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合憲性審查的基本問題及解決思路
發(fā)布時間:2021-11-26 17:39
合憲性審查制度涉及審查權歸屬、審查對象以及審查程序三大基本問題。在我國,合憲性審查權歸屬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這一與現(xiàn)實政治體制相匹配的審查模式與"司法機關審查模式"存在根本性差異;中國現(xiàn)行的合憲性審查制度設置中,"法律"和"規(guī)章"沒有成為明確的審查對象;審查程序還存在不合理之處。要想"做實"而不是"虛化"合憲性審查,必須充分激活《立法法》已有規(guī)定,增設或者調(diào)整其相關條款,具體實施措施可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決議"形式予以規(guī)定,由此構建起我國合憲性審查工作的制度體系,維護憲法權威。
【文章來源】:安陽師范學院學報. 2018,(04)
【文章頁數(shù)】:5 頁
【文章目錄】:
一、“合憲性審查”概念的基本認知
(一) “合憲審查”與“違法審查”
(二) “合憲性審查”和“憲法監(jiān)督”
二、合憲性審查的權屬
三、合憲性審查的對象
(一) 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1.“法律”是不是我國合憲性審查的對象
2.“規(guī)章”是不是我國合憲性審查的對象
(二) 可能違憲的行為
1. 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行為
2. 公民的行為
四、合憲性審查的程序
(一) 全國人大行使合憲性審查權的具體機構
(二) 合憲性審查的啟動及操作流程
五、合憲性審查制度性問題的解決思路
(一) 以《憲法》為基本依據(jù), 激活《立法法》的已有規(guī)定
(二) 對《立法法》相關規(guī)定做適當?shù)恼{(diào)整
(三) 未盡事宜可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決議”的名義予以規(guī)定
1. 關于專司合憲性審查工作的機構設立、成員組成以及工作制度問題
2. 關于受理合憲性審查申請的形式要件和實質(zhì)要件問題
3. 關于是否需要對違憲主體追責, 如何追責的問題
4. 關于合憲性審查的結果是否公開的問題
5. 對“可能違憲的行為”的審查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試論我國違憲違法審查建議處理程序及其完善[J]. 焦洪昌,張鵬. 河南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3(04)
[2]話語變遷背后的學術與政治——以“違憲審查”術語在大陸憲法學界的流變?yōu)榉治鰧ο骩J]. 孫森森. 金陵法律評論. 2012(02)
[3]違憲審查與相關概念辨析[J]. 胡錦光. 法學雜志. 2006(04)
本文編號:3520630
【文章來源】:安陽師范學院學報. 2018,(04)
【文章頁數(shù)】:5 頁
【文章目錄】:
一、“合憲性審查”概念的基本認知
(一) “合憲審查”與“違法審查”
(二) “合憲性審查”和“憲法監(jiān)督”
二、合憲性審查的權屬
三、合憲性審查的對象
(一) 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
1.“法律”是不是我國合憲性審查的對象
2.“規(guī)章”是不是我國合憲性審查的對象
(二) 可能違憲的行為
1. 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的行為
2. 公民的行為
四、合憲性審查的程序
(一) 全國人大行使合憲性審查權的具體機構
(二) 合憲性審查的啟動及操作流程
五、合憲性審查制度性問題的解決思路
(一) 以《憲法》為基本依據(jù), 激活《立法法》的已有規(guī)定
(二) 對《立法法》相關規(guī)定做適當?shù)恼{(diào)整
(三) 未盡事宜可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決議”的名義予以規(guī)定
1. 關于專司合憲性審查工作的機構設立、成員組成以及工作制度問題
2. 關于受理合憲性審查申請的形式要件和實質(zhì)要件問題
3. 關于是否需要對違憲主體追責, 如何追責的問題
4. 關于合憲性審查的結果是否公開的問題
5. 對“可能違憲的行為”的審查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試論我國違憲違法審查建議處理程序及其完善[J]. 焦洪昌,張鵬. 河南工業(yè)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3(04)
[2]話語變遷背后的學術與政治——以“違憲審查”術語在大陸憲法學界的流變?yōu)榉治鰧ο骩J]. 孫森森. 金陵法律評論. 2012(02)
[3]違憲審查與相關概念辨析[J]. 胡錦光. 法學雜志. 2006(04)
本文編號:35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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