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十種情況
發(fā)布時間:2021-08-25 22:51
<正>案例:小盧是一家公司的人事部門負責人。由于種種因素,公司決定解除與部分員工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小盧犯了難,那么,解除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哪些情形?解析: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具有以下10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但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文章來源】:勞動保障世界. 2018,(10)
【文章頁數(shù)】:1 頁
本文編號:336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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