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表彰類公文文種選用的思考與商榷——以河南省公開文件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1-02-21 00:55
在《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15種公文種類中,有"命令(令)""決定""通報"3類文種具有表彰獎勵功能,如何選擇是困擾公文學界和公文寫作者的一個難題。文章提出依據發(fā)布機關權限、獎勵性質、發(fā)布范圍選擇嘉獎令,依據表彰目的、性質、程序選擇決定或通報,并糾正濫發(fā)命令、用通知代替決定或通報、通知與通報雜糅、決定與通報混用等錯誤應用。
【文章來源】:檔案管理. 2019,(01)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1 依據發(fā)布機關權限、獎勵性質、發(fā)布范圍選擇嘉獎令
1.1 嘉獎令的發(fā)布機關有資格限制。
1.2 嘉獎令所涉事體重大。
1.3 嘉獎令發(fā)布范圍最廣。
2 依據表彰目的、性質、程序選擇決定或通報
2.1 表彰性決定與通報的行文目的各有側重。
2.2 表彰性決定與通報的表彰性質有所不同。
2.3 表彰性決定與通報的制發(fā)程序不同。
3 表彰類公文文種選用的誤區(qū)
3.1 濫發(fā)命令。
3.2 用通知代替決定或通報。
3.3 通知與通報雜糅。
3.4決定與通報混用。
本文編號:3043605
【文章來源】:檔案管理. 2019,(01)北大核心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1 依據發(fā)布機關權限、獎勵性質、發(fā)布范圍選擇嘉獎令
1.1 嘉獎令的發(fā)布機關有資格限制。
1.2 嘉獎令所涉事體重大。
1.3 嘉獎令發(fā)布范圍最廣。
2 依據表彰目的、性質、程序選擇決定或通報
2.1 表彰性決定與通報的行文目的各有側重。
2.2 表彰性決定與通報的表彰性質有所不同。
2.3 表彰性決定與通報的制發(fā)程序不同。
3 表彰類公文文種選用的誤區(qū)
3.1 濫發(fā)命令。
3.2 用通知代替決定或通報。
3.3 通知與通報雜糅。
3.4決定與通報混用。
本文編號:304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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