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共同擔保中追償權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1-21 12:39
在同一項債權之上設定多項擔保,其中既存在人的擔保也存在物的擔保,這種擔保方式通常稱作混合共同擔保。我國對于混合共同擔保的法律規(guī)定存在沖突,司法實踐中常出現(xiàn)同案不同判的現(xiàn)象,學界對于混合共同擔保也有不同認識。其中討論最激烈的便是混合共同擔保中的內部追償權,學界對于追償權問題主要有“肯定”和“否定”兩種觀點。此外肯定追償權的學者對于追償權的具體設計也有著不同的思路,因而追償權的具體建構也是學界討論的焦點;旌瞎餐瑩V械呢熑雾樜粏栴}無關公益,應當保障債權人的選擇權,采用“物的擔保責任和人的擔保責任平等說”的觀點,賦予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方式的選擇權。對于混合共同擔保中的追償權,應當在民法中予以明確規(guī)定。規(guī)定追償權符合公平和效率的法律價值觀,既能夠維護社會公平又能夠促進效率的提高,因而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同時無論從外部效力還是內部關系觀察,擔保人之間的關系都符合連帶債務制度理論;并且基于法律體系的協(xié)調性,在連帶保證和共同抵押肯定保證人或者抵押人之間存在連帶關系的情形下,應當肯定混合共同擔保的擔保人之間的連帶關系,肯定追償權。對于混合共同擔保追償權的具體構建,修正后的“均擔”模式可作為內部份額的確定基...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北京市
【文章頁數】:3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文獻綜述
三、研究價值和意義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混合共同擔保概述
一、混合共同擔保的概念與特征
二、混合共同擔保的責任順位
(一)物的擔保責任絕對優(yōu)先
(二)物的擔保責任相對優(yōu)先
(三)物的擔保責任與人的擔保責任平等
(四)本文觀點
第二章 立法、司法問題及學術爭議
一、立法沖突
二、司法沖突
三、學術爭議
(一)否定說
(二)肯定說
第三章 規(guī)定追償權的必要性分析
一、基于法律價值觀的判斷
(一)公平
(二)效率
二、基于連帶債務制度的分析
(一)基于外部效力的視角
(二)基于內部關系的視角
(三)連帶關系的擴大適用
(四)基于法律關系的體系性
第四章 追償權制度的構建
一、混合共同擔保內部份額的確定基準
(一)均擔模式
(二)修正后的均擔模式
(三)“物保群團”和“人保群團”模式
(四)比例模式
(五)本文觀點
二、保證人兼物上擔保人時的份額確定
三、部分追償不能時的再分擔
四、雙重追償的順序上限制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民法典物權編應規(guī)定混合共同擔保追償權[J]. 王利明. 東方法學. 2019(05)
[2]共同擔保一般規(guī)則的建構及其限度[J]. 謝鴻飛.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4)
[3]共同擔保人的相互追償權——兼論我國民法典分則相關規(guī)范的設計[J]. 楊代雄.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3)
[4]混合共同擔保內部求償算定規(guī)則體系的構建[J]. 何穎來. 交大法學. 2017(04)
[5]論擔保物權“一般規(guī)定”的修改[J]. 高圣平. 現(xiàn)代法學. 2017(06)
[6]混合共同擔保的法律規(guī)則:裁判分歧與制度完善[J]. 高圣平. 清華法學. 2017(05)
[7]混合共同擔保中擔保人內部求償的解釋論[J]. 張堯. 法學家. 2017(03)
[8]比較法視野下的混合共同擔保[J]. 耿林. 江漢論壇. 2017(06)
[9]走出共同擔保人內部追償的“公平”誤區(qū)——《物權法》第176條的解釋論[J]. 賀劍. 法學. 2017(03)
[10]擔保物權司法解釋起草中的重大爭議問題[J]. 高圣平. 中國法學. 2016(01)
本文編號:3509528
【文章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北京市
【文章頁數】:3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緒論
一、問題的提出
二、文獻綜述
三、研究價值和意義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混合共同擔保概述
一、混合共同擔保的概念與特征
二、混合共同擔保的責任順位
(一)物的擔保責任絕對優(yōu)先
(二)物的擔保責任相對優(yōu)先
(三)物的擔保責任與人的擔保責任平等
(四)本文觀點
第二章 立法、司法問題及學術爭議
一、立法沖突
二、司法沖突
三、學術爭議
(一)否定說
(二)肯定說
第三章 規(guī)定追償權的必要性分析
一、基于法律價值觀的判斷
(一)公平
(二)效率
二、基于連帶債務制度的分析
(一)基于外部效力的視角
(二)基于內部關系的視角
(三)連帶關系的擴大適用
(四)基于法律關系的體系性
第四章 追償權制度的構建
一、混合共同擔保內部份額的確定基準
(一)均擔模式
(二)修正后的均擔模式
(三)“物保群團”和“人保群團”模式
(四)比例模式
(五)本文觀點
二、保證人兼物上擔保人時的份額確定
三、部分追償不能時的再分擔
四、雙重追償的順序上限制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民法典物權編應規(guī)定混合共同擔保追償權[J]. 王利明. 東方法學. 2019(05)
[2]共同擔保一般規(guī)則的建構及其限度[J]. 謝鴻飛.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4)
[3]共同擔保人的相互追償權——兼論我國民法典分則相關規(guī)范的設計[J]. 楊代雄.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9(03)
[4]混合共同擔保內部求償算定規(guī)則體系的構建[J]. 何穎來. 交大法學. 2017(04)
[5]論擔保物權“一般規(guī)定”的修改[J]. 高圣平. 現(xiàn)代法學. 2017(06)
[6]混合共同擔保的法律規(guī)則:裁判分歧與制度完善[J]. 高圣平. 清華法學. 2017(05)
[7]混合共同擔保中擔保人內部求償的解釋論[J]. 張堯. 法學家. 2017(03)
[8]比較法視野下的混合共同擔保[J]. 耿林. 江漢論壇. 2017(06)
[9]走出共同擔保人內部追償的“公平”誤區(qū)——《物權法》第176條的解釋論[J]. 賀劍. 法學. 2017(03)
[10]擔保物權司法解釋起草中的重大爭議問題[J]. 高圣平. 中國法學. 2016(01)
本文編號:3509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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