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主張責任的具體化
本文關鍵詞:當事人主張責任的具體化,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民事訴訟的法律關系是各當事人與法院之間、當事人之間的三面關系,在強調法院審判權中心主義的同時,必須要注意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當事人的自由與法官的責任之間的平衡,也就是當事人的訴訟促進義務與法官的訴訟指揮權之間的平衡;第二個問題是如何通過更加專業(yè)化、技術化的法律方法樹立司法的權威,規(guī)范民事審判活動。當事人的主張責任是和舉證責任、證明責任并列的要求明確當事人在事實提出和陳述方面義務的概念,作為法院訴訟裁判的基礎事實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及時主張和具體闡述,法官可以視未及時主張或未具體化的事實為遲延將其駁回,它是要件事實的程序性基礎。主張責任來源于辯論主義,又制約著傳統(tǒng)的辯論主義。一方面,真實義務和完全義務是主張責任的核心內(nèi)涵,旨在防止當事人濫訴、纏訟、虛假訴訟。真實義務、完全義務和傳統(tǒng)的辯論主義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即要在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同時兼顧發(fā)現(xiàn)真實。真實義務要求當事人不得作違反其主觀真實的主張和陳述,不應故意隱瞞于己不利的事實擾亂訴訟爭點的整理;完全義務則指在如果當事人隱瞞部分事實而做出的不完全陳述從整體上看與主觀真實相違背,其陳述被認為失當。另一方面,主張責任的具體化除了從內(nèi)涵上進行修正外,還要求在當事人辯論能力不足時法官行使釋明權以彌補傳統(tǒng)的辯論主義下主張責任的缺陷。德國、日本以及我國臺灣地區(qū)對言辭辯論期間當事人不明確、不充分、不適當?shù)闹鲝埡完愂鼍魑囊?guī)定通過法官釋明權加以訴訟指引,而我國目前的釋明權多為抽象的、概括的,對于具體案件中當事人需主張哪些要件事實、提出哪些具體事實等仍然有待完善。如何適當行使法官的職權又要積極配合主張責任的界限去理解,且在不同的法律要件、訴訟進程中,法官認定的標準也可能有所變化,再如是否允許當事人逾時提出攻擊防御方法,當事人可否進行預備性主張和抗辯,當事人主張失權的標準是什么,都是本文探討的要點。主張責任看似是一個全新的概念,當事人與法院的任務分配卻是民事訴訟發(fā)展中一直密切關注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由此引出的誠實信用原則、爭點整理程序、審前準備程序等都是近來討論的熱點問題。訴訟進程如何開始?如何結束?如何有序推進?實體裁判的對象如何形成?裁判所依據(jù)的訴訟資料如何形成?這些都是民事訴訟需要關注和解答的重要理論與實踐問題。本文希望通過對當事人事實主張責任的明確化,對現(xiàn)有的民事訴訟活動有序化起到一定的輔助作用,不僅要探討訴訟三方主體之間的關系、不同訴訟階段主張具體化適用標準的差異性問題、還要梳理實體法和程序法之間的關系,從而進一步探討主張責任的本土化適用,主張責任和證明責任一樣,是一個域外概念,必須要考慮如何與現(xiàn)有的民事實體法和程序法相協(xié)調。
【關鍵詞】:主張責任 具體化 攻擊防御方法 真實義務 釋明權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5.1
【目錄】: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導言9-17
- 一、問題的提出9-10
- 二、研究價值及意義10-11
- 三、文獻綜述11-14
- 四、主要研究方法14-17
- 第一章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概述17-27
- 第一節(jié)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內(nèi)涵17-20
- 一、主張責任具體化的淵源和發(fā)展17-19
- 二、主張責任具體化的概念和內(nèi)容19-20
- 第二節(jié) 主張責任的功能與定位20-24
- 一、法院指揮范圍的明晰化20-22
- 二、當事人攻擊防御能力的加強22-24
- 第三節(jié)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意義24-27
- 一、強化司法公開,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強司法權威性24-25
- 二、作為司法透明與程序保障的前提,,以事實主張為起點提高審判效率25-27
- 第二章 主張責任具體化與真實義務的關系27-39
- 第一節(jié)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正面內(nèi)涵:真實完全陳述義務27-30
- 一、真實義務與辯論主義的緊張關系27-29
- 二、真實義務下的完全義務及其適用29-30
- 第二節(jié)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例外30-35
- 一、不知陳述的限制31-32
- 二、推測性陳述32-34
- 三、附理由的否認34-35
- 第三節(jié)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界限35-37
- 第四節(jié) 主張責任的適用困境37-39
- 一、主張責任法律后果的適用時點37
- 二、真實義務的實效性質疑37-39
- 第三章 主張責任具體化與釋明權的關系39-48
- 第一節(jié) 當事人主張責任與法官釋明權行使標準的統(tǒng)一39-44
- 一、主張責任與要件事實39-40
- 二、主張責任的界限指導法官釋明的標準40-43
- 三、預備性主張制度下法官的職責43
- 四、逾時提出攻擊防御方法的失權制裁43-44
- 第二節(jié) 不同的攻擊防御方法下法官運用釋明權的具體方式44-48
- 一、原告主張責任的判定45-46
- 二、被告主張責任的審查46-48
- 第四章 主張責任具體化的程序適用建議48-57
- 第一節(jié) 主張責任的分配標準49-51
- 第二節(jié) 主張責任的具體化在不同訴訟階段的體現(xiàn)51-55
- 一、起訴答辯階段主張責任的限度51-53
- 二、通過主張責任的具體化充實審前準備程序53-54
- 三、證據(jù)調查階段的延伸54-55
- 第三節(jié) 主張責任法律后果的明晰化55-57
- 一、民事訴訟法上的后果55-56
- 二、民事實體法上的后果56-57
- 結語57-58
- 參考文獻58-62
-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62-63
- 后記63-65
【共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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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35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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