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維權方式選擇之法律思考
發(fā)布時間:2017-05-30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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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fā)展,我國社會各種矛盾和利益沖突變得更加復雜,勞動爭議的產生也就不可避免。探討勞動者如何選擇恰當?shù)木S權方式進行權益保護也就迫在眉睫。 我國勞動者可以選擇的維權方式有多種。協(xié)商和解具有靈活方便、省時省力等特點,不受法定程序的限制,可以使勞動爭議迅速得到解決。調解是勞動者經常選擇的比較快捷、實用的維權方式之一。但這兩種方式都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往往需要借助其它的維權方式來解決爭議糾紛。仲裁是訴訟的前置程序,只有對仲裁裁決不服時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與訴訟相對來說較為嚴謹和規(guī)范,解決爭議糾紛所需時間較長。勞動者在選擇調解方式維權時應當注意避免久調不決,防止簽訂調解協(xié)議時受欺詐;在選擇仲裁方式維權時要注意把握好仲裁時機,盡量采取集體仲裁方式,并妥善利用終局裁決制度;采取訴訟維權時則要注意管轄法院的選擇,訴訟技巧的合理運用。但勞動者不能采取非理性方式進行維權,以免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勞動者對維權方式的選擇與勞動爭議解決方式有密切的聯(lián)系,勞動者選擇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維權方式其實就是勞動爭議處理所采用的解決方式,而其它間接規(guī)定的維權方式也仍然需要勞動爭議處理機構來配合解決。通過實踐與借鑒經驗,在堅持效率、司法最終解決等原則的前提下,通過采取調解多元化、仲裁機構和仲裁人員專業(yè)化、訴訟處理專門化等手段可以不斷完善勞動者維權方式。從而真正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創(chuàng)設和諧的勞動關系。
【關鍵詞】:勞動爭議 權益保護 維權方式
【學位授予單位】:湖南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0
【分類號】:D922.5
【目錄】:
- 摘要5-6
- Abstract6-9
- 第1章 緒論9-13
- 1.1 選題背景及意義9-10
- 1.2 文獻綜述10-12
- 1.3 本文的基本思路與研究方法12-13
- 第2章 幾種主要維權方式及其實施中存在問題之分析13-23
- 2.1 我國勞動爭議的特點分析13-14
- 2.2 勞動爭議調解14-17
- 2.2.1 調解實施現(xiàn)狀15-16
- 2.2.2 解決調解方式存在問題的建議16-17
- 2.3 勞動爭議仲裁17-20
- 2.3.1 仲裁之現(xiàn)狀18-19
- 2.3.2 解決仲裁方式存在問題的建議19-20
- 2.4 勞動爭議訴訟20-23
- 2.4.1 現(xiàn)行訴訟情況21
- 2.4.2 解決訴訟方式存在問題的建議21-23
- 第3章 對勞動者可以選擇的其他維權方式之探討23-29
- 3.1 企業(yè)內部協(xié)商和解23-24
- 3.2 申請工會參與維權24-25
- 3.3 申請支付令25-26
- 3.4 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26-27
- 3.5 申請政府墊付27-28
- 3.6 采取信訪維權28-29
- 第4章 我國勞動者如何選擇維權方式之思考29-39
- 4.1 理性維權方式之選擇29-31
- 4.1.1 幾種主要維權方式的利弊比較分析29-30
- 4.1.2 其他維權方式的利弊比較分析30-31
- 4.2 非理性維權方式之避免31-39
- 4.2.1 勞動者非理性維權的原因分析32
- 4.2.2 幾種非法的非理性維權方式之分析32-35
- 4.2.3 防止非理性維權的措施35-39
- 參考文獻39-41
- 致謝41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庫 前1條
1 陳弘毅;調解、訴訟與公正——對現(xiàn)代自由社會和儒家傳統(tǒng)的反思[J];現(xiàn)代法學;2001年03期
本文關鍵詞:勞動者維權方式選擇之法律思考,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40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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