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與維穩(wěn)的內在邏輯及相互促進機制
發(fā)布時間:2019-10-09 03:20
【摘要】:維權與維穩(wěn)在深層關系上是相互促進的。沒有對權利的保障,社會就會充滿怨氣,基本秩序失去根基;沒有社會穩(wěn)定,權利的保障也就成為無本之木,F(xiàn)實中出現(xiàn)維權與維穩(wěn)的對立,主要是由于民眾在表達訴求時,采取了法律所不允許的形式,政府在應對民眾訴求時也存在諸多問題。依據訴求是否正當及表達方式是否合法兩個維度,可以區(qū)分出四種維權行為,其中,訴求正當卻采取了不合法的形式去表達是導致當前公共沖突頻發(fā)和沖突能量無法規(guī)范的主導類型。從2000年以來25起典型案例來看,表達方式的非法化主要包括被迫無奈式、團體失控式、即時反應式、以牙還牙式、應急建構式、同類仿效式、特意泄憤式等七種類型。公共沖突治理的關鍵是要促進民眾正當訴求的合法化表達,這就需要從抗議者的認知、情緒、意志、價值等主觀方面綜合施力,并對其行為邊界加以有效約束。要增進維權與維穩(wěn)的相互促進關系,需要在四個方面建立和完善機制體系:大力疏通現(xiàn)有制度中的民眾表達渠道和改進政府及時回應機制;針對現(xiàn)有制度的空白和缺陷,構建具有針對性的糾紛化解機制;改革現(xiàn)存的不當的沖突管理思維和模式,建立合法、有效、科學的沖突截斷機制;在不同的沖突管理階段,完善沖突能量的體制內回流機制。
【圖文】:
怛,
本文編號:2546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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