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食品消費維權(quán)案件審理中舉證責(zé)任的完善
本文選題:食品消費維權(quán) 切入點:舉證難 出處:《法律適用》2015年03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在食品消費維權(quán)領(lǐng)域,囿于專業(yè)知識欠缺、證據(jù)意識淡薄以及食品的易消耗毀損性等因素,普通消費者往往會因為"舉證難"而放棄維權(quán)或輸?shù)艄偎。在具體案件審理中,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問題食品的受害者在舉證時將會面臨證明食品來源、證明食品缺陷以及證明因果關(guān)系上的三重困境;這無疑已成為制約食品消費者尋求司法救濟的主要障礙。有鑒于此,當(dāng)務(wù)之急是應(yīng)變革和完善食品消費維權(quán)案件審理中的舉證責(zé)任制度,以公平原則應(yīng)對舉證食品來源之困境,適用舉證責(zé)任倒置來解決證明食品缺陷之困境,并采用蓋然性標(biāo)準(zhǔn)來破解舉證因果關(guān)系之困境。
[Abstract]:In the field of safeguarding the rights of food consumption, due to the lack of professional knowledge, the weak consciousness of evidence and the consumable and damaging nature of food, ordinary consumers often give up their rights or lose a lawsuit because of "difficult proof".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victims of problematic food will face the triple dilemma of proving the origin of the food, proving the food defect and proving the causality. This has undoubtedly become the main obstacle that restricts food consumers to seek judicial relief. In view of this, the urgent task is to reform and improve the burden of proof system in the trial of food consumption rights cases, and to deal with the dilemma of the source of food proof with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The inversion of the burden of proof is applied to solve the dilemma of proving food defects, and the criterion of probability is adopted to solve the dilemma of causality of proof.
【作者單位】: 西南政法大學(xué);重慶市江北區(qū)人民法院;
【分類號】:D922.16;D923.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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