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規(guī)則闡釋、實踐發(fā)展與完善路徑
發(fā)布時間:2023-05-08 04:43
督促程序在我國法院實踐中日漸式微,亟須對其改革。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有助于有效發(fā)揮督促程序的司法減負與案件分流功能。目前法院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實踐既在《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框架下運作,又有一定程度的創(chuàng)新。它創(chuàng)新的關鍵在于實現(xiàn)了形式性與實質性審查的統(tǒng)一,這有助于督促程序高效運作,便于司法管理、審查方式、程序保障方面實現(xiàn)智能化。督促程序的電子化改革需要廓清其與爭訟程序、簡易程序、速裁程序、財產保全、先予執(zhí)行的關系定位。此外,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還需要對費用分擔制度、當事人誠信義務、真實完整義務,以及訴訟促進義務等問題進行配套改革和完善。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一)督促程序電子化的概念界定
(二)我國督促程序的困境分析
二、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規(guī)則闡釋
(一)督促程序的法律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
(二)督促程序法律與司法解釋的導向性規(guī)制
三、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實踐發(fā)展
(一)申請階段
(二)受理審查階段
(三)履行或者提出異議階段
(四)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運行成效
四、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完善路徑
(一)廓清督促程序的關系定位
(二)完善電子督促程序運行制度
(三)完善督促程序濫用的規(guī)制機制
五、結語
本文編號:3812008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一)督促程序電子化的概念界定
(二)我國督促程序的困境分析
二、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規(guī)則闡釋
(一)督促程序的法律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
(二)督促程序法律與司法解釋的導向性規(guī)制
三、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實踐發(fā)展
(一)申請階段
(二)受理審查階段
(三)履行或者提出異議階段
(四)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運行成效
四、督促程序電子化改革的完善路徑
(一)廓清督促程序的關系定位
(二)完善電子督促程序運行制度
(三)完善督促程序濫用的規(guī)制機制
五、結語
本文編號:38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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