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法治視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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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社會科學 2009年第6期
論法治視野下行政管理方式的創(chuàng)新
石佑啟*[提 要]傳統(tǒng)行政管理方式具有濃厚的管制色彩,其突出表現(xiàn)是以行政權力為本位,以單方性、命令性、強制性和封閉性為基本特征,其弊端是不言而喻的。從法治視野審視,行政管理方式創(chuàng)新就是要推動行政管理方式從“管制型”、“人治型”、“單一化”向“服務型”、“法治型”、“多元化”轉變,壓縮傳統(tǒng)行政管理方式的適用空間,輸入正當程序精神,積極采用彈性、柔和的行政方式,大力推行電子政務,努力滿足公眾多樣化的個性需求與價值期待,推進行政法治與行政善治。
[關鍵詞]行政管理方式 創(chuàng)新 行政法治 行政善治
[中圖分類號]D912.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114X(2009)06-0171-09
行政管理方式是行政機關為實現(xiàn)其管理職能而采取的各種手段、方法的總稱。它是在一定的歷史階段,適應當時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形成的,并處于不斷地發(fā)展變化之中。當今時代的全球化、信息化、市場化和民主化浪潮,使各國公共行政的社會背景產生了深刻的變化,一系列新情況、新要求給政府職能和行政權力的運行方式帶來了巨大的挑戰(zhàn),促使政府必須順應時代潮流,深化改革,轉變職能,創(chuàng)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動政府管理進入法治化的軌道,彰顯以人為本的精神內核,實現(xiàn)建設法治政府與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這已成為行政體制改革的一個基本命題與價值追求。
一、傳統(tǒng)行政管理方式的審視
在我國,傳統(tǒng)行政管理方式主要是指形成于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行政管理方式,其突出表現(xiàn)就是以政府為中心、以行政權力為本位,行政機關主要運用強制手段對社會事務進行全方位的管制,它以單方性、命令性、強制性和封閉性為基本特征。這種行政管理方式具有以下弊端:
1.忽視了相對人的主體性,易于侵犯相對人權益
傳統(tǒng)行政管理方式可謂是壓制型的管理方式,與之對應的行政是一種壓制型行政!白鳛橐唬疚臑槭訂⒅鞒值慕逃啃率兰o優(yōu)秀人才支持計劃項目“行政體制改革的法治化研究”的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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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1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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