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程序法的憲法——對憲法的另一個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4-07-11 03:05
人們普遍認為憲法是實體法,但本文卻提出了“憲法為程序法”的觀點,并在此基礎上建構了一個“程序憲法”的理論模型,探討了“程序憲法”的歷史發(fā)展、內在結構以及對我國憲政建設所具有的意義。文中認為“程序憲法”是由“宣言憲法”經“實體憲法”一步步發(fā)展而來的,作為一部成熟的程序憲法,它在程序條款方面至少應該具備下列三個基本條件:一、在憲法中規(guī)定有抽象的起總綱性作用的“正當法律程序”條款;二、在憲法中最起碼規(guī)定有立憲、修憲、釋憲、護憲、公民權利保障、國家機關產生及權力運行這六類本體程序條款;三、在憲法中規(guī)定有反映權力關系、權利關系的母體程序條款。這三類條款以現(xiàn)代憲政精神為統(tǒng)綱,有機結合、融為一體的!俺绦驊椃ā睂ξ覈F(xiàn)今的憲政實踐與理論具有價值評判、方向探示和模型重構的作用。
【文章頁數】: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論文的獨創(chuàng)性說明
內容提要
英文提要
前言
宏觀篇: 程序憲法的歷史探源
(一) 宣言憲法階段
(二) 實體憲法階段
(三) 程序憲法階段
微觀篇: 程序憲法的內在剖析
(一) 憲法中程序條款的基本分類
(二) 程序憲法中的本體程序條款
(三) 程序憲法中的程序條款
實踐篇: 程序憲法的建設意義
(一) 價值評判的作用
(二) 方向探示的作用
(三) 模型重構的作用
結語
注釋
參考文獻
本文編號:4005155
【文章頁數】:50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論文的獨創(chuàng)性說明
內容提要
英文提要
前言
宏觀篇: 程序憲法的歷史探源
(一) 宣言憲法階段
(二) 實體憲法階段
(三) 程序憲法階段
微觀篇: 程序憲法的內在剖析
(一) 憲法中程序條款的基本分類
(二) 程序憲法中的本體程序條款
(三) 程序憲法中的程序條款
實踐篇: 程序憲法的建設意義
(一) 價值評判的作用
(二) 方向探示的作用
(三) 模型重構的作用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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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400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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