概率依賴于外部環(huán)境 E S 。 在此, 征稅成功的比例 le = φ0 ·Q t 。借鑒肖條軍的方法[12],稅務部門主動治理稅收流失的概率為 : Qt + 1 = Qt + Q t ·( 1 - Q t) · [ φ0 ·ER1 ( le,Es) + ( 1 - φ0 ) ·ER2 - ER3] Q t· [ φ0 ·ER1 ( le,Es) + ( 1 - φ0 ) ·ER2 - ER3] + ER3 ( 2)
其中 ER1 ( le,Es) = T1 · Q ( K ) - C0 - C1 , ER2 = T1 · θ1 · Q ( K ) - C0 - C1 , ER3 = T1 · θ2 · Q' ( K ) - C0 。假定經濟總產出 Q( K ) = αK / ( 1 + le) ,總產出函數為 Q' ( K ) = βK / ( 1 + le ) , 代入具體表 達式后式( 2 ) 轉變?yōu)椋?Q t ·( 1 - Q t) · [- C1 φ0 Q t + φ0 T1 ( 1 - θ1 ) αK + T1 ( θ1 α - θ2 β) K - C1] Qt + 1 = Qt + ( 3) - C 1 φ0 Q 2 φ0 T1 ( 1 - θ1 ) αK + T1 ( θ1 α - θ2 β) K - C1 - C0 φ0] Q t + T1 θ2 βK - C0 t + [ 據此可以采取數值分析的方法討論影響征管主體稅收努力程度的主要因素 。假定基本的參數選 擇 1 : 稅負 T1 為 0. 1 ,α 為 0. 33 ,β 為 0. 3 ,資本 K 為 1900 ,初始概率 φ0 為 0. 5 , C0 為 21 , C1 為 11 ,征收率 θ1 為 0. 5 , 征收率 θ2 為 0. 6 。 參數選擇 2 中稅負 T1 為 0. 12 ; 參數選擇 3 中 α 為 0. 3 ; 參數選擇 4 中 φ0 為 0. 6 ; 參數選擇 5 中 C1 為 10 ; 參數選擇 6 中 θ1 為 0. 6 ; 參數選擇 7 中 θ2 為 0. 55 ; 參數選擇 8 中稅負 T1 提升為 0. 11 、 C1 為 10 。 模擬稅務部門征管的參與概率 Q t , 賦予其不 同的初值 0. 1 、0. 2 、…、0. 9 獲得 Q t 的動態(tài)演化過程,結果如下圖 1 與圖 2 。
圖1
環(huán)境因素變化下的參與狀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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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
根據圖 1 中的模擬結果 1 可知: 在基準狀態(tài)下, 各稅收征管主體參與治理的概率為 33. 2% , 亦即全國約有 33. 2% 的同級稅務機構參與征管。對照模擬結果 2 可知,在稅收指標提升時( 稅負 T1 增加) ,同級主體參與的概率提升到 79. 8% ; 對照模擬結果 1 與模擬結果 3 可知: 如果治理電子商 務的稅收流失會造成實體經濟產出效率的降低 , 則長期之后多個初始狀態(tài)下的演化結果是 “不治 ; 而對照模擬結果 4 與模擬結果 1 ,如果治理成功的概率 φ0 增加,則主動參與治理的概率會穩(wěn) 理” 定到75. 2% 。 由圖 2 中模擬結果 5 可知: 投入治理的初始成本下降之后,稅收征管主體的參與概率會增加到 56. 5% ; 在征稅使整體稅收流失減少的模擬結果 6 中, 主動參與的概率將會增加到 90. 2% ; 而在 整體稅收流失比例增加的模擬結果 7 中, 主動參與的概率將會穩(wěn)定到 85% ; 而在稅收指標提升、 征管成本同時下降的模擬結果 8 中,約有 82. 2% 的稅務部門將會強化征管。
圖2
環(huán)境因素變化下的參與狀況二
通過采取數值模擬的方法研究影響電子商務稅收治理的各種因素 ,發(fā)現: 降低電子商務稅收征 管中的各項有形成本,形成地區(qū)治理經驗的全國共享、 降低整個經濟的 “稅收流失率 ” 有利于治 理電子商務的稅收流失。因而在制定政策時,更高級次的稅收管理主體應重點考慮這些方面 。
四、政策建議
基于對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原因的定性分析, 通過研究其中影響征管主體 “稅收努力程度 ” 的 主要因素,本文提出如下的政策建議: ( 一) 加強稅務部門對網絡交易主體的信息擁有 , 稅務部門應明確各個網絡交易主體在數字認證 基于我國 2004 年 8 月發(fā)布的 《電子簽名法 》 中心( Certification Authority) 登記。具體可以根據國家工商總局 2010 年 6 月出臺的 《網絡商品交易 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 》 及地方規(guī)定, 由稅務部門統一要求網絡納稅人在網絡交易平臺進 行電子商務稅收登記。其次,各級政府部門應聯合建立 “網絡經濟管理信息中心 ” 以加強信息管 理。稅務部門要與工商管理登記地的網絡交易平臺合作 ,明確交易主體只有進行稅務登記 、登錄納 · 47·
財經論叢 2013 年第 2 期 稅人身份、稅務登記號時才能向服務商申請域名 、開展網上交易。再次,在網絡登記之后,稅務部 ,明確網絡交易主體必須將網上交易對象 、 稅基、 稅 門應制定 《網絡交易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 》 率、稅收處罰等內容進行明確。最后,財政部門與稅務總局應研究安全電子發(fā)票系統 、電子發(fā)票管 理與服務建設。稅務部門應根據稅務登記號和識別碼對納稅人確認后 ,依據營業(yè)范圍為納稅人提供 相應的電子發(fā)票,強化電子發(fā)票管理。 ( 二) 強化電子商務稅收征管中的信息交流 為減除征納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稅務部門加強與銀行、海關、第三方支付、網絡交易平臺和物 流企業(yè)的信息交流可以有效地強化治理 。首先,考慮到納稅人不可能完全隱藏個人金融信息 ,稅務 機構可與銀行建立聯系對納稅人的網絡支付進行監(jiān)督 。其次,考慮到電子商務的貨物配送工作必須 在線下完成( 數字產品除外) ,稅務部門應通過 “貨物流管理 ” 強化治理。 再次, 通過數據采集軟 件,稅務部門應專門針對企業(yè)的涉稅電子數據進行采集 ,并將其轉化為標準的電子賬簿供稽查人員 檢查。最后,稅務部門應對經營負責人、某些關鍵人員的往來賬目進行銀行協查 ,獲得其賬外資金 信息,然后進行稅務處理。 ( 三) 加強機構建設與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在我國現行的稅務機關中, 應設立專門的機構、 建立電子稅務管理系統負責電子商務稅務登 記、稅收征收與管理、稅務稽查管理和信息交流。其次,在電子商務稅收信息網絡建設中 ,應加強 稅務信息數據庫與外部電話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和無線網的信息傳遞。再次,應在我國現行 商品和服務稅類條款中補充對電子商務征稅的相關條款 , 對網絡交易中出現的征稅范圍、 征稅對 象、稅目等方面的問題給予明確并及時進行調整 。最后,應由專門設立的稅務機構人員將稅收信息 資源數據庫化、網絡化,構建稅收情報網絡,,并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將各地局部的稅收信息整合成全 國共享的稅收信息庫。 ( 四) 利用信息化降低征管成本、提高稅收遵從度 , 借助征管機構 “縱向 ” 和 “橫向 ” 的內部信息共享 建立基于網絡中介的 “信息報告制度 ” 降低征管、稽查成本; 其次,通過專業(yè)協會組織、多個專業(yè)期刊和內部報告、學術交流活動介紹電 子商務的稅收征管經驗,通過強化 “經驗共享” 降低 “分散征管 ” 的初始成本; 最后, 通過建立 一個基于網絡中介信息的電子商務稅收遵從模式 ,通過個人誠信檔案建設,加強稅務機關對特定類 型納稅人的稽查率和處罰率,提高全社會的稅收遵從度。 ( 五) 建立個體電子申報與交易平臺的代扣代繳制度 基于 “第三方支付平臺” 的傭金和費用收取為稅收的征管提供了技術可行性。 在此, 建議通 ,稅務部門可對網絡平臺的 “代扣代激” 工作提供一定的手 過網絡交易平臺進行稅收 “代扣代繳” 續(xù)費。另一方面,在強調自主申報納稅和稅收遵從的情況下 ,應對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代收代繳 義務的網絡平臺及未履行納稅義務的交易主體采取一定的處罰措施 ,發(fā)揮其警示作用。并且,除進 行經濟方面的處罰外,還可以在網絡交易平臺的指定位置對特殊的店鋪進行公示 ,在網絡店鋪主頁 予以標記,為消費者的消費選擇提供參考。 ( 六) 通過國際稅收信息交流進行國際 “反避稅” 為了防止國際稅收流失,我國應將 “網址、服務器認證機構 ” 與 “第三方認證支付機構 ” 結 合起來共同明確稅收管轄權。對通過網址、服務器認證用于經營活動的, 視為在我國的常設機構; 其次,對經過我國 “第三方認證支付機構 ” 認證的企業(yè)和個人, 建議將其收入也視作來源于我國 境內,并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行使相應的稅收管轄權 。最后,作為發(fā)展中國家,應參與國際稅收 信息交流獲得世界各國的信息情報 ,以深入地掌握涉及境內交易的納稅人信息 ,使稅收征管、稽查 擁有更為充分的證據,獲得跨國企業(yè)在避稅地所從事電子商務的信息資料 。 · 48·
朱
軍
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
最后,在稅收信息化滯后于經營信息化的背景下 ,我國要加強稅務機關的隊伍建設 ,積極構建 針對電子商務的綜合征稅平臺。應逐步形成以稅務機關為主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信息多向傳遞 的動態(tài)網絡監(jiān)控系統,最終形成完善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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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 Losses of Chinese Ecommerce and Its Control measures ZHU Jun
( School of Public Finance and Taxation,Nanji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Nanjing 210046 ,China)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tax losses in ecommerce has been paid more attention in some countries. In this regard, many scholars in the United States estimated the scale of ecommerce tax losses of the whole nation or relevant states. This paper estimates Chinese ecommerce tax losses by means of average taxation burden method. It is found that the average loss rate of taxation is about 13 percent in China.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numerical simulation are also adopted to analyze relevant factors affect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ecommerce tax policy. Finally, this article presents some recommendations as to how to control Chinese ecommerce tax losses. Key words: ecommerce; tax losses; control measures
( 責任編輯: 文
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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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我國電子商務稅收流失問題及其治理措施,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15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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