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施行效果評價與立法完善
發(fā)布時間:2025-02-08 11:46
近十年以來,由城市房屋征收所引發(fā)的社會問題不斷涌現(xiàn),違法拆遷、暴力拆遷事件,極大地激化了民間矛盾,成為影響社會不穩(wěn)定的重要因素,特別是2001年開始施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屢受詬病,甚至有惡法之嫌。從2010年開始,中央政府開始感受到社會就拆遷問題來自的方方面面的壓力,于是開始著手從立法上改進當前的土地征收制度。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在經(jīng)過二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學界和社會公眾強烈關注之后,國家于2011年制定出臺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從2011年初出臺至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后法律效果究竟如何,是否取得了所期望獲得的法律實效,是否能夠嚴格的規(guī)范政府的行政行為,房屋拆遷的正當程序在實踐當中究竟能否切實保護被拆遷人的利益,這部法律哪些地方還需要改進抑或是哪些地方在實際工作當中并未落實,所有這些問題也是撰寫本論文的緣起所在。 本文引言部分簡述了城市房屋拆遷問題的由來;第一章簡述了建國以后城市房屋拆遷制度的歷史沿革,拆遷人與政府的利益相互交織往往是引起拆遷糾紛的前提,對拆遷制度歷史沿革的分析則反映出相關制度的變遷和政府在拆遷制度中角色的轉...
【文章頁數(shù)】:5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城市房屋拆遷制度的歷史考察
1.1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制度的歷史沿革
1.1.1 計劃經(jīng)濟時期(1953年——1984年)
1.1.2 轉型過渡時期(1984年——1991年)
1.1.3 市場經(jīng)濟階段(1991年——2010年)
1.1.4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
第二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后我國的城市房屋拆遷制度
2.1 新《條例》的立法改進
2.1.1 立法體系上與上位階法銜接統(tǒng)一
2.1.2 取消行政強制拆遷
2.1.3 賦予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平等的權利義務
2.1.4 明確城市房屋拆遷的性質
2.2 新《條例》出臺后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現(xiàn)狀
2.2.1 征收、補償、拆遷的關系得以理順
2.2.2 從對“公共利益”缺乏認定程序到列舉式的規(guī)定
2.2.3 被拆遷人權利獲得程序保障
2.3 新《條例》出臺后的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制度
2.3.1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方法現(xiàn)狀
2.3.2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制度現(xiàn)狀
第三章 城市土地使用權屬性的立法空白與解決
3.1 城市土地使用權權屬問題的復雜性
3.2 當前城市土地使用權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的正當性依據(jù)被濫用
3.2.2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變更的程序不當
3.2.3 關于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界定不明
3.2.4 未來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問題
3.3 城市土地使用權制度的解決思路
3.3.1 轉變對于“公共利益”的認識觀念
3.3.2 完善有關土地立法中的土地使用權制度
第四章 新《條例》下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疏漏與完備
4.1 國外財產征收程序立法概況
4.1.1 美國的財產征收程序立法概況
4.1.2 法國的財產征收程序立法概況
4.2 我國當前土地征收程序現(xiàn)狀分析
4.2.1 有關土地征收行政程序的立法指導思想落后
4.2.2 當前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立法不完善
4.3 建立土地征收制度的正當程序
4.3.1 土地征收正當程序的要素
4.3.2 完善我國當前土地征收程序的立法建議
第五章 對新《條例》中公共利益范圍界定的評析及立法改進
5.1 公共利益的概念
5.1.1 有關公共利益的學說
5.1.2 我國界定公共利益的不同觀點
5.1.3 公共利益與社會利益、國家利益、共同利益
5.2 關于公共利益范圍界定模式(標準)評析
5.3 對土地征收制度中界定公共利益范圍的思考
5.3.1 通過立法程序進行界定
5.3.2 通過行政程序界定公共利益
5.3.3 司法程序解決公共利益引起的爭議問題
參考文獻
在學期間的研究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4031474
【文章頁數(shù)】:57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城市房屋拆遷制度的歷史考察
1.1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制度的歷史沿革
1.1.1 計劃經(jīng)濟時期(1953年——1984年)
1.1.2 轉型過渡時期(1984年——1991年)
1.1.3 市場經(jīng)濟階段(1991年——2010年)
1.1.4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
第二章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出臺后我國的城市房屋拆遷制度
2.1 新《條例》的立法改進
2.1.1 立法體系上與上位階法銜接統(tǒng)一
2.1.2 取消行政強制拆遷
2.1.3 賦予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平等的權利義務
2.1.4 明確城市房屋拆遷的性質
2.2 新《條例》出臺后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現(xiàn)狀
2.2.1 征收、補償、拆遷的關系得以理順
2.2.2 從對“公共利益”缺乏認定程序到列舉式的規(guī)定
2.2.3 被拆遷人權利獲得程序保障
2.3 新《條例》出臺后的城市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制度
2.3.1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評估方法現(xiàn)狀
2.3.2 我國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制度現(xiàn)狀
第三章 城市土地使用權屬性的立法空白與解決
3.1 城市土地使用權權屬問題的復雜性
3.2 當前城市土地使用權存在的主要問題
3.2.1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的正當性依據(jù)被濫用
3.2.2 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變更的程序不當
3.2.3 關于土地使用權的補償界定不明
3.2.4 未來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問題
3.3 城市土地使用權制度的解決思路
3.3.1 轉變對于“公共利益”的認識觀念
3.3.2 完善有關土地立法中的土地使用權制度
第四章 新《條例》下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疏漏與完備
4.1 國外財產征收程序立法概況
4.1.1 美國的財產征收程序立法概況
4.1.2 法國的財產征收程序立法概況
4.2 我國當前土地征收程序現(xiàn)狀分析
4.2.1 有關土地征收行政程序的立法指導思想落后
4.2.2 當前城市房屋拆遷程序的立法不完善
4.3 建立土地征收制度的正當程序
4.3.1 土地征收正當程序的要素
4.3.2 完善我國當前土地征收程序的立法建議
第五章 對新《條例》中公共利益范圍界定的評析及立法改進
5.1 公共利益的概念
5.1.1 有關公共利益的學說
5.1.2 我國界定公共利益的不同觀點
5.1.3 公共利益與社會利益、國家利益、共同利益
5.2 關于公共利益范圍界定模式(標準)評析
5.3 對土地征收制度中界定公共利益范圍的思考
5.3.1 通過立法程序進行界定
5.3.2 通過行政程序界定公共利益
5.3.3 司法程序解決公共利益引起的爭議問題
參考文獻
在學期間的研究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4031474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lfsflw/40314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