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言論的識別及其法律規(guī)制——以《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為視角
發(fā)布時間:2024-01-31 00:35
"港獨"言論的陸續(xù)出現(xiàn)正深刻影響著香港各階層尤其是青少年群體,僅從政治層面進行對策性回應已不足以充分遏止"港獨"言論所帶來的危害,應當考慮通過法律手段對其進行規(guī)制。"港獨"言論在本質(zhì)上不僅不是言論自由的保護對象,反而屬于言論自由所絕對禁止并予以嚴格限制的言論范圍。本文通過澄清"港獨"言論與言論自由的關系,將"港獨"言論識別為被法律嚴格排除在言論自由之外的仇恨言論,并通過與域外對言論自由的法律規(guī)制進行比較分析,對香港現(xiàn)行有關法例進行反思與檢討,提出應當在理順香港現(xiàn)行法例體系的基礎上,盡快填補香港對言論自由法律限制的立法漏洞,及時遏止"港獨"言論造成的危害。
【文章頁數(shù)】:16 頁
本文編號:389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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