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背景下本科刑法學教學改革的設想——以河南檢察職業(yè)學院為例
發(fā)布時間:2022-08-06 19:42
2018年國家司法考試正式改為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簡稱"法考",以下統(tǒng)稱"法考")。"法考"既是學生上崗的通行證,也是衡量法學教育成效的試金石。改革后"法考"刑法試題與本科教學內容既有一致性又有一定的差異。在"法考"的背景下應明確刑法學的教學目標,提高教師的司法實踐能力,增強案例教學的實際效果,提高學生"法考"的過關率。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變化
二、刑法本科教學的現(xiàn)狀與弊端
三、“法考”對刑法教學的影響
四、“法考”背景下本科刑法教學的改革
(一)堅持培養(yǎng)目標,適應“法考”帶來的挑戰(zhàn)
(二)選擇適當教材,適應“法考”目的
(三)改進教學方法,提高學生“法考”的實戰(zhàn)能力
(四)改變考核方式,適應“法考”需要
本文編號:367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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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的變化
二、刑法本科教學的現(xiàn)狀與弊端
三、“法考”對刑法教學的影響
四、“法考”背景下本科刑法教學的改革
(一)堅持培養(yǎng)目標,適應“法考”帶來的挑戰(zhàn)
(二)選擇適當教材,適應“法考”目的
(三)改進教學方法,提高學生“法考”的實戰(zhàn)能力
(四)改變考核方式,適應“法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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