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擔保物權受償順序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04-01 08:46
船舶物權制度以船舶為研究對象,是海商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中的船舶擔保物權制度占有重要地位。船舶擔保物權制度與海商法中規(guī)定的其他制度不同,始終具備著自己的特色,即船舶擔保物權制度不僅歷史悠久,且內(nèi)容上又存在很多區(qū)別與不同。船舶擔保物權三部分組成,分別是:船舶優(yōu)先權、船舶留置權、船舶抵押權。在海事審判實踐中,很大一部分案例均會涉及到船舶擔保物權,但由于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不健全,不能很好的指導實踐,這就使得司法實踐中的各類船舶擔保物權受償順序的運用存在很大爭議。由此,船舶擔保物權受償順序有較大的研究價值。本文采用比較研究的方法,通過對船舶優(yōu)先權與船舶抵押權、船舶留置權的對比,深入探討各類船舶擔保物權的受償順序,并提出自己的若干觀點和建議,從而使其司法實踐中的應用有所完善。除引言與結論外,本文主體分為四部分:第一部分分別對船舶擔保物權中各個權利的概念及特性進行介紹,從而引出《海商法》對船舶擔保物權受償順序相關規(guī)定的不足;第二部分簡單探討了船舶優(yōu)先權自身存在的不足之處及解決措施;第三部分主要討論船舶留置權內(nèi)部及與其他擔保物權在受償順序上的爭議,該部分界定了船舶留置權及其受償順序,分析了非造船人與非修船人在留置權中的受償順序,并就法律修訂提出相關建議;第四部分主要討論船舶抵押權之間及與其他船舶擔保物權的受償順序。
【學位授予單位】:大連海事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D922.294
本文編號:1965884
【學位授予單位】:大連海事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D922.294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船舶擔保物權受償順序的基本問題
(一) 船舶擔保物權的概念和種類
1. 船舶優(yōu)先權
2. 船舶留置權
3. 船舶抵押權
(二) 《海商法》對船舶擔保物權受償順序的規(guī)定
二、船舶優(yōu)先權受償順序研究
(一) 船舶優(yōu)先權內(nèi)部各項請求權的受償順序
1. 我國法律關于船舶優(yōu)先權的規(guī)定
2. 我國船舶優(yōu)先權內(nèi)部受償順序分析
(二) 船舶優(yōu)先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受償順序
三、船舶留置權受償順序研究
(一) 船舶留置權的界定
1. 《海商法》對船舶留置權的規(guī)定及問題分析
2. 《物權法》規(guī)定的留置權對船舶留置權的借鑒
3. 法律修改建議
(二) 非造船人與非修船人留置權受償順序的分析
(三) 船舶留置權與船舶優(yōu)先權的受償順序
四、船舶抵押權受償順序研究
(一) 船舶抵押權內(nèi)部的受償順序
1. 船舶重復抵押受償順序
2. 在建船舶重復抵押受償順序
(二) 船舶抵押權與其他擔保物權的受償順序研究
1. 船舶抵押權與船舶優(yōu)先權的受償順序
2. 船舶抵押權與船舶留置權的受償順序
結論
參考文獻
致謝
研究生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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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96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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