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的責任與免責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1-10-08 14:56
勞動合同是為了更好的保障用人企業(yè)以及勞動者各項合法權益,在保障雙方利益基礎上對人力資源實施科學的配置,可以讓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通過法律途徑去保證和維護應得的合法利益。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借助法律武器明確實際勞動關系,依法開展崗位工作并積極獲得相應的利益。但是,國內(nèi)現(xiàn)行法律存在滯后性的問題,不能跟上社會整體的發(fā)展速度,經(jīng)常發(fā)生勞動合同違約的現(xiàn)象。為此,本文主要對勞動合同中的違約責任進行思考,分析其免責事由。
【文章來源】:現(xiàn)代經(jīng)濟信息. 2019,(06)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前言
一、對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思考
二、從歸責原則以及承當方式去分析勞動合同違約責任
(一) 歸責原則
(二) 相應的承擔方式
三、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
四、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是否有效[J]. 陳忠炎. 人事天地. 2017(12)
[2]用人單位的抗辯理由可以作為雙倍工資免責理由嗎?[J]. 陳艷. 勞動保障世界. 2016(10)
[3]勞動合同法中違約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關系的研究[J]. 太月. 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04)
本文編號:3424391
【文章來源】:現(xiàn)代經(jīng)濟信息. 2019,(06)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前言
一、對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思考
二、從歸責原則以及承當方式去分析勞動合同違約責任
(一) 歸責原則
(二) 相應的承擔方式
三、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免責事由
四、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是否有效[J]. 陳忠炎. 人事天地. 2017(12)
[2]用人單位的抗辯理由可以作為雙倍工資免責理由嗎?[J]. 陳艷. 勞動保障世界. 2016(10)
[3]勞動合同法中違約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關系的研究[J]. 太月. 大連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4(04)
本文編號:342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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