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居住權人的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發(fā)布時間:2021-01-22 05:24
2019《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再提居住權,通過專章的方式設立居住權。居住權的設立不可避免地與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產(chǎn)生交叉。本文從權利設置目的,權利來源以及域外立法的角度來論述居住權人應當享有區(qū)分所有權,承擔區(qū)分所有權人義務。并通過將所有權與居住權相對比,分析居住權人的區(qū)分所有權內(nèi)容。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12)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論域界定
(一)居住權
(二)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三、居住權人的區(qū)分所有權分析
(一)權利設置目的
(二)權利的來源
(三)域外立法的借鑒
1.德國
2.日本
3.臺灣地區(qū)
四、居住權人的區(qū)分所有權內(nèi)容
(一)居住權人的專有權
(二)居住權人的共有權
(三)居住權人的成員權
五、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從“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國民法典分則創(chuàng)設居住權制度的立法構想[J]. 申衛(wèi)星. 現(xiàn)代法學. 2018(02)
[2]我國民法典物權編立法研究[J]. 陳華彬. 政法論壇. 2017(05)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物業(yè)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J]. 杜萬華,辛正郁,楊永清. 法律適用. 2009(07)
[4]居住權立法不具有可行性[J]. 房紹坤. 中州學刊. 2005(04)
[5]居住權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J]. 陳信勇,藍鄧駿.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2003(03)
[6]先買權的若干理論問題[J]. 戴孟勇.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1(01)
本文編號:2992642
【文章來源】:法制與社會. 2020,(12)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一、問題的提出
二、論域界定
(一)居住權
(二)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
三、居住權人的區(qū)分所有權分析
(一)權利設置目的
(二)權利的來源
(三)域外立法的借鑒
1.德國
2.日本
3.臺灣地區(qū)
四、居住權人的區(qū)分所有權內(nèi)容
(一)居住權人的專有權
(二)居住權人的共有權
(三)居住權人的成員權
五、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從“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我國民法典分則創(chuàng)設居住權制度的立法構想[J]. 申衛(wèi)星. 現(xiàn)代法學. 2018(02)
[2]我國民法典物權編立法研究[J]. 陳華彬. 政法論壇. 2017(05)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物業(yè)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J]. 杜萬華,辛正郁,楊永清. 法律適用. 2009(07)
[4]居住權立法不具有可行性[J]. 房紹坤. 中州學刊. 2005(04)
[5]居住權的源流及其立法的理性思考[J]. 陳信勇,藍鄧駿.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學院學報. 2003(03)
[6]先買權的若干理論問題[J]. 戴孟勇. 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1(01)
本文編號:299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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