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你寫對了么
發(fā)布時間:2021-06-22 18:17
<正>離職證明,即用人單位出具給勞動者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并非可有可無,要知道,這一紙證明對于勞動者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實務中,很多用人單位為避免招用與前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而承擔連帶責任,都會要求勞動者入職時提供原用人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
【文章來源】:人力資源. 2018,(04)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出具離職證明有何法律依據(jù)
面臨哪些潛在法律風險
未出具離職證明, 如何賠償
能否不出具離職證明
出具證明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離職證明如何寫
●應使用何種語言
●哪些內容必須寫
●能否注明離職原因
【參考文獻】:
碩士論文
[1]離職證明的功能和內容研究[D]. 劉艷陽.武漢大學 2020
本文編號:3243313
【文章來源】:人力資源. 2018,(04)
【文章頁數(shù)】:3 頁
【文章目錄】:
出具離職證明有何法律依據(jù)
面臨哪些潛在法律風險
未出具離職證明, 如何賠償
能否不出具離職證明
出具證明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離職證明如何寫
●應使用何種語言
●哪些內容必須寫
●能否注明離職原因
【參考文獻】:
碩士論文
[1]離職證明的功能和內容研究[D]. 劉艷陽.武漢大學 2020
本文編號:324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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