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論記者使用暗訪器材的刑事豁免權(quán)
發(fā)布時間:2017-07-01 08:19
本文關(guān)鍵詞:淺論記者使用暗訪器材的刑事豁免權(quán),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當(dāng)下,越來越多的新聞記者開始在采訪中使用暗訪器材。但我國《刑法》中規(guī)定了"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并未對新聞記者使用暗訪器材給予刑事豁免權(quán)。本文就從該罪名的立法宗旨、構(gòu)成要件談起,結(jié)合新聞工作中暗訪手段的特點,探討給予新聞記者使用暗訪器材刑事豁免權(quán)的必要性。
【作者單位】: 法制晚報社;
【關(guān)鍵詞】: 新聞記者 暗訪 刑事豁免權(quán)
【分類號】:D924;G214.2
【正文快照】: 一、引言隨著傳媒資訊的不斷發(fā)展及科技的快速進(jìn)步,越來越多的新聞記者開始在采訪中使用帶有秘密錄音、錄像及拍照功能的暗訪器材。這些通過暗訪手段獲得的音視頻資料不僅為記者的工作帶來更多的便利,同時通過暗訪手段制作的新聞也更為廣大受眾所接受及關(guān)注。但一個不可忽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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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50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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