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自愿救助人責任豁免——兼論《民法總則》第184條
發(fā)布時間:2024-06-01 15:24
《民法總則》第184條首次在法律層面上賦予自愿救助人責任豁免,明確救助人在救助過程中造成受助人損害不承擔民事責任,彌補了我國救助人責任豁免的立法空白,也因此被大眾和媒體稱為中國版的“好人法”。該條的立法目的在于保護善良救助人,本文認為該條不區(qū)分救助人過錯程度的完全豁免規(guī)則破壞了救助人和受助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和民事法律體系中相關制度不統一,建議在民法典侵權責任編予以完善,規(guī)定救助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受助人損害應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本文正文共分為四個部分:第一部分:自愿救助行為基本理論。本部分首先闡明了自愿救助行為的法律概念,為自愿救助人責任豁免奠定基礎。其次,在總結全國40多個省市地方性立法的基礎上分析了自愿救助行為的構成要件,包括主體為不負有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的自然人,救助人主觀上具有利他性,為他人利益實施了救助行為,并闡明了自愿救助行為和無因管理行為、行政協助行為之間的關系。第二部分:自愿救助人責任豁免的前提是責任成立,因此,本部分首先引出了自愿救助人責任概念,以侵權責任法的角度闡明了自愿救助人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救助人實施了自愿救助行為、救助人存在過錯、救助行為造成了損害、自愿救...
【文章頁數】:4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自愿救助行為
(一)概念和構成要件
(二)自愿救助行為與無因管理行為的關系
(三)自愿救助行為與行政協助行為的關系
二、自愿救助人責任及責任豁免
(一)自愿救助人責任
(二)傳統免責事由
(三)《民法總則》第184條的責任豁免
三、他山之石——自愿救助人責任豁免比較研究
(一)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qū)對好撒瑪利亞人責任豁免的立法
(二)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qū)對救助人責任豁免的立法
(三)兩大法系救助人責任豁免的評析
四、對《民法總則》第184條的反思
(一)對緊急自愿救助致受助人損害免責立法的質疑
(二)對贊成《民法總則》第184條理由的反駁
(三)修改建議及理由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86093
【文章頁數】:49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自愿救助行為
(一)概念和構成要件
(二)自愿救助行為與無因管理行為的關系
(三)自愿救助行為與行政協助行為的關系
二、自愿救助人責任及責任豁免
(一)自愿救助人責任
(二)傳統免責事由
(三)《民法總則》第184條的責任豁免
三、他山之石——自愿救助人責任豁免比較研究
(一)英美法系國家和地區(qū)對好撒瑪利亞人責任豁免的立法
(二)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qū)對救助人責任豁免的立法
(三)兩大法系救助人責任豁免的評析
四、對《民法總則》第184條的反思
(一)對緊急自愿救助致受助人損害免責立法的質疑
(二)對贊成《民法總則》第184條理由的反駁
(三)修改建議及理由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本文編號:3986093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minfalunwen/3986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