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數(shù)個主體過失參與犯罪是刑法學中最復雜的研究課題之一,這個課題要解決的最重要的問題是復數(shù)主體過失的實施了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出現(xiàn)了構成要件意義上的結果時,是否能夠不拆分為多個單數(shù)主體犯罪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而是看作一個共同體即共同犯罪對其予以裁量。根據(jù)對該問題回答的不同,相應的學說大體可分為“否定學說”和“肯定學說”兩大類。我國現(xiàn)行的相關理論通說為“否定學說”,認為復數(shù)主體實施了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出現(xiàn)了構成要件意義上的結果時,只有存在共同的故意才能成立共同犯罪,當復數(shù)主體過失參與犯罪時由于沒有共同的故意,不能看作一個共同體,據(jù)此否定共同過失犯罪。我國沒有建立起共同過失犯罪法律制度,現(xiàn)行刑法對共同過失犯罪持否定態(tài)度,共同過失犯罪的情形視為單獨犯罪處理,同時由于共同過失犯罪案件的危害不容忽視,認為要予以刑事打擊,但這在邏輯上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矛盾,那就是如果否定共同過失犯罪,則以單獨犯罪的方式往往很難對相關案件做到有效的法律制裁。隨著科學技術等加速度的發(fā)展,共同過失犯罪案件激增,這些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后,司法機關面臨很大的壓力,以單獨犯罪的規(guī)則難以處理,以共同犯罪的規(guī)則處理又于法無據(jù),基于生命權最大保護的理念,司法機關采取的是實質上按照共同犯罪的規(guī)則處理,但不以文字表述出來的辦法,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不僅是沒有司法約束力的具體案件的裁量在暗地里肯定了共同過失犯罪,而且最高法、最高檢公布了不少與理論通說和立法規(guī)定實質上背道而馳的相關司法解釋及指導案例,對全國司法實踐具有普適性和指導性。某一個法律制度的變動是歷史的常態(tài),但是罪刑法定原則是法律大廈的基石,需要堅持的是法治,而不是某種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理論和立法歸根到底均是為了更好的實踐,構建共同過失犯罪法律制度勢在必行。構建這一制度,可以借鑒域外經(jīng)驗,域外共同過失犯罪的制度設計從無到有,其具備的彈性、寬緩性,都對我國的制度設計有所啟示,我國的相關制度設計有例可循,設計相關制度時應注意保留制度的發(fā)展空間,堅守制度的謙抑性。構建我國的共同過失犯罪的法律制度,首先要撥開理論的疑霧,共同犯罪只是在某個特定的歷史階段人為創(chuàng)設的法律概念,共同故意不是共同犯罪理論中永恒的真理,整體性才是共同犯罪的內核,以共同故意為指引結成共同犯罪所要求的整體性并不能必然的排斥掉以共同意思之下的共同行為為中心合成共同犯罪所需要的整體性,“否定學說”失之于絕對,“肯定學說”有其可取之處,我國需要構建一種具有謙抑性的肯定共同過失犯罪的法律制度。其次,在承認共同過失犯罪這個大方向確定后,緊接著需要確立共同過失犯罪法律制度構建應當遵循的原則,謙抑性原則和“部分行為、全部責任”原則是必不可少的。謙抑性原則有利于保障人權,要求在共同過失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兩個階段都嚴防刑罰的擴張!安糠中袨、全部責任”原則有利于懲罰和預防犯罪,將共同過失犯罪案件的處理納入法律的框架內。再次,需要從法律條文上確立共同過失犯罪的法律制度。我國現(xiàn)行的刑法分總則、分則兩個部分。針對總則部分,立法上可采用“條文精簡+適當留白”的方式,以精簡的法律條文對共同過失犯罪法律制度作出基本的規(guī)定,再由理論對這些基本規(guī)定進一步闡釋,理論闡釋的重點是共同過失犯罪確立的條件,包含多元化的主體、共同的意思、共同的行為、共同的結果、支配性的原因力五個要素,且這五個要素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對于基本規(guī)定之外的、刑法總則條文沒有涉及的共同過失犯罪的其它內容,由理論在遵循立法意圖的前提下予以補充,給制度留下彈性的發(fā)展空間。針對分則部分,在保持刑法分則條文穩(wěn)定性的前提下,可以容忍司法解釋對一些具體罪名涉及到共同過失犯罪的法律實踐問題進行指導。構建我國共同過失犯罪的法律制度,并不會對人權的保障形成沖擊,因為該制度中存在對共同過失犯罪人的“三重保護”功效:第一重保護就是具備共同實施行為之意思才能進入共同過失犯罪的待選門檻;第二重保護就是復數(shù)主體在共同的意思下實施了共同的過失行為,侵害了刑法保護的法益時,并不是所有的主體都作為犯罪處理,只有其中起重要作用的主體才構成共同過失犯罪,這個重要作用指的是具有支配性的原因力;第三重保護則是在共同過失犯罪成立后,對共同過失犯罪主體進行分類,區(qū)分情節(jié)的輕重,對情節(jié)較輕的主體從輕處罰,對共同過失犯罪作進一步的寬緩化處理。該“三重保護”功效中,第一重保護和第二重保護是定罪階段的保護,第三重保護則是量刑階段的保護,通過這個機制能夠有效防范刑罰不當擴張,使構建的共同過失犯罪法律制度既不滯后又不過于超前,更好的適應當前的社會需求。
【學位授予單位】:安徽財經(jīng)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9
【分類號】:D924.1
【相似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馮洋洋;;淺析共同過失犯罪[J];河北農(nóng)機;2019年06期
2 陳明輝;楊光;;共同過失犯罪否定論——以張某等四人侮辱尸體案為視角[J];云南警官學院學報;2017年06期
3 何慶仁;;共同犯罪的立法極限——以我國刑法中的共同過失犯罪為中心[J];法學;2018年08期
4 蔡士林;陳明;;再論共同過失犯罪[J];長江大學學報(社科版);2016年01期
5 周芳;申艷婷;;共同過失犯罪研究——以一起失火案為視角[J];法制博覽;2015年01期
6 沈瑩;;論共同過失犯罪[J];法制博覽;2015年05期
7 莊光健;;論共同過失犯罪的立法完善[J];好家長;2017年50期
8 王曉芳;;論共同過失犯罪的成立——以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為視角[J];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3年04期
9 陳志文;;論共同過失犯罪的成立范圍[J];湖北經(jīng)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年07期
10 曹華;;從定罪量刑看共同過失犯罪的理論構建[J];求索;2011年01期
相關重要報紙文章 前9條
1 重慶市沙坪壩區(qū)人民檢察院 張紅良;出借賬號供他人租用共享汽車引發(fā)事故能否定罪[N];檢察日報;2017年
2 魯東花;共同過失犯罪應成立共同犯罪[N];江蘇法制報;2009年
3 刑法學碩士、法律期刊編輯 喻建立;刑法應回避“共同過失犯罪”的表述[N];檢察日報;2008年
4 文雯 喻玫;肯定過失共同犯罪存在積極意義[N];檢察日報;2007年
5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趙瑞罡 劉克河;從央視大火案看共同過失犯罪的定罪處罰[N];人民法院報;2010年
6 孟慶華;重大環(huán)境污染事故罪實務問題解析[N];法制日報;2004年
7 郝方f ;區(qū)別對待,各個擊破[N];檢察日報;2006年
8 陳忠林邋伍扣才;本案出租車司機是否構成共同犯罪[N];江蘇法制報;2008年
9 本報見習記者 金園園;“聯(lián)手聯(lián)動”依法查辦食品安全瀆職犯罪[N];檢察日報;2014年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2條
1 王東明;過失共同犯罪研究[D];武漢大學;2010年
2 王博;過失共同犯罪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田查娟;我國共同過失犯罪法律制度構建研究[D];安徽財經(jīng)大學;2019年
2 石景云;論共同犯罪中刑事責任的擴散[D];西北大學;2018年
3 周神東;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共同過失犯罪研究[D];上海師范大學;2018年
4 侯婕;共同過失犯罪及責任承擔研究[D];中國青年政治學院;2017年
5 肖光明;交通肇事罪法律適用的若干問題研究[D];江西財經(jīng)大學;2018年
6 金碧瑩;共同過失犯罪研究[D];華僑大學;2016年
7 劉廷s
本文編號:2765646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xingfalunwen/2765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