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我國憲法司法適用
發(fā)布時間:2023-12-08 20:34
近年來,憲法司法化的呼聲甚高,并有愈演愈烈之趨勢,但是在實踐中取得的效果卻很有限。然而,由于憲法司法化支持者脫離我國憲法文本和國家制度,僅從學術的角度來分析憲法司法化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因此,具有很強的片面性。在實踐中我們也會發(fā)現(xiàn),憲法司法化的討論已經影響到了部分法官審理案件,導致他們超越權限做出不適當?shù)呐袥Q。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發(fā)展,必然會對我國的現(xiàn)有司法體制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本文以我國憲法文本為基礎,.論述了憲法在中國司法適用存在的障礙,由此得出憲法在現(xiàn)階段的中國不具有司法適用性。 為了更好的說明問題,本文首先在比較概念的基礎上,指出憲法司法化是個偽命題,并給出了本文認為的定義。然后,本文在介紹了國外憲法司法適用和我國憲法適用的基礎上,指出了我國憲法司法適用的障礙。在介紹國外憲法司法適用時,本文又區(qū)分了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并分別列舉了英國、美國和法國、德國的例子,以更好的說明兩種法系憲法司法適用的情況。在介紹了國外情況后,本文由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對我國憲法適用制度作了詳細的介紹,指出,我國沒有憲法司法適用的法律基礎。并在接下來的部分中,本文又從分權制衡前提不存在、憲法價值目的...
【文章頁數(shù)】:5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憲法司法適用的概念辨析
(一) 憲法司法適用和憲法司法化的關系
(二) 憲法司法適用與憲法監(jiān)督的關系
二、國外憲法司法適用制度
(一) 英美型憲法司法適用
(二) 大陸型憲法司法適用
三、我國憲法適用制度
(一) 我國不存在憲法司法適用制度
(二) 我國憲法適用制度
四、我國憲法司法適用的障礙
(一) 分權制衡的前提不存在
(二) 現(xiàn)行憲法價值目標的限定
(三) 我國人大制度的缺陷
(四) 法院自身的缺陷
五、美國憲法司法適用的缺陷
(一) 中美兩國憲法的區(qū)別
(二) 美國憲法司法適用的缺陷
六、我國憲法適用的建議
(一) 從近期來看,要落實憲法監(jiān)督
(二) 中期來看,應加強憲法權利保護方面的立法和完善人大代表制度
(三) 長期來看,建立分權制衡型憲政體制
參考文獻
致謝
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情況表
本文編號:3871106
【文章頁數(shù)】:5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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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憲法司法適用的概念辨析
(一) 憲法司法適用和憲法司法化的關系
(二) 憲法司法適用與憲法監(jiān)督的關系
二、國外憲法司法適用制度
(一) 英美型憲法司法適用
(二) 大陸型憲法司法適用
三、我國憲法適用制度
(一) 我國不存在憲法司法適用制度
(二) 我國憲法適用制度
四、我國憲法司法適用的障礙
(一) 分權制衡的前提不存在
(二) 現(xiàn)行憲法價值目標的限定
(三) 我國人大制度的缺陷
(四) 法院自身的缺陷
五、美國憲法司法適用的缺陷
(一) 中美兩國憲法的區(qū)別
(二) 美國憲法司法適用的缺陷
六、我國憲法適用的建議
(一) 從近期來看,要落實憲法監(jiān)督
(二) 中期來看,應加強憲法權利保護方面的立法和完善人大代表制度
(三) 長期來看,建立分權制衡型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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