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危險駕駛(醉駕)犯罪案件不起訴參考標準的論證
發(fā)布時間:2021-05-23 00:18
對"醉駕"案件作不起訴決定,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罪刑相適應原則的體現(xiàn)。圍繞不同類型"醉駕"案件如何實現(xiàn)定罪量刑精細化,遵循"入罪舉輕以明重,出罪舉重以明輕"原則,在分析全國各地關(guān)于"醉駕"案件不起訴參考標準及相關(guān)案例基礎上,探索從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大小入手,區(qū)分"應當"和"可以"兩種模式,以"定性+定量"的方式來衡量犯罪情節(jié)輕微程度,從而決定酌定不起訴或者法定不起訴,并從醇類藥品消毒、血樣送檢超期、血樣違規(guī)存儲、血液檢驗鑒定等四個方面闡述了存疑不起訴的適用條件,旨在為司法實務中辦理"醉駕"案件提供借鑒和參考。
【文章來源】: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 2020,36(04)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全國各地“醉駕”案件不起訴參考標準
二、“醉駕”案件酌定不起訴問題
三、“醉駕”案件存疑不起訴問題
(一)采用醇類藥品對皮膚消毒問題
(二)血樣送檢超期問題
(三)血樣違規(guī)存儲問題
四、“醉駕”案件法定不起訴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醉駕”不起訴裁量權(quán)的適用及完善[J]. 蔡巍.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5)
[2]醉駕案件定罪問題與出罪路徑研究[J]. 周磊,秦波. 法律適用. 2018(11)
[3]醉駕不應一律入罪及其法治路徑——犯罪構(gòu)成要件及司法認定的視角[J]. 徐敏. 江西社會科學. 2016(08)
碩士論文
[1]輕微醉駕行為的出罪化法律問題研究[D]. 王丹.安徽財經(jīng)大學 2019
本文編號:3201923
【文章來源】:山東法官培訓學院學報. 2020,36(04)
【文章頁數(shù)】:9 頁
【文章目錄】:
一、全國各地“醉駕”案件不起訴參考標準
二、“醉駕”案件酌定不起訴問題
三、“醉駕”案件存疑不起訴問題
(一)采用醇類藥品對皮膚消毒問題
(二)血樣送檢超期問題
(三)血樣違規(guī)存儲問題
四、“醉駕”案件法定不起訴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醉駕”不起訴裁量權(quán)的適用及完善[J]. 蔡巍. 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5)
[2]醉駕案件定罪問題與出罪路徑研究[J]. 周磊,秦波. 法律適用. 2018(11)
[3]醉駕不應一律入罪及其法治路徑——犯罪構(gòu)成要件及司法認定的視角[J]. 徐敏. 江西社會科學. 2016(08)
碩士論文
[1]輕微醉駕行為的出罪化法律問題研究[D]. 王丹.安徽財經(jīng)大學 2019
本文編號:32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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