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供電服務現(xiàn)狀及改進對策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1-25 04:18
營口供電公司作為國有企業(yè),電力服務作為公共服務,其社會責任的履行以及公共服務質量逐漸受到人民群眾的重視,而供電服務質量的高低也直接關系著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營口地區(qū)作為遼寧省的重要城市,其供電服務質量也關系著營口地區(qū)群眾的用電質量,因此認清營口地區(qū)供電服務的現(xiàn)狀,找出營口地區(qū)供電服務存在的問題,并研究供電服務改進的對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通過問卷調查以及訪談的形式對營口地區(qū)供電服務質量進行調查研究,主要包括供電社會服務普遍性、供電公共服務質量、供電公司社會責任履行、供電公共危機管理、供電公共服務提高這幾個方面,營口地區(qū)的供電服務質量基本達到人民群眾滿意的水平。但是其中也存在很多問題,包括社會責任履行不足,地方政府對供電企業(yè)的監(jiān)管不足,公共危機管理不到位,供電公共服務質量亟需提高等問題。要改進這些問題,提高營口地區(qū)的供電服務質量,必須加強社會責任履行監(jiān)管力度,加大社會責任履行投入;并積極發(fā)揮基層政府的領導、監(jiān)督和協(xié)調作用;加強供電公共危機管理,包括發(fā)生自然災害時的電力應急管理,輿情危機管理體系的完善;還可以從提高供電社會普遍性,保障人民群眾的用電質量,提高供電人員的素質,加大政府的科...
【文章來源】:大連理工大學遼寧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6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緒論
1.1 選題的背景及意義
1.1.1 選題背景
1.1.2 研究意義
1.2 核心概念及理論闡釋
1.2.1 公共服務與新公共服務理論
1.2.2 供電服務
1.2.3 公共危機管理
1.3 國內外研究綜述
1.3.1 國外研究綜述
1.3.2 國內研究綜述
1.3.3 研究述評
1.4 研究內容與方法
1.4.1 主要研究內容
1.4.2 主要研究方法
1.4.3 技術路線圖
2 營口市供電服務現(xiàn)狀及公共滿意度調查
2.1 營口市供電服務現(xiàn)狀
2.1.1 國家電網及營口供電公司簡介
2.1.2 營口供電公司服務現(xiàn)狀
2.2 營口市供電服務滿意度調查
2.2.1 問卷調查背景及設計
2.2.2 調查結果分析
3 營口市供電服務存在的問題分析
3.1 社會責任履行不足
3.1.1 社會責任履行的范圍不夠廣
3.1.2 社會責任履行效果不夠理想
3.1.3 社會責任履行缺乏規(guī)范性
3.2 地方政府對供電企業(yè)的監(jiān)管有待加強
3.2.1 地方政府對供電普遍服務監(jiān)管較差
3.2.2 地方政府對供電企業(yè)強行攤派任務
3.2.3 地方政府對于電價的監(jiān)管存在越位
3.3 公共危機管理亟待加強
3.3.1 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仍不健全
3.3.2 輿情危機管理仍不到位
3.4 供電服務質量有待提高
3.4.1 供電從業(yè)人員素質及服務質量參差不齊
3.4.2 電力產品及服務質量仍需提高
3.4.3 電力社會服務普遍性差
4 供電服務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4.1 社會責任履行問題產生的原因
4.1.1 企業(yè)對于社會責任的認識不夠先進
4.1.2 供電企業(yè)社會責任監(jiān)管不足
4.2 地方政府對供電服務的監(jiān)管不足
4.2.1 地方政府對供電服務的監(jiān)管方式不當
4.2.2 地方政府與供電公司缺乏有效的溝通
4.2.3 地方政府與供電企業(yè)的利益主體不一致
4.3 缺乏專門的公共危機管理機構
4.3.1 電力公共危機管理意識薄弱
4.3.2 缺乏專業(yè)的危機處理隊伍
4.4 供電服務質量較差的原因
4.4.1 電力服務中協(xié)作配合不到位
4.4.2 政府對優(yōu)質供電的忽視
4.4.3 新科技的推廣跟不上
5 改進營口市供電服務對策的相關建議
5.1 加強社會責任履行監(jiān)管力度,加大社會責任履行投入
5.1.1 樹立企業(yè)社會責任觀,增強企業(yè)凝聚力
5.1.2 加強社會責任履行監(jiān)管力度
5.1.3 加大社會責任履行投入
5.2 積極發(fā)揮基層政府的領導、監(jiān)督和協(xié)調作用
5.2.1 明確地方政府辦事原則
5.2.2 清晰地方政府市場行為的職能定位
5.2.3 加強營口市政府對供電公司的監(jiān)管
5.2.4 合理進行價格監(jiān)管
5.3 加強供電公共危機管理
5.3.1 將電力應急機制加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
5.3.2 加強電網與電力規(guī)劃過程中的防災管理
5.3.3 完善電力應急管理體系
5.3.4 重視網絡輿情危機管理
5.4 提高營口供電服務質量
5.4.1 提高供電社會服務普遍性
5.4.2 切實保障居民用電質量
5.4.3 提高供電服務人員素質
5.4.4 提高科技投入,加大推廣力度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A
附錄B
致謝
本文編號:2998553
【文章來源】:大連理工大學遼寧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shù)】:65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 緒論
1.1 選題的背景及意義
1.1.1 選題背景
1.1.2 研究意義
1.2 核心概念及理論闡釋
1.2.1 公共服務與新公共服務理論
1.2.2 供電服務
1.2.3 公共危機管理
1.3 國內外研究綜述
1.3.1 國外研究綜述
1.3.2 國內研究綜述
1.3.3 研究述評
1.4 研究內容與方法
1.4.1 主要研究內容
1.4.2 主要研究方法
1.4.3 技術路線圖
2 營口市供電服務現(xiàn)狀及公共滿意度調查
2.1 營口市供電服務現(xiàn)狀
2.1.1 國家電網及營口供電公司簡介
2.1.2 營口供電公司服務現(xiàn)狀
2.2 營口市供電服務滿意度調查
2.2.1 問卷調查背景及設計
2.2.2 調查結果分析
3 營口市供電服務存在的問題分析
3.1 社會責任履行不足
3.1.1 社會責任履行的范圍不夠廣
3.1.2 社會責任履行效果不夠理想
3.1.3 社會責任履行缺乏規(guī)范性
3.2 地方政府對供電企業(yè)的監(jiān)管有待加強
3.2.1 地方政府對供電普遍服務監(jiān)管較差
3.2.2 地方政府對供電企業(yè)強行攤派任務
3.2.3 地方政府對于電價的監(jiān)管存在越位
3.3 公共危機管理亟待加強
3.3.1 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系仍不健全
3.3.2 輿情危機管理仍不到位
3.4 供電服務質量有待提高
3.4.1 供電從業(yè)人員素質及服務質量參差不齊
3.4.2 電力產品及服務質量仍需提高
3.4.3 電力社會服務普遍性差
4 供電服務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4.1 社會責任履行問題產生的原因
4.1.1 企業(yè)對于社會責任的認識不夠先進
4.1.2 供電企業(yè)社會責任監(jiān)管不足
4.2 地方政府對供電服務的監(jiān)管不足
4.2.1 地方政府對供電服務的監(jiān)管方式不當
4.2.2 地方政府與供電公司缺乏有效的溝通
4.2.3 地方政府與供電企業(yè)的利益主體不一致
4.3 缺乏專門的公共危機管理機構
4.3.1 電力公共危機管理意識薄弱
4.3.2 缺乏專業(yè)的危機處理隊伍
4.4 供電服務質量較差的原因
4.4.1 電力服務中協(xié)作配合不到位
4.4.2 政府對優(yōu)質供電的忽視
4.4.3 新科技的推廣跟不上
5 改進營口市供電服務對策的相關建議
5.1 加強社會責任履行監(jiān)管力度,加大社會責任履行投入
5.1.1 樹立企業(yè)社會責任觀,增強企業(yè)凝聚力
5.1.2 加強社會責任履行監(jiān)管力度
5.1.3 加大社會責任履行投入
5.2 積極發(fā)揮基層政府的領導、監(jiān)督和協(xié)調作用
5.2.1 明確地方政府辦事原則
5.2.2 清晰地方政府市場行為的職能定位
5.2.3 加強營口市政府對供電公司的監(jiān)管
5.2.4 合理進行價格監(jiān)管
5.3 加強供電公共危機管理
5.3.1 將電力應急機制加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
5.3.2 加強電網與電力規(guī)劃過程中的防災管理
5.3.3 完善電力應急管理體系
5.3.4 重視網絡輿情危機管理
5.4 提高營口供電服務質量
5.4.1 提高供電社會服務普遍性
5.4.2 切實保障居民用電質量
5.4.3 提高供電服務人員素質
5.4.4 提高科技投入,加大推廣力度
結論
參考文獻
附錄A
附錄B
致謝
本文編號:2998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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