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持股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影響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7-16 12:26
【摘要】: 投資者權益保護是證券市場健康發(fā)展的基石。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侵占中小股東利益現(xiàn)象嚴重,國有股“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導致我國上市公司最主要的代理問題是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代理沖突。西方國家的股東積極主義實踐表明,機構投資者持股有助于解決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從2000年我國證監(jiān)會提出“超常規(guī)、創(chuàng)造性地培育和發(fā)展機構投資者”,伴隨股權分置改革的順利進行,機構投資者已經(jīng)成為影響公司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鑒于證券投資基金在中國的機構投資者中所占據(jù)的重要地位,本文以證券投資基金持股為代表,以股權分置改革完成之后的2006-2009年中國滬市A股制造業(yè)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機構持股對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影響。 本文將樣本公司分為有基金持股的上市公司和沒有基金持股的上市公司兩組樣本,通過描述性統(tǒng)計、獨立樣本均值比較、回歸分析等方法,以主營業(yè)務利潤率、每股股利和超能力派現(xiàn)額為因變量,以基金持股比例為自變量,以資產(chǎn)負債率、公司規(guī)模、控股股東持股比例、股權性質(zhì)和年度為控制變量,研究機構投資者持股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影響。在我們研究機構投資者通過現(xiàn)金股利影響投資者權益時,我們將樣本劃分為正常情況下的現(xiàn)金股利派發(fā)和非正常情況下的現(xiàn)金股利派發(fā)兩種情況,在此基礎上,再分基金持股和沒有基金持股兩組樣本探討機構持股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影響。 實證結果顯示:我國證券投資基金持股比例與上市公司績效顯著正相關。這表明證券投資基金可以通過持股參與上市公司治理活動,且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治理績效就越好,從而投資者權益保護就越好。證券投資基金持股與上市公司“正常派現(xiàn)”的每股股利顯著正相關;證券投資基金持股與上市公司“惡意派現(xiàn)”現(xiàn)象正相關,但不顯著。這表明上市公司存在“惡意派現(xiàn)”行為,機構投資者可能存在“道德風險”,與大股東合謀共同侵占中小股東權益。 本文可能的創(chuàng)新點在于: 第一,在研究機構投資者對投資者權益保護影響時,大部分學者從信息披露和公司績效方面進行研究。本文綜合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從現(xiàn)金分紅和公司績效方面進行研究,更加全面地反映了機構投資者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影響。 第二,在以往研究現(xiàn)金分紅的模型中,學者們沒有區(qū)分正常派現(xiàn)和非正常派現(xiàn)這兩種情況下,現(xiàn)金紅利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影響。本文將樣本區(qū)分為正常情況下的派現(xiàn)和非正常情況下的派現(xiàn),在此基礎上研究機構持股對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影響,從而使研究結果更嚴謹更全面。
【學位授予單位】:重慶理工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0
【分類號】:F832.51;F224
【圖文】:
凸衫銈鋣吡礁鑫嘌壤捶治。其检褭澳概念模型
本文編號:2757999
【學位授予單位】:重慶理工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0
【分類號】:F832.51;F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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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衫銈鋣吡礁鑫嘌壤捶治。其检褭澳概念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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