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作弊犯罪法律適用的幾個問題
發(fā)布時間:2021-07-31 09:40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guī)定了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代替考試罪。《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了考試作弊犯罪的相關法律適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的具體范圍應當嚴格限定,組織考試作弊罪需要理解組織作弊的行為表現(xiàn)方式,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需要注意試題、答案不完整、不標準、不完全一致的處理,代替考試罪應區(qū)分情況定罪處罰。該司法解釋的施行,不僅對于確保刑法統(tǒng)一正確適用,有效防范、依法嚴懲考試作弊犯罪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還有助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良好社會風尚。
【文章來源】:中國考試. 2020,(02)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1 關于“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
1.1“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包括的具體考試
1.2 特殊類型考試的問題
2 關于組織考試作弊罪
2.1 對組織作弊的理解
2.2 對作弊器材的認定
2.3 對組織考試作弊犯罪既遂的認定
2.4 組織考試作弊罪“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3 關于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3.1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3.2 對試題不完整或者答案與標準答案不完全一致的處理
4 關于代替考試罪
5 考試作弊犯罪的其他問題
5.1 對單位實施考試作弊犯罪的處理
5.2 考試作弊犯罪數(shù)罪的處理
5.3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實施考試作弊犯罪的處理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考試作弊類犯罪的理解和適用分析——以《刑法修正案(九)》為主視角[J]. 聞志強. 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2)
[2]國家級考試中嚴重作弊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探析——以組織考生作弊、替考等行為入罪為視角[J]. 郭娜娜.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報. 2016(04)
本文編號:3313226
【文章來源】:中國考試. 2020,(02)CSSCI
【文章頁數(shù)】:6 頁
【文章目錄】:
1 關于“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
1.1“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包括的具體考試
1.2 特殊類型考試的問題
2 關于組織考試作弊罪
2.1 對組織作弊的理解
2.2 對作弊器材的認定
2.3 對組織考試作弊犯罪既遂的認定
2.4 組織考試作弊罪“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3 關于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
3.1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情節(jié)嚴重”的情形
3.2 對試題不完整或者答案與標準答案不完全一致的處理
4 關于代替考試罪
5 考試作弊犯罪的其他問題
5.1 對單位實施考試作弊犯罪的處理
5.2 考試作弊犯罪數(shù)罪的處理
5.3 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實施考試作弊犯罪的處理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考試作弊類犯罪的理解和適用分析——以《刑法修正案(九)》為主視角[J]. 聞志強. 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9(02)
[2]國家級考試中嚴重作弊行為的刑法規(guī)制探析——以組織考生作弊、替考等行為入罪為視角[J]. 郭娜娜. 山東青年政治學院學報. 2016(04)
本文編號:33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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