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體不適辭職能要求經濟補償金嗎
發(fā)布時間:2021-03-11 15:11
<正>[案例]2014年12月,唐某到某公司做清潔工。2017年3月,唐某身體不適,到醫(yī)院診斷為"高血壓、心臟病",醫(yī)生建議其從事輕體力勞動。唐某將該情況告訴單位,要求換崗,單位不同意,但也沒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紤]到自己的健康狀況不好、文化水平不高,單位確實沒有其他適合自己的崗位,唐某便以"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目前工作"為由提出辭職,并附上了醫(yī)院診斷證明書。單位當即同意了唐某的辭職請求,未
【文章來源】: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 2018,(07)
【文章頁數(shù)】:1 頁
【文章目錄】:
[案例]
[評析]
[啟示]
本文編號:307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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