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刑法領域行政制裁的存在邏輯
發(fā)布時間:2021-10-15 09:59
刑法領域存在的行政制裁既可能帶來行政違法行為的犯罪化,也可能導致犯罪行為出罪。既可能加重行為人刑罰,又可能降低或延緩對行為人執(zhí)行刑罰的風險。對于行為人受行政制裁后又實施行政違法行為從而構成犯罪的情形,是法定犯時代刑法的一種合理擴張。從內容上看,"行政制裁犯"堅守行為刑法立場,恪守"質量區(qū)別說"的行、刑界限,集中于輕罪、輕刑的罪名,數量上占刑法罪名總數的比例低,體現了"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質量上通過"次數"這一新的罪量要素,填補了某些情況下情節(jié)犯、數額犯的不足,有利于避免"以罰代刑"的做法,促進行、刑銜接。
【文章來源】: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52(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刑法領域行政制裁的存在樣態(tài)
(一) 什么樣的規(guī)范包含著受行政制裁行為?
(二) 什么樣的內容包含著受行政制裁行為?
二、行政制裁在刑法領域的影響
(一) 行政制裁對刑罰權的影響路徑
1.行政制裁影響定罪。
2.行政制裁影響量刑。
3.行政制裁影響行刑。
(二) 行政制裁對刑事責任的影響
三、多次受行政制裁行為入罪之反思
四、“行政制裁犯”的合理性
(一) “行政制裁犯”沒有消弭行政違法與刑事違法的界限
(二) “行政制裁犯”不以人身危險性為理論依據
(三) “行政制裁犯”有利于降低定罪門檻,減少乃至消除“以罰代刑”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行政犯違法性判斷的從屬性和獨立性研究[J]. 孫國祥. 法學家. 2017(01)
[2]刑法謙抑性實踐理性辨析[J]. 儲槐植,何群.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6(03)
[3]多次犯:刑法的制度化產物及其限制路徑[J]. 張志勛,盧建平. 江西社會科學. 2015(06)
[4]“行政處罰后又實施”入罪的反思及限縮[J]. 胡劍鋒. 政治與法律. 2014(08)
[5]論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區(qū)別的理論基礎[J]. 聞冬梅. 學術交流. 2013(09)
[6]論多次犯[J]. 劉德法,孔德琴. 法治研究. 2011(09)
[7]行政法律義務與刑法規(guī)定義務的分野與銜接[J]. 樊華中. 犯罪研究. 2010(05)
[8]論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的分野及對我國行政處罰法與刑事立法界限混淆的反思[J]. 王瑩. 河北法學. 2008(10)
[9]行政違反加重犯初探[J]. 張明楷. 中國法學. 2007(06)
[10]論人身危險性在刑法中的定位[J]. 趙永紅. 法學評論. 2002(02)
本文編號:3437864
【文章來源】:鄭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52(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6 頁
【文章目錄】:
一、刑法領域行政制裁的存在樣態(tài)
(一) 什么樣的規(guī)范包含著受行政制裁行為?
(二) 什么樣的內容包含著受行政制裁行為?
二、行政制裁在刑法領域的影響
(一) 行政制裁對刑罰權的影響路徑
1.行政制裁影響定罪。
2.行政制裁影響量刑。
3.行政制裁影響行刑。
(二) 行政制裁對刑事責任的影響
三、多次受行政制裁行為入罪之反思
四、“行政制裁犯”的合理性
(一) “行政制裁犯”沒有消弭行政違法與刑事違法的界限
(二) “行政制裁犯”不以人身危險性為理論依據
(三) “行政制裁犯”有利于降低定罪門檻,減少乃至消除“以罰代刑”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行政犯違法性判斷的從屬性和獨立性研究[J]. 孫國祥. 法學家. 2017(01)
[2]刑法謙抑性實踐理性辨析[J]. 儲槐植,何群.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6(03)
[3]多次犯:刑法的制度化產物及其限制路徑[J]. 張志勛,盧建平. 江西社會科學. 2015(06)
[4]“行政處罰后又實施”入罪的反思及限縮[J]. 胡劍鋒. 政治與法律. 2014(08)
[5]論刑事不法與行政不法區(qū)別的理論基礎[J]. 聞冬梅. 學術交流. 2013(09)
[6]論多次犯[J]. 劉德法,孔德琴. 法治研究. 2011(09)
[7]行政法律義務與刑法規(guī)定義務的分野與銜接[J]. 樊華中. 犯罪研究. 2010(05)
[8]論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的分野及對我國行政處罰法與刑事立法界限混淆的反思[J]. 王瑩. 河北法學. 2008(10)
[9]行政違反加重犯初探[J]. 張明楷. 中國法學. 2007(06)
[10]論人身危險性在刑法中的定位[J]. 趙永紅. 法學評論. 2002(02)
本文編號:3437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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