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國有股減持的若干法律問題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5-03 16:28
【摘要】: 我國在1999年和2001年兩度實行國有股減持,但均以失敗告終。在國內,經濟學家們在經濟學的領域對此問題進行研究的比較多,但是,國有股減持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還是一個法律問題。尤其是在國有股減持的法律規(guī)范幾乎是一片空白的情況下,更需要法律的建立。文章站在法律的角度,對國有股減持所涉及到的相關問題進行法律分析,并提出立法建議。 本文采用了比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法律經濟分析法以及社會學分析法,通過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路進行。 國有股減持在性質上是一種國家宏觀調控的法律行為,其提出的直接背景是為了籌集社;,國有股已進行兩次減持但均遭失敗,即將來的是新一輪國有股減持。股份回購是國有股的減持方案,具有一定的優(yōu)勢,在早期的減持中取得了成功,且我國法律法規(guī)對股份回購的程序也有了一定的規(guī)制。股權分置改革是國有股減持過程中的一種新的探索,股改的順利完成將為國有股減持提供經驗,因此對股改的對價問題和股改承諾問題進行法律分析,對國有股減持具有借鑒意義。國有股減持的監(jiān)管問題是國有股減持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問題,通過對監(jiān)管主體、監(jiān)管體系的建構、國有股權轉讓的監(jiān)管等方面的研究,對保證國有股減持的順利、穩(wěn)定和有序進行具有重要作用。國外在進行減持國有股之前都先行立法,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是成功減持國有股的保障機制。我國先前的減持失敗的一個深層原因就是法律的缺位,因此,對國有股減持進行專門立法是有其必要性的,從國有股減持的目標、原則、步驟、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立法框架。
【學位授予單位】:湖南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9
【分類號】:D922.29;F832.51
本文編號:2647800
【學位授予單位】:湖南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09
【分類號】:D922.29;F832.51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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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崔麗君;基于公司治理效率的我國國有公司股權結構研究[D];中南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264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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