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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6-10-02 21:09

  本文關鍵詞: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湖南大學 碩士學位論文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姓名:單鵬 申請學位級別:碩士 專業(yè):經濟法學 指導教師:鄭鵬程 20081020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摘要
目前,針對法學本科教育、經濟法碩士研究生教育、法律碩士教育、經濟金融 類非法學本科教育、注冊會計師考試、司法考試等各種不同的教育目的,我國出 現了數量龐大、

種類繁多的經濟法教科書版本。因為不同的經濟法教科書對經濟 法知識的傳播側重點不同,教科書從外在形式到內在內容上出現了沒有相對統一 標準,模糊混亂的情況。具體說來這些情況包括:教科書在名稱上有著許多種不 同的稱呼,沒有鮮明的可識別性;內容上學派林立,各種不同的教科書講述的內 容大不相同甚至出現相反的論調;體系編排上眾說紛紜,對經濟法由哪些子部門 法的組成也存在不同的觀點。這些混亂的狀況總結起來就是我國的經濟法教科書 沒有一致的承諾、共同的信守、基本的共識、統一的話語的問題。 經濟法教科書中上述問題的存在,首先造成經濟法教科書缺乏一個穩(wěn)定的知 識傳播路徑,使同一時代的經濟法學習者很難形成統一的經濟法知識框架,更不 要說形成統一的經濟法研究范式;其次,在經濟法知識的應用和考試中,因為各 種考試所使用的教科書不同,對經濟法知識的考察重點也存在極大的差異,這便 使得需要參加多種經濟法考試的學習者針對不同考試,要對經濟法知識內容反復 學習,造成了教育資源的極大浪費。更進一步說,經濟法教科書的不穩(wěn)定性也是
造成我國經濟法的獨立地位遭到非議的原因之一。

面對上述狀況,以經濟法教科書的體例和體系為切入點,通過問卷調查的方 法反映目前經濟法教科書的使用現狀,從問卷調查所反饋出的使用者對教科書的
不滿和期待等信息,來構建真正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fā),為教為學而寫,注重教學

的實用性和學生的接受度,注重學生的職業(yè)能力培養(yǎng),擺脫晦澀的理論說教的教 科書體例;通過對我國存在的經濟法教科書進行一個分階段的歷史梳理,尋找經 濟法學興起三十年來逐漸形成的經濟法知識中相對穩(wěn)定、統一的部分,以及以往 教科書中有價值的因素,來構建一個具有穩(wěn)定知識傳播路徑的經濟法教科書體系。

關鍵詞:經濟法;教科書;體系;知識論



碩士學位論文

Abstract
Nowadays,many different versions of Economic Law textbooks appeared in

are

the field of Law undergraduate education,graduate education,the law master’S degree education,economic and financial categories of illegal
as

undergraduate

science

education,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examinations,such different aims of education.Different Economic

judicial

examination of the

Law

textbooks spread the emphasis
no

differently for the Economic Law knowledge,which makes the textbooks

uniform

criterion and illegibility from the outer former and the inner contents.Concretely,it includes:no vivid identifiably because there names;different contents by
are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book test textbooks describe the content

the schools,different

differently,even contrast points;different opinions
on

on

system arrangements,reflected
can

the branch compose of the Economic Law.All in all,the problems

be concluded

as:no

uniform commitment、mutual promise、basic standard and unitive saying for the

Economic Law textbooks.
The above problems mentioned in Economic Law textbooks,firstly brought about is that Economic Law textbook is insufficient knowledge
SO as a

stable path to the dissemination of


that Economic Law learners at the same stage is difficult to form


unified economic framework of knowledge,not to mention the formation of

unified

economic paradigm.Secondly,in the application and examinations of Economic Law knowledge,as various examinations
on

Economic Law knowledge

are

applied to
causes

different textbooks and the examination contents also varies greatly,that students who shall take participate in various Economic

the

Law

tests have

to learn the

different textbooks again pusuant to exmination content and requirementsm,resulting in


great

waste of

educational
one

resources.Further
reasons

saying,the

instablity

of

the

Economic Law textbooks iS
critized

of the

that Chinese Economic Law has been

for

its independence during long—term period.

In light of above situation,from the two starting point of view of the style and system of the Economic Law textbooks and through


survey.this article shall reacts

the current application status of the Economic Law textbooks and the dissatisfaction and expectation of the
users

to textbooks and other information.as to break away from


the obsocure homiletic theory and build up

pratcial textbook style that shall set up for

the learners and for both teaching and learning an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acticality of teaching and the acceptance of learners and the culturalization of students’

III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the historical trimmness by
to

professional

capablity

as

well.Through

periods

currently exisitent Chinese Economic Law textbooks,it shall also try to

find the

relatively stable and uniformed parts of economic knowledge that has emerged since form the past 30 years and the values of former textbooks in order to build up the Economic Law Textbooks

System

that

can

act



stable

dissemination

path

of

Ecnomonic knowledage.

Keywords:Economic Law;Textbook;System;Epistemology

IV

湖南大學 學位論文原創(chuàng)性聲明
本人鄭重聲明:所呈交的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所取 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別加以標注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不包含任何其
他個人或集體已經發(fā)表或撰寫的成果作品。對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個 人和集體,均已在文中以明確方式標明。本人完全意識到本聲明的法律后果 由本人承擔。

作者簽名:

,.fa一 ‘./

日期:加g年f/月嘩日

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
本學位論文作者完全了解學校有關保留、使用學位論文的規(guī)定,同意學 校保留并向國家有關部門或機構送交論文的復印件和電子版,允許論文被查 閱和借閱。本人授權湖南大學可以將本學位論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編入有關 數據庫進行檢索,可以采用影印、縮印或掃描等復制手段保存和匯編本學位 論文。 本學位論文屬于 l、保密口,在 2、不保密囪。 (請在以上相應方框內打“√") 年解密后適用本授權書。




日期:如格年



f月矽日 7月印日

日期歸擴年



碩十學位論文

第1章導論
1.1選題的背景和意義
中國經濟法是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才開始興起的一門學科。在 我國改革開放的初期,全國均把經濟發(fā)展作為首要目標的,經濟法因為其名稱與 “經濟”搭邊而一度成為我國法學研究最為熱鬧,發(fā)展最為迅速的顯學。但隨著時 間推移,我國法學界對市民法的民法和對國家與相對人關系的行政法的研究深入, 民法和行政法一步步占領了原來經濟法的研究范圍,甚至可以說是民法和行政法 在經濟法的范圍內取回了其本來的研究范圍。而經濟法也因為其自身界限模糊等 原因在進入21世紀后逐步從熱鬧浮華回歸到了冷靜思考。經濟法研究從熱到冷的 過程也使得我們有了反思30年來其發(fā)展歷程中得與失的必要;仡櫸覈洕ㄟ@ 30年的發(fā)展歷程,雖然我國經濟法的理論取得了長足的發(fā)展,經濟法的教育教學 也得到了長足的進步,但是與我國其他法學門類的發(fā)展相比,在經濟法的基礎理 論甚至自身的證成上,我國經濟法面臨比其他法學學科更多的問題。

1.1.1經濟法學科混亂現象之體現
目前我國經濟法所面臨的零零總總的問題歸根結底為:我國現在的經濟法學 界中仍然存在著沒有一致的承諾、共同的信守、基本的共識、統一的話語的問題。 11】這個問題體現在經濟法學的方方面面,包括: 其一,學說眾多,為創(chuàng)立學說而創(chuàng)立學說。中國現有的經濟法學說有二十種 之多I引,幾乎出現“一個學者,一種學說”的局面,一些經濟法學者為了搞學科攀比, 試圖模仿民法、刑法等主觀上創(chuàng)建經濟法理論體系;一些經濟法學者專門研究經 濟法獨有的范疇和調整對象;還有一些經濟法學者專門研究一些邊緣化的哲學問 題;甚至一些學者自己設定的命題或者研究的內容完全可能是一個偽命題,如在
對經濟法的責任理論研究中,學者為了證明經濟法是與民法、刑法、行政法相并

列的獨立法律部門,就試圖在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之外尋找專屬于經 濟法的經濟責任。事實上,盡管一些學者已經在這一方面進行了不少的努力,然 而結果卻令人失望。時至今日,沒有哪一位經濟法學者能提出一項能夠稍微令人 信服的經濟法責任形式。 其二,體系不能通達,表現為總論與分論研究脫節(jié)。與民法和刑法相比,現 在大部分的經濟法理論體系都存在總論與分論脫節(jié)的問題?傉摬糠终撌龅檬 抽象,充滿難以理解的概念和范疇:而分論部分則基本上是現行法律條文的照抄、
照搬,并不是總論部分理論自然推導的結果;總論中得出的結論不能解釋分論中

的法律現象,分論中缺乏相關規(guī)定時也無從適用總論中的理論。例如,在對經濟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法主體的研究中,所有欲建立自己經濟法體系的學者都對經濟法的主體進行了論 述,然而這些論述都比較空泛,只是現有參與經濟活動的主體的簡單堆砌,并不 能對企業(yè)制度、自然人制度等提供理論上的指導。當自然人或者企業(yè)在參與經濟 活動中因主體資格問題發(fā)生糾紛時,我們只能在企業(yè)法律制度和民事主體制度中 尋找解決之道,而不能從在經濟法總論下的主體理論中求得答案。 其三,概念、術語使用混亂。一方面表現在對使用的一些概念沒有進行準確 界定和區(qū)分,讓人無法把握此學說與彼學說的真正差異在何處,典型者如對“協 調”、“干預”、“管理”、“調節(jié)”、“調制”等詞的使用上;另一方面表現在經濟法學

說對引入的法學之外的其他學科中的術語——經濟法學說中高頻使用的“市場失
靈”、“政府失靈”、“國家干預”、“外部性”、“公共產品”、“實質正義”、“社會正義”

等經濟學和政治哲學術語——的理解往往與這些術語在其固有學科中的真正含義
有很大出入。例如,“市場失靈”一詞,經濟學上對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與市場
缺陷(market defect)作了嚴格區(qū)分。經濟學上說的市場失靈或失敗(market failure)

是指“市場不能發(fā)揮其有效配置資源的情況”【31,而市場缺陷是市場本身固有的, 如唯利性、周期波動性、滯后性等功能的不足141,“市場缺陷并不像空氣污染那樣 可以被簡單界定,而且有效的政策可以輕易地治理它,當市場缺陷減弱了我們對
市場有效性的信心的同時,普遍性也減弱了我們對政府可以糾正失效的信心。”151

因此,作為嚴格的學術范疇使用時應特別注意區(qū)別“市場失靈”與“市場缺陷”,否則 就會得出錯誤的結論。遺憾的是,由于國內通常也把“market defect”譯作“市場失 靈”,經濟法學界在使用市場失靈這一術語時未能做到對“市場失靈”與“市場缺陷”
進行區(qū)分。

其四,與民法、刑法進行不必要的爭論。由于幾乎所有與經濟活動有關的法 律都能塞進經濟法這個“大籃子”,經濟法學科中許多領域的研究與其他學科的研 究多有重疊,于是引發(fā)了一些不必要的爭論。例如對公司法、企業(yè)法、消費者權 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的研究,與民商法學者的研究相重疊。當民法學者主張 這些內容屬于民法研究領域時,經濟法學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研究領域,維護經濟 法作為法律部門的獨立地位,便會花費大量的精力、用大量的篇幅來論述這些內 容與政府介入經濟活動有關,屬于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因此是經濟法的研究內容。 實際上,如果只是為了爭論某一問題應該屬于哪個學科的領域,這樣的爭論沒有 任何意義。 其五,理論脫離實踐。一些經濟法學者熱衷于理論體系的建構,認為這樣的 理論體系一般包括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調整方法、基本原則、宗旨理念、范疇體 系、研究方法、責任理論等等。然而,這些研究對經濟法的現實重大問題視而不
見,其創(chuàng)建的理論體系嚴重脫離實踐,對實踐的指導意義很有限。16J



碩士學位論文

1.1.2經濟法學科混亂現象在經濟法教科書中的體現
“沒有一致的承諾、共同的信守、基本的共識、統一的話語”這個問題反映在 我國的經濟法教科書上尤為明顯。學說眾多、體系不能通達,總論與分論研究脫 節(jié)、概念術語使用混亂、理論脫離實踐等這些經濟法學界普遍存在的混亂現象在 經濟法教科書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同時經濟法教科書還有其作為教科書所特有的 一些混亂現象。經濟法教科書的混亂現象主要表現為: 首先,在經濟法教科書的名稱上便存在著許多種不同的稱呼,有的經濟法教
科書直接命名為“經濟法”或“經濟法學”,如楊紫煊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

版社2000年出版的《經濟法》、李昌麒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經 濟法學》、戴風岐等主編經濟科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經濟法》便是采用這樣 的命名;但更多的經濟法教科書是在“經濟法”這個詞匯后加以概論、總論、導論、 原理、教程、通論、基礎理論等來指代經濟法教科書。如使用“概論”的經濟法教 科書有王遂起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經濟法概論》、王保樹主 編中國經濟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經濟法律概論》、劉光華、陳忠明主編中國金 融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經濟法概論》;加以“總論”的經濟法教科書有史際春、 鄧峰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經濟法總論》;加以“教程”的經濟法教課書有 李昌麒主編的法律出版社1996年出版《經濟法教程》、李丹林主編的煤炭工業(yè)出 版社1996年出版《新編經濟法教程》、陳家球主編的華東理工大學出版1996年出 版《經濟法簡明教程》:將經濟法教科書加以“通論”的有劉建民主編的立信會計出 版社1997年出版《經濟法律通論》;加以“導論”的有肖香蓮編著的湖南大學出版 社1996出版的《經濟法導論》;還有用“基礎理論”來命名經濟法教科書的,如漆 多俊編著的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經濟法基礎理論》等。同時這些教科 書名稱前面往往又冠以“中國”、“當代”、“現代”、“新編”等詞匯,如王勁松、王遠 明主編中信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中國新經濟法學》、劉長庚主編中南工業(yè)大學 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中國經濟法》、李仁玉主編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年出 版《新編經濟法》、吳弘主編立信會計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新編經濟法學》、劉 嗣寰等編著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現代經濟法學》等,這樣的排列 組合就使得我們現在市面上存在的經濟法教科書名稱五花八樣,讓很多經濟法的 初學者無所適從。經濟法教科書整體存在的混亂也可見一斑。 其次,受到經濟法學界觀點學說眾多的影響,經濟法教科書中關于經濟法的 本質是什么也存在著許多種不同的觀點學說。就目前正在使用的經濟法教科書來 看,就存在著如需要國家干預說【71、社會協調關系說【81、社會調節(jié)關系說【引、縱橫
統一說ll o。、新經濟行政法等不同學說。這些經濟法教科書對本質認識的不同直接

導致教科書在講述經濟法概念、范疇等經濟法基本原理的不同,甚至在經濟法的 產生的時間問題上也存在爭議。如有的學說認為經濟法古代便存在,有的學說認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為經濟法是社會進入資本主義以后的產物。教科書的基礎理論存在如此大的差異 所帶來的明顯弊端是,使用各個不同版本教科書的經濟法學習者學習的是完全不 同的經濟法,他們在往后的學術交流中可能就連最基本的經濟法概念的內涵和外 延都很難達成共識,更別說讓整個經濟法學界形成統一的話語了。 再次,經濟法教科書對經濟法本質認識的混亂直接導致經濟法教科書在體系 編排上也眾說紛紜,相差甚遠。有的經濟法教科書將經濟法分為經濟組織法、市 場調控法、宏觀調控法、社會分配調控法四部分17l;有的教科書認為經濟法應該由 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企業(yè)組織管理法及社會保障法組成【8J;還有的經濟法教 科書由市場障礙排除法、國家宏觀調控法、國家投資經營法、涉外經濟法組成[91; 有的認為經濟法教材體系包括市場規(guī)制法和宏觀調控法兩部分【11l;有的教科書認 為還應當包括社會保障法。而在我國早期的經濟法教科書中也有的將企業(yè)法包括 在教科書體系內。經濟法的體系編排直接影響到經濟法到底由哪些子部門法組成, 不同的經濟法體系,有的包含社會保障法而有的排除在外,有的經濟法教課書將 國家投資經營法也納入經濟法的范圍,這種混亂現象的存在使得經濟法學術的后 入門者很難達成學術上的共同信守。

1.1.3經濟法教科書混亂現象所來的困境和探討的意義
因為上述所探討的經濟法教科書混亂現象大都是由我國現存的教育體制、學

科劃分、考試制度等原因造成,而在其他國家并不存在這樣的背景一一在日本,
經濟法教科書就只有經濟法概論、經濟組織法和經濟活動法三個部分11引,在英美

國家,經濟法僅存在實踐中而沒有理論上對應的分類113l——因此,本文所探討的
經濟法教科書主要是指中國的經濟法教科書。 經濟法教科書中混亂的存在,首先造成經濟法教科書缺乏一個穩(wěn)定的知識傳 播路徑。經濟法教科書在觀點,體系,內容和名稱上的不穩(wěn)定性,甚至在有的經 濟法教科書之間出現完全相反的論調,會給經濟法學習者在學習經濟法知識的過 程中造成很大的困惑。由于知識傳播的不穩(wěn)定性,使同一時代的經濟法學習者很 難形成統一的經濟法知識框架,更不要說形成統一的經濟法研究范式。在經濟法 學習者之中所爭論的一些問題也有可能因為其所指的經濟法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 念而使得所爭論的問題成為一個偽問題。

其次,在經濟法知識的應用和考試中,因為各種對經濟法知識考查的考試—— 考研,司法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本科經濟法的學科考試等——所使用的經濟
法教科書不同,對經濟法知識的考察內容也存在極大的差異,這便使參加多種經 濟法考試的學生要對不同考試要求的經濟法知識內容重新學習,造成了教育資源 的極大浪費。更進一步說,經濟法教科書的不穩(wěn)定性也是造成我國經濟法獨立地 位長期遭到非議的原因之一。 經濟法是我國法學學科當中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學科,相對于民法、刑法等無


碩士學位論文

論在我國還是西方國家都經歷了幾百年的發(fā)展沉淀相比,經濟法無論在我國還是 西方發(fā)達國家都存在學術周期很短,立法史也很短,即理論周期立法周期都非常 短的特點。進入21世紀的中國經濟法學在經歷了一個從熱鬧浮華到相對冷靜思考 的過程后,在經濟法研究中出現了一些令人可喜的變化。如經濟法基礎理論研究 逐步開始從務虛轉向務實;從學說林立到觀點漸趨,一致基本贊同經濟法調整市 場競爭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從單純關注經濟法基礎理論到注重實用性研究;從 借鑒國外發(fā)展成果到注重國別和本土化。這些變化都說明在冷靜思考中的中國經 濟法學開始注意到自身的混亂問題,能立足市場經濟,直面這些問題并不斷地加 以完善。與之相比,學界對經濟法教育特別是經濟法教科書混亂現象的關注似乎 仍處于空白狀態(tài),使得經濟法教育明顯滯后于經濟法學科的發(fā)展,出現了經濟法 理論發(fā)展與教育發(fā)展極不相稱的局面。 在學科發(fā)展標志中,學科教育是重要標志之一。經濟法學教育與經濟法學發(fā) 展之間存在著價值上的互動關系,經濟法教育與經濟法理論研究是相互促進和共 同發(fā)展的。經濟法研究水平的提高促進了經濟法教材編撰質量的提高,而高質量 的教材又更有利于培養(yǎng)高質量的人才,高質量的人才進而提高經濟法學的研究水 平,這之間是一個良性循環(huán)的關系。經濟法學教育的發(fā)展水平,也存在諸多標志, 其中包括經濟法學教科書編撰水平、經濟法學師資的層次和數量、經濟法學師資 的專業(yè)水平、經濟法學人才特別是高級人才的培養(yǎng)質量等。而在這諸多標志中, 經濟法教科書的編撰質量水平無疑是最能進行客觀考察的標志。因此全面理順經 濟法教科書的發(fā)展軌跡,加強對經濟法教課書的研究,對經濟法教科書編撰水平 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進而對經濟法教育的發(fā)展,甚至對整個經濟法學的發(fā)展都
是十分有益的。

考察我國目前存在的經濟法教科書,都有不成熟的一面,有重新檢討、反思、 評價的必要。因此,對自經濟法產生以來的教科書進行系統的整理,對教科書編 撰理論進行探索,總結教科書中知識的穩(wěn)定部分和不穩(wěn)定部分,找出經濟法教科 書不穩(wěn)定部分產生的原因,解決經濟法知識在傳播中的確定性問題、考鏡源流, 積累經濟法教科書的研究成果,強化研究規(guī)范,提升研究層次、揭示邏輯,評判 得失、梳理教教科書發(fā)展的脈絡,發(fā)掘有思想價值但被當代所忽略的一些教科書、
發(fā)掘積淀,提升規(guī)范,從教科書中發(fā)掘經濟法基礎的養(yǎng)料是很有意義的。

1.2文獻綜述
。目前討論經濟法教科書知識傳播穩(wěn)定性問題的文章還不多見,通過作者的查 閱結果,關于直接以經濟法教科書或者經濟法教材問題作為研究對象的著作尚未 出現,只有肖江平的《中國經濟法學史研究》一書中有一章從歷史的角度講述了 經濟法教材的演變;利用Google搜索引擎搜索,亦未發(fā)現以經濟法教科書問題作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為題目公開發(fā)表的論文;也未發(fā)現關于教科書編寫技術方面的論文。在中國期刊 網上刊載的經濟法教科書的論文也較少,這其中有的文章主要是針對經濟法教材 內容陳舊,與立法實踐脫節(jié),教科書所講述的法律有很多都是已經失效的問題。 如2001年12月汪又生發(fā)表在《遵義師范學院學報》第4期上的 <經濟法教材 編寫芻議》;有的文章論述的主要方向是經濟法教學中如何改進教學方法,提高學 生興趣,如許維利2004年6月發(fā)表在《廣東工業(yè)大學學報》上的《談“經濟法”課 程教學改革》,就是針對經濟管理類專業(yè)的經濟法課程,從教學方法、教學目標、 教學內容上加以論述。類似的還有蔣國艷2002年8月發(fā)表在《廣西財政高等? 學校學報》的《經濟法教學改革及其對教師提出的全新挑戰(zhàn)》,宋毅于2006年8 月發(fā)表在《現代企業(yè)教育》上的《經濟法教學的思考和探索》。上述這些文章都是 針對職業(yè)教育這一種群體的經濟法教科書而言,而且都表現為發(fā)表的層次比較低, 對于本文可借鑒的程度不高。 作者找到的其他法學學科直接以其教科書為研究對象的論文有:蔡宏圖2006 年8月發(fā)表在《文教資料》上的《對國際經濟法教材的反思》,該文針對國際經濟 法教材結構體系過于復雜、教材中的基礎理論部分薄弱、世界貿易組織法的地位
不突出、國際法規(guī)范和國內法規(guī)范在教材中的分量比例失調等問題在文章中提出

自己的建議。葛洪義1999年發(fā)表在《法商研究》第6期的《論法理學教學與教材
的改革》,文章主要是對將法理學教科書一分為二,分到大學的大一和大三兩個年

級學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進行分析。此類的文章還有甘玉環(huán)2006年發(fā)表在《廣西 教育學院學報》第6期的《關于法律基礎教材改革的思考》等?紤]到筆者已經 分析了我國經濟法教科書所面臨的問題特殊性,而這些論文大都是針對自己本學 科教科書的問題,和經濟法教科書所要解決的問題沒有相似性,因此這里也不作
過多的闡釋。

關于經濟法教科書是否該采用以及怎樣采用練習、注釋等體例因素的論文筆 者目前還尚未發(fā)現,而關于經濟法教科書體系內容如何編排等方面的文獻資料就 豐富很多。如關于體系方面有:劉一純1998年第三期《成人教育學報》上發(fā)表的 《經濟法學脈絡分析》,該文從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入手將經濟法學分為實體經濟法 和程序經濟法兩大部分;王晉林,陳乃新2005年發(fā)表在《長沙大學學報》第6期 的《關于經濟法體系問題新探》,將經濟法分為宏觀經濟法和微觀經濟法;張守文 2005年發(fā)表在《法學論壇》第5期的《經濟法體系問題的結構分析》,該文在把經 濟法體系分為市場規(guī)制法和宏觀調控法二分法的基礎上對于新出現的法律如價格 法,產業(yè)法,反傾銷和反補貼法如何界定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付榮,劉武潮2003 年發(fā)表在《云南大學學報法學版》第3期的《再論我國經濟法的體系》,拋開了調 整對象說的眾說紛紜,從經濟政策的角度論證經濟法應該分為市場規(guī)制法和宏觀
調控法的合理性。楊三正2005年3月發(fā)表在《西北大學學報》上的《對我國經濟


碩上學位論文

法體系的檢討和重構》,該文分析了現在流行的幾種經濟法教科書所體現的編排體 系的弊端和其產生的原因,并提出經濟法應當有市場規(guī)制法,宏觀調控法和社會 保障法的觀點。關于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和其他學科內容比較的文章有;陳家新 1996年發(fā)表在‘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院報》第3期上的‘經濟法民法的界定與 經濟法教材的編寫》;陳乃新2007年3月發(fā)表在社會科學家的I:論經濟法的經濟 理性》;而徐德紅2007年發(fā)表在l:玉林師范學院學報》第l期的《經濟法與經濟 學之共通處分析》,是筆者發(fā)現的唯一一篇討論經濟法與經濟學關系的文章。但文 章討論主要集中在經濟法應該適用哪些經濟學理論,怎么應用經濟學理論的問題, 而沒有跳出經濟法套用經濟學理論的框架,沒有注重到經濟法應該有特有的不同 于經濟學的法學理論的問題。 在博士、碩士論文方面,作者截至目前還沒發(fā)現以經濟法教科書為研究中心
的論文。

縱觀上述資料,大都是論述經濟法教科書一方面的問題,如有些文章討論經 濟法的體系問題;有的文章討論經濟法的教學改革問題,并且這些問題的討論也 主要是集中在財經類經濟法教學的改革上;有些文章討論經濟法與經濟學的關系 問題上等,都沒有站在我國目前經濟法教科書整體比較混亂,缺乏知識傳播的穩(wěn)
定性的角度。

1.3主要內容和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導論指出我國經濟法教科書所面臨的缺乏 統一性和不穩(wěn)定性的混亂現狀,分析其所帶來的危害和解決其穩(wěn)定性,實現經濟 法教科書知識傳播功能的重要性。 第二部分將從形式上解決經濟法教科書的穩(wěn)定性問題。以問卷的方式來對目 前的經濟法教科書使用現狀進行調查。主要通過對經濟法教科書使用者的調查, 了解目前經濟法教科書的使用現狀,厘清經濟法教科書目前尚存在哪些待改進的 地方,使用者對教科書有哪些期待。同時通過對調查問卷的分析,解決經濟法教 科書在表現形式上的問題。首先解決教科書應該采用什么樣內容的問題,如是以 理論為主還是以實踐指導為主,是應該采用理論通說還是介紹最新前沿理論,是 應該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連還是緊扣各自的課程培養(yǎng)目標。其次解決教科書體例上 應該是什么樣的問題。如是否應該存在案例,有多少案例合適,是否要有練習等。 第三部分將從實質內容上解決經濟法教科書的穩(wěn)定性問題。首先解決在經濟 法教科書的總論中該采用什么內容的問題,如基礎理論部分該講述什么樣的內容, 經濟法理論與經濟學理論應該是什么樣的關系,是否要在教科書中論證經濟法的 獨立性問題,經濟法的產生歷史如何來講述,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概念該如何來 講述;其次解決經濟法教科書分論中該采用什么制度,經濟法教科書分論本質的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制度是什么,社會保障法、環(huán)境法是否應該納入經濟法教科書等。這一部分主要 是通過對從1978年以來的經濟法教科書進行梳理,采用分階段的方法,把教科書 分為三個階段,總體介紹每個階段教科書在體系編排上的特點,找出之間的規(guī)律,

評論有特點的體系編排;尋找出經濟法教科書在30年發(fā)展中所積累的比較穩(wěn)定且
爭議不大的知識和知識傳播方法,以及重新檢視以前經濟法教科書中比較有價值 而被逐漸忽略的內容;分析各個階段經濟法教科書的特點并對那個時段影響較大

的經濟法教科書進行評述。從而給未來經濟法教科書如何編寫起到借鑒前人成果 的作用。同時考察其他的學科是怎么來編寫自己的教科書,怎么來解決教科書知
識的穩(wěn)定性問題。找出經濟法教科書體系應該如何編排的方法。

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首先是問卷調查的研究方法,對經濟法教科書使用的 人群分類發(fā)放調查問卷,對調查問卷反饋的數據進行系統的分析。其次采用的是 歷史研究的方法,對各個階段的教科書進行梳理。



碩十學位論文

第2章經濟法教科書的體例選擇
2.1教科書體例的調查
2.1.1概念的界定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經濟法教科書體系、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體系與經濟法
的學科體系區(qū)別。

本文認為,上述四個概念既存在著緊密的聯系,但其區(qū)別也同樣的明顯。經 濟法教科書的體例主要是指教科書由哪些因素組成,這些因素包含案例、習題、 注釋等以及這些因素如何排列組合。但在考查教科書體例的過程中,還需要考慮 以下與體例密切相關的因素:經濟法的講述內容是否應該與各種考試相聯系,以 及聯系的緊密程度;是應該介紹前沿理論還是應該介紹學界通說;是應該以實踐
性內容為主還是理論性內容為主。

經濟法教科書體系主要是指經濟法教科書的實質內容是由哪些組成以及它們 的排列順序,如在總論部分,有的教科書包括經濟法的產生與發(fā)展、經濟法的地 位、經濟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有的教科書還包括經濟法法律關系、經濟法的原 則等。除教材的總論部分外,分論的展開直接地成為教科書編著者對經濟法體系 的見解的詮釋。114】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分論除了包括市場規(guī)制法,宏觀調控法之 外,還涉及是否還包括社會保障法等方面的問題。 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又包括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體系和經濟法教科書的學科 體系。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體系僅指教科書由哪幾個部分組成,如有的教科書包 括緒論、總論、分論,有的教科書還包括涉外經濟法篇和經濟法司法與仲裁篇等; 經濟法的學科體系是指經濟法學作為法學的一個部門,由哪些要素組成,各要素 之間的關系如何,如我國目前經濟法學界達成共識的經濟法的學科體系應當包括 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規(guī)制法和宏觀調控法。而經濟法基礎理論又可分為經濟法 本體研究、經濟法價值研究、經濟法學史研究等。經濟法的學科體系往往存在學 者的腦海中,各個學者對經濟法學科的應然體系的不同認識往往需要各種平臺表 現出來,而經濟法內容體系則是最容易體現和評判經濟法學科體系的平臺之一。
教科書的定義和范圍

許多教師把教材理解為教科書,認為教科書就是教材的全部,并常與學科、 課程、教學內容等概念混淆。到底如何界定教科書,本文覺得先要弄清什么是教 材。目前對教材的含義,存在幾種有代表性的觀點:

(一)《中國大百科一教育卷》對教材的解釋是:(1)根據一定學科任務,編
選和組織具有一定范圍和深度的知識技能體系,,一般以教科書的形式來具體反映;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2)教師指導學生學習的一切教學材料。 (二)顧明遠主編的《教育大詞典》對教材的界定為:教材是教師和學生據 以進行教學活動的材料,教學的主要媒體,通常按照課程標準(或教學大綱)的 規(guī)定,分學科門類和年級順序編輯。包括文字教材和視聽教材。I”J (三)日本學者歡喜隆司教授認為,“從總體上說教材是受學校教學內容所制 約的。它源于實質性的科學、文化、藝術、生活的各個領域,并以計劃的形式表 現出來。它包括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之下通過學習活動在心理上和實踐上主動地作 為普通教育和專業(yè)教育的成分加以掌握的物質對象和觀念對象。116J (四)傳統教育派認為:教材是歷史積累的人類經驗,是學校各學科的目的 內容或材料,F代教育派認為:教材既包括師生所從事的活動,又包括完成此類 活動所應用的各種材料或工具。教材可分為有形的(物質的)和無形的(精神的)。 本文所指的經濟法教科書采用對教材的狹義理解,是指以知識傳播為目的, 根據經濟法學科任務,編選和組織具有一定范圍和深度的知識技能體系,以書本 的形式來具體反映教師和學生據以進行教學活動的材料。這樣就可以憑借經濟法 教科書所具有的知識傳播性,內容的體系完整性,服務教學性等特征,將經濟法 教科書與學者的專業(yè)著述以及經濟法教科書相關的其他練習冊和補充讀物區(qū)別開 來。

2.1.2調查問卷發(fā)放的背景
首先,在教材的出版方面,隨著各學校辦學自主權的擴大以及學術力量的加 強,由國家有關機關出面統一組織教材編寫的難度越來越大。出于各種考慮,幾 乎較大規(guī)模的各個法律院校、科研單位、出版社紛紛組織、出版、使用自編教材。 即使是條件較差的學校,也通過與其他學校合作的方式,組織自編教材。而且在 我國,教材因為不存在版權問題,故可以大規(guī)模地改寫或抄用。因此,只要有足 夠的學生,或者與兄弟院校合作提高使用教材的學生數量,編寫教材便成為一件
名利雙收的事。面對這樣的背景,在我國便出現了正在使用中的經濟法教科書種

類眾多的情況。據筆者不完全統計,全國J下在使用中的經濟法教科書就在20種以 上。而且由于經濟法教科書沒有統一的編撰標準,僅存在一個只具有指導意義的 “教育部法學核心學科的教學指導綱要”的最低標準,這也就形成了我國經濟法教 科書從體例到內容千差萬別的現狀。 其次,目前不論是從教研心態(tài)還是從教研實踐來看,對于經濟法教科書的發(fā) 展情況,都令人憂慮。從教研心態(tài)來看,由于科研成果的考查遠比教學成果的考 查更具有直觀性,廣大的法學院校和經濟法教育工作者依然重視科研遠多于重視 教學,如注重教師的論文發(fā)表數量而較少關注學生的成才。而具體到教學實踐, 又對課堂教學的重視遠遠多于教材研究。在有的高校出現教師講課完全不按照學 生使用的教科書,學生的教科書淪為參考書的情況。甚至出現教師越少按照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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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十學位論文

書授課就越是能力強的體現的錯誤邏輯判斷。上述心態(tài)和實踐便使得我國出現了 對經濟法理論研究一頭熱鬧的局面。而且,現在學界對于“經濟法教科書”依然是 一片贊譽之聲,對于不足則很少具體談到,缺乏批判精神。從教研實踐來看,對“經 濟法教材”的不足之處進行系統而又具體的研究的文章還未見到。 最后,在教材的質量方面,也存在有些教科書的編寫者并不是把教科書當成 一種知識的傳播工具,站在使用者的角度來撰寫,而是將其當成評定職稱、晉級、 調動、考核、申報學位點均必須提供相應的科研成果的一種功利性捷徑。 上述原因共同構成了目前經濟法教科書的質量參差不齊,大多經濟法教科書 屬于低水平重復建設的背景。教科書是教育系統中處于核心地位的子系統,是把 宏觀的教育思想、理論與教學實際聯系起來的主要途徑,是教育目標的主要載體。 在此種背景下,結合筆者前面所論述的論文總體背景和目的,筆者對我國經濟法 教科書的使用情況進行了調查。

2.1.3調查對象的選定
為了能夠全面反映目前經濟法教科書使用的真實客觀現狀,調查先按照經濟 法教科書使用者的不同進行分類,然后以相同的經濟法教科書使用人群為調查單
位的形式發(fā)放調查問卷。

本調查問卷發(fā)放的人群包括:非法學專業(yè)本科使用經濟法教科書的人群(其 中包括會計,經濟,金融等經濟管理類專業(yè)的學生)、法學專業(yè)本科學生、法律碩 士、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經濟法授課教師、出版社經濟法教材的編者、經濟法教

材的編撰者等。而對那些把經濟法教科書作為參考工具的使用者——律師、法官、 立法者等——而言,考慮其對經濟法教科書的使用參考意義重于教學意義,而且
這些人群由于自身經歷,工作重點等方面的不同,其對經濟法教科書的使用需求 與其他的調查人群相比,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并不具有明確的代表性,因此在本
調查中問卷的發(fā)放比例要低于其他人群的比例。

2.1.4調查的依據和方法



本調查從2007年5月到2007年11月,歷時六個月,為了更客觀地反映出經 濟法教科書使用的現狀和方便數據統計,調查問卷的設計多以選擇題為主,而且 在設計問卷調查之初,先選取了湖南大學正在進行經濟法課程學習的本科大學三 年級中的一個教學班級進行了一個小范圍的調查實驗,并與參與其中的學生進行 訪談和討論,以其所反饋的信息為基礎,使調查問卷題目的設計能盡量體現目前 教科書實踐中的主要問題,能讓調查問卷的題目設計更加客觀和科學j盡量避免 陷入調查者的主觀臆想,為問題而設計問題的認識誤區(qū)之中。另一方面,由于本 問卷調查面向的被調查人群眾多,為了避免最后的調查結果局限在各個不同人群 討論其各自使用的經濟法教科書的優(yōu)缺點之中,調查問卷的設計盡量站在經濟法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教科書實踐和教學的總體高度,具體針對經濟法教科書的體例和內容,所提出的 問題是對各人群均普遍適用的。因此,除了極個別的能反映所使用教科書特定人 群特殊性的問題,各人群的調查問卷基本相同。僅在每份調查問卷的最后,設有 一個詢問被調查者對經濟法教科書有何其他問題和建議的主觀性問題來兜底,用 來發(fā)現我們問卷調查由于問題的有限而必然帶來的不足。 調查的方式主要采取到高校學生和老師中發(fā)放問卷調查報告,以及對已出版 的經濟法教科書,根據教科書上提供的編者地址,郵寄問卷調查報告的形式相結 合,發(fā)放面涉及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湘潭大學,武漢大學,四川大學,西 南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的學生、老師和經濟法教科書的編撰者,以及湖南大 學出版社和北京大學出版社等十所出版社的經濟法教材編者。 調查問卷總共發(fā)出420份,其中包括法學本科160份,收回有效問卷156份; 法學研究生60份,收回有效問卷54份;非法學專業(yè)本科生170份,收回有效問 卷138份;從事經濟法教學的教師20份,收回有效問卷7份;出版社經濟法教材 編輯10份,收回有效問卷2份。(調查問卷發(fā)放情況見表2.1,2.2) 2.1問卷調查發(fā)放情況表
調查學校 發(fā)放數量 收回有效問卷 湖南大學
129 101

湘潭大學
40 39

湖南師大
37 37

兩南財大
101 94

四川大學
20 20

2.2調查對象樣本構成
調查對象構成 實收數量 比例 法學本科
156

法學研究生
54

非法學
138 43%

教材編輯


授課教師


35%

16%

1%

5%

2.1.5調查結論
在這一部分,筆者將根據對調查問卷結果的統計,從被調查的不同使用人群 所反饋的信息中,對經濟法教科書的體例問題如何解決分為三個部分:經濟法教 科書的使用現狀問題、經濟法教科書體例選擇前應當考慮的幾個相關因素、經濟 法教科書表現體例上的問題,分別進行具體分析。如上所明,盡我所能對教科書 進行全面的調查,同時側重于不足之處,以便于下~步的建設。然后在具體的調 查的基礎上,進行問題總結,使讀者有一個總體把握。這樣似乎有些繁瑣,但是,
方便讀者看清問題及其來源。我認為這樣更能發(fā)揮此文的參考功能。

在各類不同的經濟法教科書使用人群的調查問卷設計上,我們都設計了針對
不同人群目前所使用的具體經濟法教科書是什么,對使用該教科書是否滿意,在

學習了現有經濟法教科書之后,是否能在實際生活中運用等問題。通過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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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十學位論文

來達到了解目前學習使用者對經濟法教科書的滿意度以及經濟法教科書的實用 性。從收回的有效問卷結果統計上來看,雖然各個不同的人群使用的經濟法教科 書存在較大的差異,但對目前經濟法教科書均普遍存在不太滿意的情況。其中, 在湖南大學法學本科大三年級使用北大高教版楊紫煊主編的經濟法教科書的問卷 調查中,有8%的被調查者對教材感到很滿意,是所調查的所有問卷中對教科書滿 意度最高的比例。而在對研究生的問卷調查中,對經濟法教科書滿意的比例為0%。 整個被調查人群的滿意度比例為3%。有50%的人群對目前使用的經濟法教科是較 滿意但認為教科書仍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有31%的被調查者對目前使用的 教科書不是很滿意,認為存在很多的缺陷。還有16%的被調查者非常不滿意目前
使用的教科書,要求更換教科書。(見表2.3)

2.3對經濟法教科書現狀調查
調查對象 選項 很滿意 改進的地方 比例 調查對象 選項 很滿意 比例 調奄對象 選項 很滿意 法學研究生
5% 6% 51%

法學本科 較滿意但存在 不是很滿意,存 在很多缺陷
31%

非常不滿意,要 求更換教材
12%

非法學本科

較滿意但存在
改進的地方
51%
,

不是很滿意,存 在很多缺陷
39%

非常不滿意,要 求更換教材
5%

較滿意但存在 改進的地方

不是很滿意,存 在很多缺陷
36%

非常不滿意,要 求更換教材
10%

比例

2%

52%

在關于經濟法教科書在現實生活中是否具有實用性的問題調查中,大部分調 查者都認為在學習了目前所使用的經濟法教科書之后,能偶爾在實際生活中運用 其知識,這個比例占到了被調查人群的72%,有5%的被調查者認為能經常運用教 科書上的知識。有23%的被調查者對教科書上的知識在實際生活中從未運用過。 值得注意的是,在非法學專業(yè)的問卷調查中,由于非法學專業(yè)的經濟法教科書相 比較法學專業(yè)的教科書,少了理論的講述,更加注重對經濟法法條的解讀等原因, 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的實用性比例相對整體比例要高,這其中有7%的被調 查者認為能經常運用經濟法教科書的知識,僅有18%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 書的知識對實際生活毫無用處。在對經濟法教科書所傳授的知識對于非法學學科 的使用者在學習自己專業(yè)的幫助性這個問題的調查中,也同樣印證了非法學學科 的經濟法教科書比法學學科的經濟法教科書更具實用性的觀點。有25%的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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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對其專業(yè)學習有很大的幫助,只有2%的被調查者認為沒有任 何幫助。而具體到經濟法教科書對其學習專業(yè)的幫助內容上,有47%的被調查者 認為能幫助其增強經濟法律意識,有20%的被調查者認為其幫助體現在擴大其知 識面,還有33%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能幫助更好的理解運用自己的專業(yè)
知識。(見表2.4)

2.4經濟法教科書對其專業(yè)學習幫助程度
調查對象 選項 法學本科 使幫助更好的學習運用專 擴大自己的知識面 業(yè)知識的重要工具 比例 調查對象 選項
33%
20%

增強自身經濟法律意 識
47%

非法學本科 對其專業(yè)學習有很大的幫 助 沒有任何幫助

比例

25%

2%

在對教師采用什么樣的授課方式的問題調查結果顯示,有71%的教師的授課 是主要根據教科書的內容,適當進行補充,只有一位被調查教師的授課方式是完 全按照教科書的內容講述,同時也只有一名被調查教師選擇了從不按照教科書的 內容進行授課。這說明目前經濟法教科書仍然是教師授課內容的主要載體,只是 大多數教師在按照教科書授課之余還會進行經濟法知識的適當補充,僅僅是因教 師的不同對補充的經濟法知識有多和少,深和淺的問題。筆者發(fā)現,不按照教科 書內容講述或者較少按照教科書內容講述的情況一般都發(fā)生在法學教育和科研力

量比較強的大學院校——重點大學或者有博士點的法學院系,這些授課教師也一
般具有博士學位和很強的學術能力,能夠排除教科書用自己的知識構架來傳播經 濟法知識。但這種授課方式帶來的直接弊端就是這些學校不同年級所學習的經濟 法知識不同,甚至同年級不同教師的班級所學習的經濟法也有比較大的差異。經 濟法知識在本科的教學中就失去了應該有的穩(wěn)定統一性。另一方面,調查結果顯 示,越是到了普通院校,甚至?茖W校,隨著師資水平的降低,教師和學生對教 科書的依賴就越大。隨著21世紀初期法學作為顯學在我國狂熱一時,我國幾乎所 有的大專院校不管是否具備培養(yǎng)良好法學專業(yè)學生的能力,都開辦了自己的法學 專業(yè)。但我國具有法學優(yōu)勢的院校畢竟只有少數幾所,大量的經濟法學習者更需 要一本高質量的經濟法教科書。同時大部分教師主要按照教科書為載體的授課方 式也要求我們的教科書在傳授經濟法知識的同時,也應該具有能夠提供閱讀者獲 取更多經濟法知識的一個指導路徑的功能。能夠讓學習者在發(fā)現自己感興趣的問 題時能夠在教科書的引導下學會如何尋找教課書外的其他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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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十學位論文

2.5經濟法教師授課的方式
選項 容講述 比例
14.5%

完全按照教材的內

主要根據教材的內 從不按教材內容 容,適當補充
71%
14.5%

在關于經濟法課程所培養(yǎng)的人才目標上,絕大部分被調查者都是希望能夠在 經濟法課程中學習到更多的實踐方面的知識,認為應該以應用型人才為經濟法課 程的培養(yǎng)目標。調查結果顯示有85%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應當培養(yǎng)應用 型人才為主,只有一名被調查的經濟法教科書編撰者選擇了以培養(yǎng)理論型人才為 主。在調查教科書學習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應該采用什么樣的內容方面。調查數 據也支持了這樣的觀點。有87%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應當以指導應用為 目的,側重于實踐性,只有13%的被調查者認為教科書應當以學術為主, 2-6經濟法教材的價值取向
選項 比例 以指導應用為目的,側重于實踐性 術性
87% 13%

以理論知識為主,側重于學

在針對目前很多的經濟法教科書都是編撰者根據自己的學術主張,自成一家, 經濟法教科書門派林立的情況,大部分的被調查者認為學術主張應該和教科書知 識內容分開,學術主張應該在學術論文,學術著作中表達,而教科書應該更多的 體現為一本工具書的作用。因此,經濟法教科書采用的經濟法理論應該以達成共 識的通說為主,這樣才能夠使得經濟法的學習者形成一個最基本的交流平臺,有 共同的研究范式。同時也避免了學習者為了應付本科的課程考試、研究生入學考 試、司法考試、注冊會計師考試等各種不同的考試而反復學習各種不同的經濟法 知識,從而造成教育資源的極大浪費的現象。調查結果所反饋的信息顯示,有64% 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所采用的理論應該大部分是統一的,只是在某些觀 點上著者可以另外闡述不同的看法,有17%的被調查者認為教科書理論可以多樣 化,編者可以在教材中自由表達自己的理論,只要能做到邏輯的自洽。而在對于 目前的經濟法教科書應該反映什么樣的理論問題上,有90%的調查者認為應主要 反映達成共識的理論,適當介紹理論前沿。值得注意的是,在對出版社經濟法教
科書的編輯的問卷調查中,這個比例是100%。
。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2.7經濟法教材應該反映經濟法學界什么樣的理論
所采用的理論應該大部分 只反映已達成 是統一的,只是在某些觀點 選項 者可以在教材中自由表達 自己的理論,只要能做到邏 輯自洽
17%

教科書理論可以多樣化,編

的共識,適當介
上著者可以另外闡述不同 紹理論前沿 的看法

比例

90%

64%

隨著08年司法部允許在校的大學三年級學生報名參加司法考試,法學本科教 育也越來越與司法考試聯系緊密。在其他法學學科都或早或晚的開始與司法考試 銜接的同時,關于經濟法教科書是否應該和司法考試相聯系,以及怎么樣與司法 考試相聯系也成為了經濟法學習者比較關注的問題。從問卷調查的結果來看,有 60%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可以講述理論為主,適當與司法考試聯系,有 35%的被調查者認為教科書應該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連,每一章內容后都附上與司法 考試有關的題目及其內容。僅有5%的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可以不與司法考試
相聯系。

2.8經濟法教科書和司法考試聯系
可以不與司法考試聯 選項 系,教材應當主講理 當于司法考試聯系 論 比例
5%
60%

應該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連,每 可以講述理論為主,適 一章內容后都附上與司法考 試有關的題目及其內容
35%

此外,隨著我國加入WTO后與世界經濟聯系越來越緊密,經濟法又是與我國 經濟、政策聯系最為緊密的一門法學學科,有著強烈的市場經濟的背景。特別是 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比其他法學學科,與國外的經濟法有著更多的相 容性。因此有71%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應該也同時具有介紹國外的經濟 法相關知識的功能。 目前在經濟法學界的學者當中存在著學習經濟法知識就是學習經濟法的理 論,注重學習經濟法理論卻忽略讓學習者學會如何將理論應用到生活實踐之中反 而更加重要的錯誤認識。這導致了現在的經濟法教科書絕大部分都是只講述純理 論的教科書。尤其是法學本科的經濟法教科書動輒數百頁,而內容除了理論還是 理論,甚至像評析各個經濟法學派,學說觀點的不同之處,爭論優(yōu)劣高低等這些 本來只應該在學術論文中討論的問題經濟法教科書也花了大量的筆墨進行闡述。 如楊紫煊主編的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經濟法》,這
本教科書是本次調查中被調查者使用最多的,也是使用者相對抱怨比較少,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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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上學位論文

滿意的一本的經濟法教科書。在該書開篇就花了大量的篇幅講述經濟法產生問題 上的不同觀點,以及對不同觀點的評析。教科書從一開始就講述生硬枯燥的理論 往往就會使得很多經濟法的初學者忘而卻步,提不起學習經濟法的興趣。其實相 比民法,刑法等傳統的法學學科,我國的經濟法因其產生時間晚,經濟法的背景 也與我們的現實經濟生活聯系更為密切,它的很多制度都是在目前我們生活的經 濟環(huán)境下形成的,比某些傳統法學學科的制度經過幾百年的發(fā)展,有了特定的詞 匯和用法相比,經濟法會讓初學者少了很多的歷史負擔。比如民法里很多制度如 占有制度,善意取得制度,所有權取得制度等就必須從理論的角度來闡述其起源, 適用條件,以及到了現代生活中出現的例外情況等等才可能讓學習者理解,經濟 法學科便少了很多這樣的問題。我國經濟法學科這樣特殊的背景也使得我們的經 濟法教科書有條件能夠采用更加生動的表現形勢和體例,與其他傳統法學教科書 比較,可以進行更加大膽的嘗試。在期待經濟法教科書將采用什么體例的問題上, 對各個人群的問卷調查結論都相差不大。在教科書是否應當有案例的問題上,有 65%的被調查者認為教科書應當多采用案例,有28%的調查者認為可以存在少數 案例,只有7%的調查者認為教科書可以沒有案例。在非法學專業(yè)的調查中,使用 者對經濟法教科書包含案例的要求更為強烈。被調查者中有78%的人認為經濟法 教科書中案例最重要,13%的人認為最重要的部分是法律法規(guī),只有9%認為理論
概述最重要。

2-9教科書是否應當有案例
調杏對象 選項 比例 調查對象 選項 法學專業(yè) 應當多包括案例
65%

可以存在少數案例
28%

可以完全不含有案例
7%

非法學專業(yè) 經濟法教科書中案 例最重要 經濟法教科書中最重 要的部分是法律法規(guī)
13%

經濟法教科書中理論 概述最重要
9%

比例

78%

在經濟法教科書使用者的問卷調查中,絕大部分的被調查者都認為經濟法教 科書作為工具書的功能是首要的,被調查者對經濟法教科書最主要的期待是能夠 通過教科書學會具體運用我國經濟法律。其次才是通過經濟法教科書學會進行學 術研究等其他功能。因此在關于經濟法教科書的體例采用上,大部分被調查者都
希望教科書能從實際運用出發(fā),增加能夠加強學習者掌握經濟法知識的體例因素。 如在教科書是否應當含有課后習題的問題調查中,有63%的被調查者認為教科書

應當在每一章節(jié)后都附有練習以便于加深理解,有37%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 科書本身可以不包括練習,這部分可以由教師布置完成。而沒有人認為在學習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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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濟法教科書的同時完全可以不用練習。 2.10教科書是否應當含有課后習題
選項 經濟法教科書應當在每章節(jié) 后都附有練習以便于加深理 解 比例
63%

經濟法教科書本身可以不包 括練習,這部分可以由教師
布置完成
37%

經濟法教科書
可以不用練習



針對我國經濟法所涉及的具體制度相比其他法律部門要多而且比較寬泛,各 經濟法子部門相對獨立的特點,有87%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在介紹每一 個具體制度之前都應當單設“概述”一章講述該制度的基本原理,以便于學生能夠 從更高的角度來理解經濟法的制度。有53%的被調查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的每一 章節(jié)都應有重難點提示和該章節(jié)的知識結構圖。

2.2策略探討
從上述對調查問卷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大部分經濟法教科書的使用者 對所使用的經濟法教科書是不甚滿意的,F在使用中的經濟法教科書均或多或少 的存在與現實生活脫節(jié),對具體法律應用的指導意義不強等問題。同時在教科書 選取的內容和體例編排上使用者的期待與教科書的現狀也存在較大的差距,經濟 法教科書因此存在很大的改善空間。 在這一部分j筆者將針對經濟法教科書所出現的問題,結合教科書應當具有 的基本功能:專業(yè)知識載體功能、學科理論選擇功能、研究信息索引功能、前沿 問題導引功能、實務問題處理參考功能、學術規(guī)范示范功能,【r7l來提供可能解決 經濟法教科書所面臨問題的路徑,但需要強調的是這種路徑的提出并不意味著筆 者認為經濟法教科書應該有統一的模式,甚至只要求全國只存在一本經濟法教科 書而反對經濟法教科書編寫的多樣化。相反筆者認為如果將經濟法教科書限定為 一種或兩種體例,將有可能是經濟法教科書發(fā)展上的倒退,筆者的初衷是希望能 將教科書的使用者對經濟法教科書的期待反映出來,希望能夠給以后經濟法教科 書的編寫者起到借鑒的意義。

2.2.1經濟法教科書體例選擇應考慮的幾個因素
經濟法教科書最基本的功能在于其是經濟法專業(yè)知識的載體,它不同于一般 專題學術著述和研究論著, 它必須對經濟法學科的基本概念、基本要素、基本原

理、基本法律精神和現行法律的基本規(guī)定有一個比較全面、系統、精確簡練的陳 述,且這種陳述必須要讓受到一般法學專業(yè)訓練的人明曉易懂,因此經濟法教科 書必須符合知識體系的全面性、系統性和可讀性等基本要求。同時對調查問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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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論文

結果進行統計分析后也顯示,學生、教師、編者等不同使用群體的被調查者都認 為經濟法教科書所介紹的理論應該大部分是統一的,其應該主要是反映達成共識 的,爭議較小比較穩(wěn)定的理論。 其次,教科書學科理論選擇功能要求教科書的撰寫必須具備一定的學術品位, 不應是一般的普及性讀物,必須在教科書的內容上基于對本學科的發(fā)展歷程及研 究現狀有比較詳細的分析基礎上來選擇教科書的理論內容,而不是把各個不同的 學派觀點在教科書上進行簡單的堆積。且這種理論的選擇必須有嚴謹的治學態(tài)度
和客觀、公正的科學精神。同時要求經濟法教科書在做到講述穩(wěn)定的知識的同時,

可以通過各種不同的形式如課外思考,文獻注釋等來適當介紹經濟法的前沿理論。 再次,通過對調查問卷數據的統計分析,絕大部分的被調查者都認為經濟法 課程的培養(yǎng)目標應該是以培養(yǎng)應用型人才為主以及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應當以指 導實踐為首要。這便要求經濟法教科書在發(fā)揮其實務問題處理參考功能的過程中, 把經濟法學的知識性、理論性和現有的立法精神、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運行機制有機 地揉合起來。而具體到什么才是經濟法教科書中比較穩(wěn)定的,統一的專業(yè)知識理 論:怎么比較客觀的介紹本學科的發(fā)展歷程和研究現狀;怎么把經濟法學的知識 性、理論性和現有的立法精神、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運行機制有機地揉合起來。這將 在本文的第三章中筆者通過對經濟法教科書所做的一個歷史梳理過程中來尋求答
案。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本文在提出教科書作為傳播知識工具所要求具有穩(wěn)定性 的同時并不反對在經濟法教科書中將創(chuàng)新的理論和原理通過教科書的體例介紹給
學生。針對有觀點認為“專著可以創(chuàng)新,教材宜于平和”,這反而會導致我國經濟

法教材編寫陳陳相因、學生知識結構更新極為緩慢。【18】關于教科書的創(chuàng)新和穩(wěn)定 的關系,筆者認為兩者并不矛盾,而是對教科書要求的兩個方面。教科書的內容 理論上要求具有穩(wěn)定性,而在形式體例上要求具有創(chuàng)新性。教材的穩(wěn)定性主要是 指作為一種知識的傳播工具,教材在內容、理論講述上要求有一個基本的統一, 使學習者在學習不同的經濟法教材時對經濟法的知識有一個統一的大概認識,形 成基本相同的價值判斷,能對社會上出現的問題能有一個基本相同的分析進路, 而不會出現觀點相左,甚至完全相背的情況。而教科書的創(chuàng)新性,本文認為對在 教科書中提出一兩個不同的觀點并不能就是說創(chuàng)新,創(chuàng)新性應該更多的體現在能 通過新的表述,知識傳授方法,或者關注到經濟法的不同方面,來引起讀者的新 的思考。經濟法教科書的創(chuàng)新性應該是在作為傳播知識方式的穩(wěn)定性上的創(chuàng)新。


2.2.2經濟法教科書體例選擇的策略探討
在發(fā)放調查問卷過程中和從問卷的調查結果統計數據來看,筆者發(fā)現在現階 段教科書的使用中,存在著師資水平差別巨大,教師授課的態(tài)度也差別比較大的 現象。有的學校授課老師是教授,或者具有博士學位,有著豐富的教學經驗。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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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也有的學校用臨時聘請的其他學校在校研究生進行授課:有的授課老師能認真?zhèn)?課,在授課的過程中通過課堂補充給學生與教材相關的案例和其他知識,而也有 的學校授課老師就只講述教科書的內容。與之相對應的,不同的學校使用同樣的 教科書的學習者,也會因為授課教師的不同對教科書的滿意程度也存在較大的差 異。考慮到授課老師的水平存在太大的差異性和不確定性,提供一本高質量的, 內容穩(wěn)定,而且能夠引導學習者自己獲得更多書本之外其他經濟法知識的教科書 顯得更加的重要。結合上述分析問卷調查所反饋的信息,本文所提供的教科書體 例選擇路徑希望使得經濟法教科書還原本應該具有的工具書功能,能夠使得大部 分的學習者在使用教科書過程中學習相對相同的差異不大的知識,也能夠對教師
的授課有所幫助。

(1)在每一具體制度的介紹前,設立概述、重點難點提示和具體制度的知識 結構圖。概述的講述要求做到語言精煉,能夠作為一個總的指導思想方便讀者理 解其后的具體制度,重點難點提示也可以作為概述的一部分,將該具體制度中的 重要知識點和比較難以理解的知識點標示出來,方便讀者在學習的時候能夠做到 輕重有度,也方便教師在授課的時候對重點難點部分來詳細闡述。知識結構圖要 求能夠把具體制度所涉及的知識點邏輯結構以圖表的方式呈現出來,能夠讓讀者
一目了然。

(2)建立詳盡和規(guī)范的引文、注釋體系,以真實反映經濟法學理論的知識背 景和參考依據。因為在經濟法教科書的編撰過程中,要涉及到參考資料的搜尋、
背景知識的獲得、不同理論觀念的述評和某些富有創(chuàng)意的理論成果的借鑒和參考

等,既涉及到知識產權等知識性權利的使用問題,同時又反映編撰者本身治學的 嚴謹態(tài)度及對他人智力成果和前期創(chuàng)造性勞動的尊重等學術道德問題。因此,作 為經濟法教科書,應該為學生和讀者提供一個規(guī)范的著述范式。 未來新的經濟法教科書的編寫,必須有詳盡和規(guī)范的引文、注釋。引文、注 釋應反映本領域研究的基本現狀和學術界的不同觀點以及編撰者的評價。另外, 規(guī)范的引文、注釋也能夠引導經濟法教科書的使用者對有爭議的問題以及自己感
興趣的問題進行進一步的深入研究。

(3)精選有典型立法意義和學理價值的案例,建立教材實務討論系統。誠如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之言:“法的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保保保梗鼠w現 法律經驗的案例在整個教科書中都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在精選的案例中,必須 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案例與所講述的法理和知識體系必須具有關聯性。第 二,案例必須具有典型的立法參考意義和學理討論價值,必須反映現行立法和司 法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而且對其進行研討具有指導立法和改善司法的實踐意義。 第三,案例必須是法院已經判決生效的疑難案例,且學者、司法實務界對之有較 大的分歧,對這樣的案例進行分析才有現實意義。第四,案例必須有明確的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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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徑,學生能通過此索引窗口,找到本案的原始出處。在這里,也可以選用外國
的案例。

(4)篩選本學科某一具體領域的前沿問題和難點、熱點問題,建立學科前沿 問題導引系統。在創(chuàng)立學科前沿問題導引系統時,必須注意:第一,這些問題必 須是本學科現有理論和知識尚未解決或解決不甚理想的問題:第二,這些問題必 須具有代表性,它們的解決對推動本學科理論的創(chuàng)新和學科的發(fā)展具有實質意義; 第三,這些問題必須與實踐有一定的關聯,其理論解決對立法、司法具有重要的 參考價值;第四,編撰者應為學生提供一個供其討論、探討的參考性論點、觀點、 框架或思考方式。但考慮到各個大專院校法學的師資水平存在較大的差異,關于
前沿問題和難點、熱點問題也可以放于每一章的最后作為課后思考題為有興趣的

使用者提出。 (5)創(chuàng)立以代表性著述為核心的信息索引體系。經濟法教科書可以在每一獨 立的具體制度介紹后,搜集羅列本領域內最有權威和影響的學術著述和代表性論 文,建立書號版本、期刊年號、頁碼、卷號、轉載情況等搜集路徑、比較明確的 論著目錄查錄和檢索窗口,為學生進一步了解背景知識,深入研討有關專題問題
提供指導。 (6)在每一具體經濟法制度講述之后,設計必要的練習題,練習題的內容可

以是對該具體制度重點知識的回顧,可以是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關的題型,可以是 能夠引發(fā)讀者更深層思考的學術指引問題,也可以是對現實實務解決方案的案例 討論。 (7)在經濟法教科書中引入“新聞摘錄欄”,‘學習經濟法學的一個目的,就是 使學習者能以全新的經濟法角度來看待并更好的理解這個國家的經濟政策,世界 上發(fā)生的經濟法律事件等。為了突出這種好處,經濟法教科書應該收入許多報紙 文章的摘錄,其中也應該包括一些著名法學家和經濟學家所寫的專欄文章。并對 這些文章摘錄進行簡單介紹,說明具體如何運用經濟法學的基本理論。 (8)強調對關鍵概念的定義。在經濟法教科書各章中引入介紹關鍵概念時, 可以用黑體字將其標出。此外,還在頁旁注出這些關鍵概念的定義。這種處理將 有助于學習者學習和復習這些內容。 (9)現行法律規(guī)定的列舉。隨著我國《反壟斷法》的頒布,經濟法領域的法 律法規(guī)逐漸得到健全,因此在教科書分論講述具體的經濟法律制度的時候,可以 用腳注的形式把法律制度源引的現行法律法條列出,并在必要的時候解析法條的
要點,方便學習者理論聯系實際。

(10)關于經濟法教科書的更新換代,相對于以往我國的經濟法教科書一般 采用一本教科書用幾年,當教科書內容不適應新的發(fā)展情況的時候,就又重新編 撰出一本新的教科書來替代老的教科書的情況。筆者建議經濟法教科書的更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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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代更適宜采用不斷推出修訂版本這種路徑。這樣既可以保證教科書內容的連貫性, 統一性,穩(wěn)定性。而且因為修訂版教科書的推出程序相比重新出版一本新的教科 書要簡單的多,這樣便能保證教科書可以隨時收錄新的案例和新聞摘要,刪除過 時的內容,使經濟法的學習保持新鮮感,并適應于每一代新的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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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經濟法教科書體系的構造
由于不同的經濟法教科書受到所處的歷史背景不同、編撰者對經濟法學科的 不同認識、編撰教材目的的影響,以及受教育教學規(guī)律,教育對象的心理規(guī)律和

教科書編撰規(guī)則的制約而不能完整、全面的反映我國經濟法學科體系的全貌。所 以本文對教科書的考察盡量立足于對我國不同的經濟時期,包括計劃經濟時期, 計劃的商品經濟時期,市場經濟時期;和不同學歷層次,含本科和研究生層次; 不同的使用范圍,包括法學專業(yè)的教材,財經專業(yè)的教材,司法考試的教材,注 冊會計師考試的教材;不同的編撰和出版機構,如法律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等國家級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等地方出版社,各高校下屬的出版社;不同編 撰方式,如組織集體編寫的教科書、個人專著式的教科書等進行全面的考察。按 照歷史的先后順序對我國出版了的經濟法教科書進行一個梳理。

3.1教科書的分期和評析
經濟法自78年以來,內部出版——在80年代初期有很多教科書便是以其編
撰教研室的名義內部出版,如普遍認為是我國第一本經濟法教科書的湖北財經學

院經濟法教研室編的《經濟法大綱》——和公開出版的教科書有數百種之多。如
果一一拿來研究評論,不僅需要耗費大量時問,而且也有可能呈現紛繁復雜之態(tài), 成為幾百種教科書評論的簡單堆積,讓讀者閱讀起來毫無頭緒。因此,對我國經 濟法教科書,按照其產生的不同經濟、政治背景,將不同教科書納入不同的歷史 時期,參照該時期教科書編寫的共性,分析出該共性產生的因素,重新找出該時

期有獨特個性的教科書,發(fā)掘出對當代經濟法教科書的發(fā)展有價值的因素。按照 這樣的思路才有可能理清我國經濟法教科書的發(fā)展脈絡,總結我國經濟法教科書
的發(fā)展經驗。

經濟法教科書分期的認識價值有如一般研究中的分類研究,世間萬物之間存
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在紛繁復雜的世間萬物之中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類型劃分, 就可以大大減少認識成本,提高研究效益!荆玻啊恳虼,對于經濟法教科書的歷史分 期,確定分期的依據便是其關鍵問題。 根據馬克思政治經濟學原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法律作為上層建筑的 一部分,必然是一個時代經濟基礎的反映。經濟法作為一門應用法學,作為一門

國家權力干預市場經濟的科學,其與經濟基礎的聯系相比其他法學部門也更為緊
密,因此可以說我國經濟的形態(tài)直接決定了我國經濟法的形態(tài)和內容,進而影響 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而另一方面,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建立是一個 從上到下的政府主導型過程,國家的經濟政策在其中發(fā)揮了極大的作用,因此國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家政策對經濟法的發(fā)展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結合上述原因,本文認為 根據1984年我國提出建設有計劃的商品經濟,1992年提出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為兩 個分界點,同時考慮到教科書對現行政策的消化轉化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1986 年民法通則的頒布對經濟法教科書的發(fā)展影響甚大,將經濟法教科書分為

1978---1986、1987--1992、1992至今這三個階段進行研究是比較合適的。
調整對象在我國的法學研究傳統中往往都具有很重要的地位,經濟法教科書 也不例外,在很多經濟法教科書中,調整對象往往決定整本教科書的內容和體系。 而將教科書分為這三個階段進行研究,從經濟法調整對象的角度來看也是比較合

適的。在1978年一1986年階段,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有所松動,但經濟體制該如
何發(fā)展并不明確的情況下,我國經濟法教科書對經濟法調整對象的描述也比較混

亂。到1986年一1992年,我國經濟體制關系開始明朗,《民法通則》的頒布使得
經濟法與民法的關系也得到明確。根源于有計劃的商品經濟體制的“經濟管理關系 與經濟協作關系說”也成為此階段的主導學說。【20】到1992年后,隨著學界對市場 經濟體制更深入的認識,經濟法教科書對調整對象的描述也更加注重對市場的規(guī) 制與對國家的規(guī)制并重。
3.1.1 1 978-1

986年的經濟法教科書評析

中國經濟法學是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才興起的一門學科。“由于 宏偉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的要求,震驚世界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推 動,規(guī)?涨暗慕洕⒎▽嵺`的促進,我國經濟法理論研究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fā) 展。”【21l在這個期間,出現了幾十位經濟法學家,創(chuàng)立了綜合經濟法學派、縱橫經 濟法學派、縱向經濟法學派、經濟行政法學派、學科經濟法學派等,呈現出學派 林立,眾說紛紜,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局面,經濟法教科書也如雨后春筍般的 出現。這其中比較有影響的教科書包括:陶和謙主編法律出版社1983出版的{:經 濟法學》;群眾出版社1983出版的《經濟法學》;高程德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1984出版的《經濟法參考資料》;潘靜成、劉文華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
出版的《中國經濟法教程》等。

但對于第一階段我國經濟法學蓬勃發(fā)展的局面,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這 種繁榮景象是由特定的時代背景所促成的。具體說來,是經濟法沾了經濟的光, 經濟法重點在“經濟”而不在“法”。人們對經濟的熱望外溢輻射到了法律身上,規(guī)模 空前的經濟立法使得經濟法水漲船高。與此同時,人們不僅對經濟法,就是對許 多法律部門包括民商法和行政法都認識不清,以至于把經濟法理解為有關經濟的 法,甚至是一切有關經濟的法。這種現狀體現到當時的經濟法教科書上就成了一 種包含民商法,行政法的大經濟法教科書。如高程德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 社1984出版的《經濟法學參考資料》就將經濟法直接定義為:經濟法是國家為調 整經濟關系而制定的法律,【22】并且將環(huán)境保護法,涉外經濟法等法律法規(guī)也包含

碩士學位論文

在該教科書中的法律法規(guī)部分。該書體系總體上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教學 綱要,主要講述基本理論問題,第二部分為法律法規(guī),羅列出當時存在的一些經 濟法律法規(guī)。該書的教學綱要部分進一步又分為經濟法律關系,經濟法律行為, 代理,時效,所有權,債的一般原理,經濟合同,買賣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基 本建設承攬合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專利法,商標法,國際技術轉讓合同,中 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保險合同,侵權損害賠償,海商法,財產繼承等章節(jié)。這樣 的經濟法教科書體系很典型的體現了當時民法經濟法行政法不分,是經濟法律的 大雜燴而沒有任何現代經濟法影子的特點。 這個階段經濟法教科書的另一個特點就是對經濟法的基礎理論描述相對簡 單。這是由于當時的經濟法學尚處于初創(chuàng)階級,許多基本問題都還在探求之中, 不要說當時難以解決,就是在今天乃至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也難以真正徹底 解決。如高程德主編的這本經濟法教科書,在該書第一部分講述基礎理論的教學 綱要部分僅八十三頁,這還包括大量的以后屬于民法基本理論的內容。而且理論 內容都以介紹知識點的形式來表述,內容簡潔,并無更深的闡述和說明。但這并
不是說第一階段的經濟法教科書沒有自己的理論,隨著1981年7月國務院設立了

“經濟法規(guī)研究中心”之后,學術界對經濟法基本理論問題的研究也正在逐步展開。 體現在從這之后出版的經濟法教科書的基礎理論部分講述力度開始加強 通過筆者與多位參與第一階段學習,使用經濟法教科書的教師的交流所反饋 的信息顯示,高程德主編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84出版的《經濟法學參考資 料》是第一階段影響比較廣大的一本經濟法教科書,從當時該書的發(fā)行量遠遠大 于其他教科書的發(fā)行量也能印證此點。但由于上述所交代的歷史背景,使得這本 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不能很有效為我們現代的經濟法教科書所借鑒,相反這本經 濟法教科書的體系成為了往后民法教材編撰體系的模型。 在這個階段對往后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發(fā)展影響較大的教科書是群眾出版社 1983年5月出版,法學教材編輯部經濟法學編寫組編寫的,高等學校法學試用教 材《經濟法學》。在內容上,該書最早開始把經濟法的概念和調整對象等內容引入 教科書之中,它把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界定為:“調整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 其他社會組織內部及其相互之間,以及它們與公民之間的那部分經濟關系包括縱 向經濟關系,橫向經濟關系和調整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的 內部經濟關系以及它與公民、個體戶之間的經濟關系。”【23l雖然這種界定仍有大經 濟法的影子,但在該書上已經開始注意到經濟法與民法和行政法的區(qū)分。該書認 為經濟法和民法的不同點在于:調整對象不同,主體不同,調整原則不同,
但都

存在滲透和交叉;處理程序不同,社會組織之間的經濟糾紛,一般要經主管部門 調解和仲裁判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而民事財產糾紛就沒有仲裁這個 處理程序。Iz3】認為經濟法和行政法的不同點在于:經濟行政管理只是行政法內容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的一部分,而且局限于經濟關系中行政管理這一方面,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 比行政法要廣泛得多;在調整方法方面,行政法運用上下級隸屬關系,使用行政 命令的方式,經濟法調整經濟關系,是用上下級隸屬關系與平等協商相互結合的 方法。盡管在區(qū)分經濟法和民法,行政法的不同處上這本教科書仍然比較模糊, 但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能注意到這些問題已經難能可貴了,這也為以后經濟法 學的發(fā)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另外,在內容上該書講述了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歷 史,介紹了國外的經濟法的概況,這在經濟法教科書歷史上也是第一次。在該教 科書的體系上,分為基礎理論,具體制度和經濟仲裁和經濟司法三部分,12馴這也 成為后來大部分經濟法教科書所沿用的體系。 縱觀這個時期的經濟法教科書,由于當時經濟法學界的務虛與經濟體制變化 太快等主客觀原因的影響,很多經濟法教科書所關注的問題只是暫時的,甚至很 多問題是不能求解的。經濟法教科書的一些常識性教條,脫離生動活潑豐富多彩 的社會現實,既沒有解釋力,也沒有實踐力,難以指導立法,也難以規(guī)制應當由 它調整的社會關系,難以解決具體的經濟法案件。因此當時經濟法教科書大多缺
乏實踐性,并不能解決實際問題。
3.1.2 1 986-1

992年的經濟法教科書評析

1986年民法通則的頒布使改革開放后形成的經濟法學繁榮成為昔日的榮光。 民法通則第2條明確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 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辈⒃诹⒎ㄕf明中進一步指出: “民法主要調整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即橫向的財產、經濟關系。政府對經濟的 管理,國家和企業(yè)之間及企業(yè)內部等縱向經濟關系或者行政管理關系,不是平等
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主要由有關經濟法、行政法調整,民法基本上不做規(guī)定。一

上述規(guī)定和說明給經濟法學帶來了巨大的沖擊,這使得綜合經濟法學說分化,縱 橫統一經濟法學說解體。同時在經濟法原有的領域內引入了新的競爭者,即行政 法,這大長經濟行政法學說志氣。這一學說認為,“單純從國家行政權力活動這一 點看,經濟行政法與行政法沒有區(qū)別。按照傳統行政法學的觀點看來,經濟行政 法應當屬于行政法中的行政作用法之一部。”因此,該學說的根本宗旨與學科經濟 法學說一樣都是否定經濟法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由于法律是經濟關系的記載 和表述,民法通則得以頒行,正是說明民法通則所依存的商品經濟取代了傳統的 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從而使得立足于此基礎上的計劃經濟法學說、縱向經濟法 學說也日趨式微。而這一過程表現在經濟法教科書中也是不斷論證經濟法獨立性
的過程。

這一階段的經濟法教科書在內容上體現為以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為工具,不斷 將重心放于論證經濟法的獨立性。在強調與民法、行政法的界限中,經濟法教科 書的調整對象部分也是在這個階段得到了長足的發(fā)展和完善。調整對象無疑是最

碩士學位論文

能揭示和體現經濟法特殊性的理論要素。雖然對何為經濟法獨特性的表征人言人 殊,但如果認為最能集中揭示經濟法特質的是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恐怕是爭議最 小的。這主要是基于多年來法學界特別是中國法學界關于法律部門劃分與社會關 系之間關系的基本假設。該假設認為:法是調整社會關系的社會現象,其存在是 建立在社會關系及其調整需求基礎之上的;為了更充分、更深入地認識法不同方 面的特質,有必要對法進行若干角度的劃分,而其中最基本的劃分是以其所調整 的不同特質的社會關系為依據劃分法律部門。因此,社會關系即法的調整對象不 同成為劃分法的最基本依據,成為部門法之間特殊性論證的關鍵論據。這種基本 假設演變?yōu)楣沧R、模式和軌跡之后,便成為學術傳統之一,成為所有部門法論證 的基本平臺。【24】這一階段的經濟法教科書所體現的學界對調整對象特殊性的論證 成為探尋經濟法學學科存在依據的重要努力,因而使得對于調整對象的講述成為 經濟法教科書總論的核心。 我們認為教科書花大量篇幅描述調整對象研究的地位及其演進具有積極意義 的同時,還有必要描述其負面影響。由于這個階段的教科書對調整對象的過分強 烈的關注,其在總論研究中的地位被過度提升,致使在理論資源投入上的強枝弱 葉。如在對總論中其他許許多多的基本范疇、經濟法上的法律關系與法律原則、 經濟法的產生歷史和發(fā)展、經濟法的實施和實現、經濟法的學科方法論與體系等 一些關乎學科成熟度的重大問題上,經濟法教科書的講述嚴重不足。 這個階段有重大影響的教科書有法學教材編輯部編審,陶和謙主編,法律出 版社1986年版的《經濟法基礎理論》。首先,它是經濟法教科書中最先對民法通 則有回應,注意區(qū)分經濟法和民法的教科書,它將經濟法定義為:“是調整國民經 濟管理中以及和國民經濟管理密切有關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包括縱向 經濟關系以及縱向經濟關系密切有關的那一部分經濟關系。"【25】其次,該書對于經 濟法的產生歷史和發(fā)展的講述達到了比較成熟的程度,該書總共218頁,經濟法 的產生和發(fā)展位于第一章,共30頁,占用了本書的相當篇幅。它分為第一節(jié)概述: 第二節(jié)古代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其中又細分為:一概述,主要講古代經濟法是 指前資本主義的經濟法,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基礎,是奴隸主階級和封建主 階級意志的體現,形式上是“諸法合一”【25】;二外國古代經濟法,分時段介紹了奴 隸制和中世紀西方的經濟法制度體現;三我國古代經濟法,在介紹《秦律》、《唐 律》和《大明律》后,介紹了我國古代的土地、賦稅、手工業(yè)管理等幾項重要的 經濟法律制度;第三節(jié)資本主義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其中細分為:一概述,二 資本主義形成和發(fā)展時期的經濟法,主要講述該時期經濟法的發(fā)展條件和主要表 現,三壟斷資本主義形成到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前的資本主義經濟法條件和表現, 四二戰(zhàn)后資本主義的經濟。第四節(jié)蘇聯、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經濟法的產生 和發(fā)展;第五節(jié)舊中國和臺灣當局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第六節(jié)中華人民共和國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該書在講述每一時期經濟法時都介紹了該時期經濟法產生 的條件,有利于更好的理解經濟法,但這本教科書在講述經濟法的歷史的時候也 存在太注重意識形態(tài)的劃分而對經濟法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卻介紹不清的瑕疵。最 后該教科書的體系包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經濟法的概述;經濟法律關系: 經濟職權,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我國的經濟立法;經濟法的實施。這種教科書 體系也成為之后很多經濟法教科書編撰的樣板。
3.1.3 1

992-今的經濟法教科書評析

1992年我國確定走市場經濟的道路,這使得學界在市場經濟時代對經濟法有 了重新的認識。由于人們找到了并共同立足于市場經濟這一客觀公認的公理性的 基礎,少了計劃經濟時代政策的隨意性,經濟法教科書的內容體系也開始日趨統
一o

3.1.3.1對經濟法教科書總論的評析 在這個階段,經濟法教科書對經濟法理論逐步走向統一。這主要表現在經濟 法教科書對調整對象上的表述上: 王保樹先生指出,在經濟法學研究中,人們最大的共識莫過于“經濟法應調整 經濟管理關系”的判斷。但在如何認識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管理關系的本質特征 上,他進一步指出,應該從行政性轉變?yōu)樯鐣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市場 管理關系和宏觀間接管理關系【261; 李昌麒先生明確提出經濟法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基本法律形式,具體說來,經 濟法是國家為了克服市場調節(jié)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調整需要由國家干預的
具有全局性和社會公共性的經濟關系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127l;

石少俠先生認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以及法制建設的發(fā) 展與法律體系的完善,我國的經濟法理論研究亦日趨深化,人們越來越傾向于經 濟法就是調整國家政府干預或管理社會經濟關系之法,是調整國家在調控社會經 濟運行、管理社會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在政府機關與市場主體之間發(fā)生的經濟關 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128】; 徐孟洲先生認為,現代市場經濟的形成和發(fā)展,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耦合現 象的客觀存在,需要一種新的法律形式為之服務。反映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耦合 要求的、以促進和穩(wěn)定二者耦合為主要調整任務的經濟法,正是這種新的法律形
式【29】:

張守文先生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存在著民商法無力解決的諸 如壟斷、不正當競爭等破壞市場機制的現象以及市場經濟的盲目性、外部性等問 題,因而要求國家必須行使其職能以對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和市場規(guī)制,經濟 法的調整對象形成宏觀調控經濟關系和市場規(guī)制經濟關系的二元結構,以此為基

碩_上學位論文

礎,經濟法的體系由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guī)制法構成I刈; 邱本先生認為,經濟法立足于市場經濟,由于市場經濟具有自由競爭的本質 屬性,而這一本質屬性又派生出壟斷、不正當競爭等限制競爭和盲目無序等妨礙 市場經濟有序發(fā)展的現象。因此,要發(fā)展市場經濟就必須依法反對限制競爭和加 強宏觀調控,但源于民法機理和行政法的特性,使得它們不宜對之加以調整。而 且實踐證明,這個法也不是民法和行政法,而是對它們予以補充和促進的經濟法。 經濟法就是調整市場競爭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經濟法的體系
由市場競爭法和宏觀調控法構成。131】

由上可見,盡管人們在具體表述上還有細微的差別,但都認為經濟法調整市 場競爭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 3.1.3.2對經濟法教科書所依據的經濟學基礎的評析 在第三階段出現的經濟法教科書中,隨著市場經濟的背景被經濟法教科書所 采用,教科書在講述其理論時總是自覺不自覺的存在某種經濟學理論基礎或前提 預設,而教科書對于這種經濟學的理論前提是否正確卻沒有經過認真的論證。使 得經濟法教科書在與經濟學的關系模糊不清。 這個階段經濟法教科書所依據的經濟學基礎經過了二個發(fā)展階段:第一階段 是“二次調整論”【32】的提出和形成。其主要觀點認為“經濟法理論還得到下述經濟學 理論的支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調節(jié)是主要的,是第一次調節(jié);政府調節(jié) 是次要的,是第二次調節(jié)。市場調節(jié)能夠做到的,政府就不用去干預;只有當市 場調節(jié)發(fā)生問題,難以自行解決時,才需要政府調節(jié);但政府調節(jié)并非只能在市 場調節(jié)失靈時才采取措旌,而是可以進行防范于未然的先行調節(jié),這是更高層次 的宏觀上的調控。”【33l這是“二次調整論”的最早闡述。隨后這種理論得到不謀而合 地闡述,影響迅速擴大,成為建構當時經濟法教科書基礎理論中的經濟學基礎; 第二階段是“市場缺陷和政府失靈對立統一的經濟學”占主導地位。1996年有學者 駁斥了“經濟法是政府干預經濟之法”的觀點,指出干預政府才是經濟法的核心內 容和根本宗旨。從此,學者們漸漸注意到“政府失靈”【¨J及經濟法干預政府的重要 性。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指出“政府失靈”的存在,并認為經濟法可以遏制這種經 濟現象。有學者直接指出,市場機制缺陷之克服以及政府干預的缺陷和有時失靈 都需要經濟法予以規(guī)范、限制和禁止是認識經濟法本質的基礎。 “二次調整論”和“市場缺陷和政府失靈對立統一的經濟學”先后構成經濟法教 科書經濟學基礎的主流,甚至可以說是整個經濟法教科書基礎理論價值取向的主 流。它們表現為市場缺陷及其彌補和雙重缺陷及其彌補的理論框架【”】(下文簡稱 “兩個框架”)。兩個框架雖然所依據的經濟學基礎有所不同,但共同核心內容都包 括:第一,兩個框架都承認市場和國家對經濟發(fā)展的共同作用和市場在一定程度 上的成功,這一點是各種經濟法教科書的共識。第二,市場缺陷是市場經濟條件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下國家干預解決的主要經濟問題,也是國家作用的范圍和界限。第三,作為市場 外部力量的國家干預和市場缺陷是一種必然邏輯聯系。上述內容在這個階段的各 種教科書中均有或多或少的體現。如漆多俊認為,在市場失靈并由此引起經濟和 社會其他方面嚴重后果的情況下,能夠指望什么力量和機制出來發(fā)揮作用呢?這 只有國家。19】楊紫煊問道,“因為市場對資源的配置雖然起著基礎性作用,但它不 是萬能的,在經濟運行中存在著‘市場失效’或‘市場失靈’,市場調節(jié)具有自發(fā)性、 滯后性和一定盲目性,這就決定了國家協調經濟運行的必要性。ISJ李昌麒認為,“正 如斯蒂格利茨所講,市場失靈,為政府進行某種形式的干預提供了空間,或者說, 凡是市場可能失靈的地方,都是政府監(jiān)管干預的地方!薄荆常叮熘T如此類的闡述在經濟 法教科書中不勝枚舉?偨Y而言,經濟法教科書的經濟學基礎的基本內容是以“混 合經濟”和市場成功為假設,以市場缺陷為邏輯起點和充分條件引入國家干預,以 彌補市場配置資源的低效率。 可以看出,第三階段經濟法教科書的經濟學基礎是以市場失敗理論為理論支 點的。但是,市場失敗理論在中國有適用性嗎?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幾乎無人做出 系統而深入的討論?蓡栴}恰恰就產生于此。相比西方國家的市場經濟制度,我
國的市場制度形成是供給主導型而不是需求引致型,是政府組織市場制度創(chuàng)新和

改革!荆常贰窟@也是使得經濟法教科書與實際生活聯系不緊密的原因之一。當國人為 培育市場鼓與呼,經濟法教科書卻大談市場失靈;當人們?yōu)檎绾瓮顺鍪袌龀?謀劃策,教科書卻讓學習者知道國家干預的必要性。教科書“大講市場缺陷與國家 干預,卻難以對中國時下的經濟運行提供有針對性的理論指導和法律方案”14…。無 論理論還是實踐,經濟法教科書都未能完成人們所期待的時代功能,這足以證明 以市場失敗理論為核心的經濟法教科書的經濟學基礎存在問題。其實,市場失敗 理論是以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為背景的,其預設的運行良好的成功市場在中國還 并不存在,中國普遍存在的市場不完善使得“市場成功”的預設不能契合現實。更 重要的是,它所描述和研究的市場失靈在中國還不是一個現實問題,不是一個中 國當下主要的經濟問題。因此,對市場失敗理論的照搬移植使以克服“市場失靈” 為己任的中國經濟法所解決的是一個虛假問題,真正的“中國問題”卻被市場失敗
理論經濟學理論預設給遮蔽了。

3.1.3.3對經濟法教科書的分論的評析 隨著對經濟法認識的深入、我國經濟的發(fā)展和經濟條件的變化,經濟法教科 書的分論對具體法律制度的研究也會隨之發(fā)展變化。在這個階段經濟法教科書對 經濟法的體系的描述有多種方案,具有代表性的影響最大的有以下三種: (一)經濟組織法、市場調控法、宏觀調控法、社會分配調控法。 這種體系主要出現在李昌麒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經濟法 學(修訂版)》教科書上。此教科書的觀點認為:“經濟法是需要國家干預之法”,

碩十學位論文

并將經濟法劃分為四部分。其中,經濟組織法,包括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法、集 體經濟組織法、私營企業(yè)和個體經濟法、外商投資法、公司法及經濟組織承包、 租賃經營法。筆者認為,這種歸納欠妥。僅從公司法及經濟組織承包、租賃經營 法兩部分的插入來看,此歸納的破綻便顯露無疑。因為,這兩部分所遵循的基本 原則,以及其所代表的利益并未超出私法的領域,其中并無政府行為的因素,由 民法調整并無不妥。反而若生硬地將這一部分從民法中分離出來,強行插入經濟 法內,結果只會使經濟法內部喪失統一性。其次,是社會分配調控法,它包括財 政稅收法、勞動報酬法、社會保障法。其實宏觀調控離不開財稅手段的運用,如 此說來,這一部分又與宏觀經濟調控法部分發(fā)生嚴重交叉,顯然違背了內部和諧 性與嚴密的邏輯性的要求。因而,筆者認為,如此構建的經濟法體系不僅不能確 立經濟法的獨立地位,反而使經濟法與民法、社會法等其他部門更加糾纏不清。 (二)市場管理法、宏觀調控法、企業(yè)組織管理法及社會保障法。 這種體系主要出現在楊紫煊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 《經濟法》上。該教科書的觀點認為“經濟法是國家協調經濟運行之法”,此表述 反映了經濟法公私相融的包容性、也體現了經濟的“經濟效益性與實質公平性”特 征。然而,社會保障法的加入打亂了這一體系的和諧與統一。社會保障制度是對 國民收入的一種強制性再分配,其目的是扶助社會中的弱者,保證社會的實質公 平。社會保障法雖具有社會法的性質,但卻不具有直接的經濟目的或效益目標, 并無經濟關系的因素在其中,若將社會保障法插入經濟法體系中,經濟法將會出 現體系龐大,雜亂無序的狀態(tài),從而陷入喪失獨立地位的尷尬境地。 (三)市場障礙排除法、國家宏觀調控法、國家投資經營法、涉外經濟法。 這種體系的典型代表是漆多俊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出的版《經濟法 基礎理論》。該教科書認為“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調節(jié)社會經濟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 社會關系以保障國家調節(jié),促進社會協調、穩(wěn)定和發(fā)展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其中 “促進社會協調、穩(wěn)定和發(fā)展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是經濟法的價值目標之所在,這 體現了以“社會利益”為本位的經濟法生存之魂。從其教科書組成體系即市場障礙 排除法、國家宏觀調控法、國家投資經營法、涉外經濟法的組成來看,這一體系
的構建也存在缺陷。

首先,作者將國家投資經營法分為兩個部門:國家投資法(國家投資政策法、 國家投資程序法)與國有企業(yè)法。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國有企業(yè) 將逐漸減少,彌補市場調節(jié)無力的領域將成為國有企業(yè)的主戰(zhàn)場,也是國家宏觀 調控的重要內容。顯然,將國家投資經營法從宏觀調控法中分離出來毫無必要,
而且不利于國有企業(yè)改革的順利進行。

其次,該學說認為“涉外經濟法的法律規(guī)范分別屬于市場障礙排除法、國家投 資經營法和宏觀調控法”,只是基于涉外性因素而將其劃分出來重新組合成新的部
31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門。這不僅使該教科書內部缺乏系統性,也使本來完善的其他子部門經濟法變得
殘缺不全?梢姡@一經濟法體系的構造在協調性上與邏輯性上也同樣存在瑕疵。
3.1.3.4 1

992-今比較有參考價值的教材

從1992年到現在這個階段,隨著法學成為一門顯學,學習經濟法的人數也大 量增加,經濟法教科書相比較前兩個階段也成幾何數量的增加。但大多數教材在 內容上都多有重復,有特色的教科書反而相比前兩個階段比較少見。這個階段最
有影響的教科書當屬楊紫煊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 《經濟法》。關于這本教科書的優(yōu)劣之處在上文中已經多有提及,在此不必重述。 值得注意的是在進入21世紀后,我國的經濟法教科書出現了新的變化,新編 寫的教科書的體例更加的生動,更加符合為教為學而編的經濟法教科書目的。這

其中包括法律碩士研究生用書中徐孟洲編寫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經濟 法學原理與案例教程》。而能體現目前經濟法教科書編寫最新技術的經濟法教科書 為單飛躍主編法律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21世紀法學通用教材《經濟法教程》,這
本教科書在目前的經濟法教科書編撰上達到一個很高的水平。該書在內容體系上

采用總論加市場規(guī)制法和宏觀調控法這種一體兩翼的目前教科書相對成熟和穩(wěn)定
的體例。該書的體例編排上力求達到“為教而寫”的目的,注重教學的實用性和學

生的接受度,注重學生的職業(yè)能力培養(yǎng),相比以往的教科書擺脫了晦澀的理論說
教。這在目前的經濟法教科書中是難能可貴的。該書在理論介紹闡述的過程中有

背景知識、現行規(guī)定、法條要點解析、案例等小板塊穿插其中,幫助學生理解相
關的理論知識,突出了經濟法知識的可讀性與可應用性。適當的地方穿插有相關 的經濟法案例,以使讀者對所講述的經濟法知識有一個更為直觀的理解,也有利 于加深讀者對經濟法知識的可實踐性、可用性的認識。而且在對具體法律制度的

介紹緊密結合現行法律規(guī)定進行,這樣的安排很好地將經濟法理論、制度及實踐 融合起來,避免了經濟法教科書坐而論空的缺陷,使得經濟法知識變得實在而飽
滿。另外在其他細節(jié)方面本書有腳注,注明了所參考的內容的來源,方便讀者了 解相關信息的出處。腳注的內容包括論文,專著等等。在每一章后所附的思考題 中,有時會穿插一些司法考試模擬題,利于學生把握司法考試考察的方式,結合 考試的要求更好的理解運用經濟法知識。每一章的最后都有“本章小結”,對該章 所講述的內容作一個簡單的梳理與總結。每一章的最后都有“本章知識網絡”,將

該章的知識體系用直觀的框架圖表示出來,一目了然。每一章的最后都有“閱讀指
南”,給出了與該章知識相關的一些重要的論文,專著等等。在該教科書的內容方

面有其自身的特點,在介紹經濟法起源的方面,該書始終做到貫穿經濟法是市場
經濟的產物這個基本認識,140l這點也是以往的經濟法教科書注意不夠的。同時該 教科書在基礎理論的講述中引入了公共經濟法論也是這本書的一個亮點。在該書 論述經濟法與其他相關部分法的關系的時候,對經濟法與其他法律部門關系的論
32

碩上學位論文

述能跳出一般以調整對象分析模式的窠臼,更為側重于關注對經濟法與各部門法 的本質上、價值利益取向上的差別。這也是該教科書有價值的地方。同樣該書的 不足之處也比較明顯,主要存在于總論的理論沒有很好的貫徹與整本教科書中, 而僅僅停留在總論,不能以總論的理論很自然的推導出分論的制度,使總論和分
論的結合比較生硬。

3.2經濟法教科書體系的構造模式
經濟法體系如何確立,直接關系到人們對于經濟法的直觀認識。研究經濟法體 系的內部結構,同時需要考察其結構的特定性,因為特定的結構會產生特定的功 能。同樣,特定的功能也需要特定的結構。據此,在研究經濟法體系問題時,可 以把相關的調整對象理論、地位理論、價值理論等結合起來。由于體系本身就是 一個系統,并且,經濟法系統就應當是一個外部協調、內部統一的部門法系統, 因而還可以用系統論的方法來研究經濟法的體系問題。139l

3.2.1經濟法教科書總論內容的選擇
根據上述對我國經濟法教科書的分析,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是一個從簡單到
復雜,從各種法律的簡單堆積到注重各個部門法之間內部結構邏輯的過程。目前

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逐步形成統一的認識,以“一體兩翼”為教科書的體系形式。 關于“一體”的總論部分,在作為總論之基礎的經濟學理論的選擇問題上,筆者認 為,首先經濟法教科書不能簡單套用現代西方經濟學的理論,要明白西方經濟學 理論形成的社會背景,清晰認識其前提和假設,且根據中國的現實進行審慎的思 考,追求理論同中國現實社會狀況的契合。因為“一種理論對于與其基本前提相似

的經濟現實也許具有普遍意義——當然這還要看其演繹和推理是否保持了邏輯的 一致性——但對于與其基本前提相左乃至完全相反的經濟現實則無能為力”。140J
即使是基本前提相似的經濟現實,在進行理論借鑒時也還要進行必要的技術處理: 或將其分析框架作為“參照系”運用,或者修正其假設條件,以實現理論與現實的 契合。其次,更進一步說,未來的經濟法教科書要回歸到經濟法作為一門法學學 科的本質上來,用法學的理論來解釋現實生活所出現的問題,從開始用法學的理 論闡述問題到用經濟法特有的理論思維來講述經濟法教科書,逐漸擺脫對經濟學 的依賴,使得經濟法教科書擁有一個統一的貫穿始終的法學理論支持。這也許才 是使經濟法教科書有其統一的知識傳播路徑的出路所在。 考察經濟法教科書總論所包含的內容,從其在教科書產生之同起,已經涉及 到了許許多多的相關問題。隨著總論的變遷,一些問題已經成為歷史,一些問題 是后來才產生,這些問題主要有: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定義、經濟法的 體系;經濟法的作用、經濟法的任務、經濟法的價值、經濟法的宗旨、經濟法的 目的、經濟法的理念:經濟法律關系、經濟法主體、經濟法權利、經濟法義務、
33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硬究

經濟法責任、經濟法的調整方法;經濟立法、經濟法的制定、經濟法律體系、經 濟法成本、經濟法效益、經濟法的執(zhí)行、經濟司法、經濟法訴訟:經濟法的產生、 經濟法的社會條件、經濟法的發(fā)展、經濟法的未來;經濟法本質、經濟法特征、 經濟法特質、經濟法地位、經濟法與民商法的關系、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經 濟法學的研究對象、經濟法與經濟法學的關系、經濟法學的體系、經濟法學的產 生、經濟法學的發(fā)展、經濟法學史、經濟法學研究方法、經濟法學的理論假設、 經濟法學的特質、經濟法學的自足性;【41】上述鋪陳教科書總論所涉問題時,已經 對問題進行了初步的分類。在此基礎上作進一步提煉,可將未來經濟法教科書總 論的內容選擇為: (1)經濟法本體論。哲學中的本體論研究的是世界是什么的問題。借鑒這一 思路,教科書本體論問題所研究的當然是經濟法是什么這一基本問題。在中國法 學界有關法與社會關系的關系這一基本理論假設前提下,經濟法調整對象當然是 教科書本體論中的首要問題。進而,就需要對經濟法的內涵進行提煉,并對經濟 法的體系構造進行逐層分析。因此,經濟法教科書對本體論的講述應包括經濟法 調整對象、經濟法定義、經濟法體系。此外教科書在對經濟法的概念進行描述的 時候,應該注意到概念的解釋性和被解釋性。這要求未來的教科書所采用的經濟 法概念是能夠解釋現實生活中存在的經濟法現象的。同時,對于經濟法的概念又 要求做到簡潔,概念本身又是可以被解釋的,而不是把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固定起 來,一成不變。只有這樣當我國經濟法出現新的情況新的問題的時候,才會由于 概念具有被解釋性而擴大了概念的范圍,保持了經濟法概念的生命力; (2)經濟法價值論。價值即有用性。價值論所研究的是經濟法之于人類社會 的有用性。因此,經濟法教科書的價值論所要研究的問題就是經濟法價值。至于 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前的經濟法教科書曾經涉及到的經濟法的作用、經濟法的任 務基本上分別被后來的經濟法價值、經濟法宗旨所替代。而一些學者比較關注的 經濟法理念,經濟法的原則等問題雖然也屬于經濟法價值論的范疇,但因為目前 沒有統一的結論,可以不在經濟法教科書中加以討論。 (3)經濟法總論跨領域研究。這部分內容主要包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經 濟法地位、經濟法與民商法的關系,經濟法與行政法的關系等問題。在對經濟法 的地位這個教科書傳統的重點問題進行講述時,未來的教科書除了從調整對象這 個角度來區(qū)分經濟法與民法,行政法的區(qū)別外,更應側重于關注對經濟法與各部 門法的本質上、價值利益取向上的差別。 對于經濟法教科書總論的其他內容,如:經濟法的實現,經濟法的方法論, 經濟法的責任等,因為其問題還存在較大爭論,這方面問題完全可以留給學術論 文的范圍,教科書不應該納入。

碩十學位論文

3.2.2經濟法教科書分論內容的選擇
作為經濟法教科書分論的“兩翼”,即可以分為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guī)制法兩個 部分。這樣的劃分,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guī)制關系)、調整手 段(法律化的宏觀調控手段和市場規(guī)制手段)、法律主體(調制主體與調制受體)、調 整領域(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和市場規(guī)制的領域)等,都存在著內在的關聯。這樣, 就有可能涵蓋多種研究路徑,并盡量貼近實際。從系統論的觀點來看,“兩分法” 及相關部分所包含的部門法也是比較合適的,其數量比例關系較為合理,對于經 濟法系統的延續(xù)和發(fā)展很有好處。 從總體上看,經濟法教科書體系內在結構的設置同時也應該是一個“層級結 構”。其中,第一層結構,應該包括體現經濟法的調整范圍、機能或調整手段的兩 類規(guī)范群,即上述的“兩翼”,宏觀調控法規(guī)范群與市場規(guī)制法規(guī)范群,簡稱宏觀 調控法和市場規(guī)制法; 第二層結構,應該分別包括體現宏觀調控職能的三個部門法,以及體現市場 規(guī)制職能的三個部門法。它們一般也被稱為經濟法的子部門法;宏觀調控法規(guī)范 可以進一步分為財稅法、金融法、計劃法規(guī)范,這與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財稅、 金融、計劃這三類政策、手段相一致,它們構成了宏觀調控法的三大類別。市場 規(guī)制法規(guī)范可以進一步分為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保護法規(guī)范,這 與市場規(guī)制所保護的不同主體的不同法益以及所運用的不同手段是一致的,它們
構成了市場規(guī)制法的三大類別。

第三層結構,每個子部門法還可進一步分為若干小的部門法。例如,財稅法 包括財政法與稅法兩個具體的部門法。其中,財政法包括財政體制法和財政收支 法,具體包括預算法、國債法、政府采購法、轉移支付法等;稅法又包括稅收體 制法與稅收征納法,而稅收征納法又可以進一步分為稅收征納實體法(商品稅法、 所得稅法和財產稅法)與稅收征納程序法等。金融法、計劃法等領域同樣可以相應 地分為一般的體制法與具體的調控法,其現實立法則可以具體體現為中央銀行法, 以及經濟穩(wěn)定增長法、產業(yè)結構法等。反壟斷法同樣包括反壟斷體制法和壟斷行 為規(guī)制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則包括反不正當競爭體制法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規(guī)制法 等等。當然,這些只是學理上的分類,現實的具體法律文件的名稱未必與其一致。 這樣的結構,在數量比例關系及排列順序上是較為合適的。同時,各層結構 的各類規(guī)范之間都有著內在的協調互補的關系,而不是相互交叉、重疊、沖突的 關系,從而使經濟法系統能夠較為穩(wěn)定地發(fā)揮其整體功效。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結論
通過上述分析,筆者認為,作為經濟法知識最主要,也是最穩(wěn)定傳播工具的 經濟法教科書,在內容的選取上,應當在符合經濟法知識體系的全面性、系統性 和可讀性等基本要求的基礎上,選取經濟法學界已經沒有爭論,相對穩(wěn)定的學界 通說作為其理論的主體。而且必須把經濟法學的知識性、理論性和現有的立法精 神、法律規(guī)定和程序運行機制有機地揉合起來。關于經濟法教科書的更新換代, 筆者建議更適宜采用不斷推出修訂版本的方法。這樣既可以保證教科書內容的連 貫性、統一性、穩(wěn)定性。而且因為修訂版教科書的推出程序相比重新出版一本薪 的教科書要簡單得多,這樣便能保證教科書可以隨時收錄新的案例和新聞摘要, 刪除不合時宜的內容,使經濟法的學習保持新鮮感,并適應于每一代新的學習者。
對于經濟法教科書的體例,筆者認為至少包括以下要素:

各章的內容提要 在每一具體制度的介紹前,設立概述、重點難點提示和知識結構圖作為內容 提要的組成部分。概述的講述要求做到語言精煉,能夠作為一個總的指導思想方 便讀者理解其后的具體制度,重點難點提示也可以作為概述的一部分,將該具體 制度中的重要知識點和比較難以理解的知識點標示出來。知識結構圖要求能夠把
具體制度所涉及的知識點邏輯結構以圖表的方式呈現出來,能夠讓讀者一目了然。 案例研究

只有經濟法理論能運用于解釋實際事件和政策時,它才是有用且令人感興趣 的。因此,教科書應該包含運用所提出理論的大量案例研究
新聞摘錄欄

學習經濟法學的一個目的,就是使學習者能以全新的經濟法角度來看待并更 好的理解這個國家的經濟政策,世界上發(fā)生的經濟法事件等。為了突出這種好處, 經濟法教科書應該收入許多報紙文章的摘錄,其中也應該包括一些著名法學家和 經濟學家所寫的專欄文章。并對這些文章摘錄進行簡單介紹,說明具體如何運用
經濟法學的基本理論。

參考資料欄 這個欄目是為學習者提供額外的信息內容。這其中可以包括一些是回顧經濟 法的歷史;一些是以代表性著述為核心的信息索引;還有一些是對前沿理論,補 充性話題的討論。教師可以按實際情況在講課時選取討論這些話題,也可以略去。
關鍵概念定義

經濟法教科書各章中引入介紹關鍵概念時,應當用黑體字將其標出。此外,
還應在頁旁注出這些關鍵概念的定義。這種的處理將有助于學習者學習和復習這

碩士學位論文

些內容。 現行法律規(guī)定的列舉 教科書分論在講述具體經濟法律制度的時候,應當用腳注的形式把法律制度源 引的現行法律條文列出,并在必要的時候解析法條的要點,方便學習者理論聯系 實際。 復習題 每章結束時附一些復習題,復習題的形式可以采用司法考試考察的方式,其 內容要求覆蓋本章的主要結論。學習者可以用這些復習題來檢驗自己的理解程度
并復習備考。

關于未來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筆者認為適宜采用現在我國經濟法學界討論 得已經比較成熟,爭議不大的“一體兩翼”模式。對于構成經濟法教科書“一體”的總 論部分,可以就已經達成基本共識的概念,產生和發(fā)展,地位和原則四個部分進 行講述。而其他的基本理論如法律原則,經濟法主體等問題因為其問題的真?zhèn)味?還在爭論,這方面問題完全可以留給學術論文的范圍,教科書不應該納入。從整 體來看經濟法教科書的體系,可以用下圖來表示:

總論
,匕、P【o

本文對經濟法教科書體例和體系的研究仍有大量的不足。在論文的調查問卷 發(fā)放過程中,論文主要針對的對象是各個不同階段的學生,而對于社會上大量存 在著的,對經濟法知識有同樣渴望的律師、法官、立法者等群體卻調查分析不夠, 沒有足夠的數據來反映這些經濟法知識的實踐者的真正要求。 在對經濟法教科書進行歷史研究的時候,本文也主要將精力集中在法學本科
37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的經濟法教科書上,這難免會遺漏其他種類的教科書中對整個經濟法發(fā)展有價值 的因素。而且在本文試圖解決經濟法教科書知識傳播穩(wěn)定性問題的過程中,沒有 做到很好的橫向參照,沒有詳細的引用民法、刑法等其他法學學科是如何解決它 們知識的穩(wěn)定性問題。沒有考察經濟學,政治學等其他學科是如何解決它們的知 識傳播穩(wěn)定性問題。 關于經濟法教科書中穩(wěn)定知識考察,除了經濟法所具有的法學理論本身外, 不可避免的要涉及與經濟法知識密切聯系的經濟,國家政策,立法等,正如奧爾 森指出,所謂制度無非是形形色色的法律和組織安排,以及經濟政策。而在本文 中,關于經濟法教科書的政策背景,立法對經濟法教科書的影響這些部分的研究 還遠遠不夠。經濟法教科書的研究任重而道遠,本文僅僅是一個開始。希望這些 不足能時刻鞭策著自己繼續(xù)深入的研究下去。

碩上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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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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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學位論文

附錄A攻讀學位期間所發(fā)表的學術論文目錄
【1】單鵬,于智勇.論信用證欺詐的法律適用.法制與社會,已接受,待發(fā)表,文章
編號20081105

【2】何昌文,單鵬.論《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的保護.法商論叢,己接受,待發(fā)表,

41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附錄B問卷調查(研究生)
各位同學: 您好,我們是湖南大學經濟法的碩士研究生,我們正在做關于經濟法教材改革的一項調 查。本次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的調查方式,問卷的選項并無好壞之分,對調查收集的結果我 們也僅用于研究之目的。感謝您對我們調查問卷的真實填寫。 1、您所在的大學是

2、您在準備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過程中使用的教材是——(編者;出版社)
3、您認為該教材在您準備研究生入學考試過程中的作用是: 口很有用,考試中大部分題目均出自教材 口只有部分題目出自教材,大部分題目的解答要靠平時的積累 口沒用,考試題目靈活,與教材內容無關 4、您對使用過的經濟法教材的滿意程度: 口很滿意 口較滿意但存在著改進的地方 口不是很滿意,存在很多缺點 口非常不滿意 5、已學的經濟法教材對您現在的研究生學習有什么樣的影響: 口影響較大 口有一定的影響 口沒有什么影響

6、您認為是否應該有這樣一本經濟法教材作為研究生學習的主要參考書: 口是 口否

7、您認為對研究生而言,什么樣的經濟法教材更有價值: 口側重于理論方面的 口側重于實務方面的 口理論和實務基本持平的

8、您認為目前所使用的經濟法教材對您的司法考試有無幫助: 口有,幫助較大 口有,但幫助較小

口無,對司法考試沒什么作用

9、您在司法考試中使用的主要參考書是: 口經濟法教材 口專門的司考類教材 口以法條為主,不用什么教材 10、您對目前的經濟法教材有何改進建議:

42

碩上學位論文

尊敬的老師: 您好,我們是湖南大學經濟法的碩士研究生,我們正在做關于經濟法教材改革的一項調 們也僅用于研究之目的。感謝您對我們調查問卷的真實填寫。 所處大學

您指定學生的教材:——(出版社、編者)
問卷調查(教師)
查.本次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的調查方式,問卷的選項并無好壞之分,對調查收集的結果我
您認為經濟法課程應該安排在大學階段的哪個學期,應該安排多少課時 1、您平時授課的方式: 口完全按照教材的內容講述 口從不按教材內容, 口主要根據教材的內容,適當補充

2、您認為經濟法教材的理論在現階段是否應該存在多樣化:
口不應該,全國的教材都用統一的口教材的理論應該大部分統一,但也可以由著者有限發(fā)揮

口應該多樣化,編者可以在教材中自由表達自己的理論,只要能邏輯自恰
3、經濟法教材應該反映經濟法學界什么樣的理論: 口只應反映已達成共識的理論,前沿理論可以由教師課堂上講授 口應主要反映達成共識的理論,適當介紹理論前沿 口以介紹前沿理論為主,達成共識的理論可以由教師課堂上講授 4、經濟法教材在介紹自己理論的時候是否要有詳細的論證? 口是,這樣教材內容才能更嚴謹


否,這樣會使教材內容冗長,而且加重學生的負擔 5、您認為經濟法的基礎理論的講述中應該包含哪些內容?(可多選) 口產生與發(fā)展 口調整對象 口概念 口基本原則 口地位 口經濟法律關系 口經濟法的體系 6、經濟法中的具體制度在教材中應該如何反映:

口其他——

口只講述制度的基本理論,具體法條由教師課堂講授 口只講述與制度緊密聯系的法條,基本理論由教師課堂講授 口以法條為主,法理為輔 口以法理為主,法條為輔 7、教材的內容是否應該包含案例: 口可以不包括,案例可以由教師課堂講授 口可以有少數案例口應多包括案例,便于理解

8、教材是否應該與司法考試相聯系: 口可以不與司法考試聯系,教材應當主講理論

口可以講述理論為主,適當與司法考試聯系

口應該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連 9、您是否認為學生在學習經濟法的同時還需要補充經濟學的知識? 口需要 口不需要 10、您認為經濟法的人才培養(yǎng)目標應該是? 口理論型為主 口應用型為主 11、您認為是否要將法律英語應用于經濟法的教材中? 口需要 口不需要 12、您認為決定經濟法體系的邏輯依據是: 口調整對象, 口目前我國市場面臨的問題 口經濟法本質, 口其他

13、您在經濟法課程考試出卷過程中會出些什么內容的題目? 口以教材為主,考察學生對理論的基本掌握 口不依賴教材,考察學生對經濟法知識的靈活運用能力

14、您認為經濟法的教材應該采用什么樣的體例更為合理和便于授課:

43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問卷調查(學生非法學)
各位同學:

您好,我們是湖南大學經濟法的碩士研究生,我們正在做關于經濟法教材改革的一項調

查?本次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的調查方式,問卷的選項并無好壞亳分,對調查收集的結果我
們也僅用于研究之目的。感謝您對我們調查問卷的真實填寫。 l、您認為對經濟法教材的學習是否重要: 口重要 口不重要

2、您認為對經濟法教材的學習對您的專業(yè)學習有無幫助: 口有很大幫助 口有一定幫助 口沒有什么幫助

3、您認為經濟法教材對您的意義應體現為:
口是幫助更好的學習運用專業(yè)知識的重要工具 口擴大自己的知識面 口增強自身經濟法律意識

4、您在學習經濟法教材后,是否能在現實生活中運用教材理論解決實際問題: 口經常運用 口偶爾能運用 口從未運用

5、您對使用的經濟法教材的滿意程度: 口很滿意 口較滿意但存在改進的地方 口不是很滿意,存在很多缺陷


口非常不滿意

6、您認為經濟法教材的價值取向應是: 口以指導應用為目的,側重于實踐性 口理論制度與實務操作缺乏有機結合 7、您認為經濟法教材中最重要的部分是: 口理論概要 口典型案例

口以理論知識為主,側重于學術性 口其他

口法律法規(guī)

8、您認為經濟法教材的體系設計應主要包含下列哪些內容(可以多選): 口篇章小結 口啟發(fā)性思考題 口理論制度 口案例練習 口背景知識 口法條解析 口相關學術研究 口案例分析

9、您認為現有的經濟法教材存在哪些應予改進的地方(缺陷): 口很合適,無需改進(無缺陷) 口與所學專業(yè)聯系不夠緊密 10、您對目前的經濟法教材有何改進建議: 口理論性太強,內容較空洞 口文字艱澀,可讀性較差

碩十學位論文

問卷調查(法學本科)
各位同學: 您好,我們是湖南大學經濟法的碩士研究生,我們正在做關于經濟法教材改革的一項調

查。本次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的調查方式,問卷的選項并無好壞之分,對調查收集的結果我
們也僅用于研究之目的。感謝您對我們調查問卷的真實填寫。

1、您對使用的教材滿意程度: 口很滿意 口較滿意但存在改進的地方 口非常不滿意,要求更換教材

口不是很滿意,存在很多缺陷

2、您在學習現有教材后,是否能在現實生活中運用教材理論解決實際問題
口經常運用 用 3、您認為經濟法教材的理論在現階段是否應該存在多樣化: 口不應該,全國的教材都用統一的理論 者有限發(fā)揮 口應該多樣化,編者可以在教材中自由表達自己的理論,只要能邏輯自洽 4、經濟法教材應該反映經濟法學界什么樣的理論: 口只應反映已達成的共識 前沿 口只介紹前沿理論,達成共識的理論完全可以通過教師課堂教授或課后自學
。

口偶爾能運用

口從未運

口教材的理論應該大部分統一,但也可以由著

口應主要反映達成共識的理論,適當介紹理論

5、您認為經濟法教材是否應當包含案例: 口可以不包括,由教師課堂講授 于理解 口可以有少數案例

口應多包括案例,便

6、你認為在每一具體制度前是否需要單設“概述”一章講述該制度的基本原理:
口需要,可以更好的把握該具體制度

口不需要,“’概述”的內容應包括在基本理論一章中總的講述
7、您認為經濟法教材的每章之后是否應該附有練習: 口應該附有 口可以沒有

8、您認為經濟法教材的每章節(jié)是否應有重難點提示和該章的知識結構圖: 口應該都附有 口可以有難點提示 口可以有知識結構圖 口可以都沒有

9、您認為經濟法教材是否應該多介紹國外的經濟法理論和案例: 口應該多介紹 10、您認為經濟法教材與課程考試的關系: 口主要應考察對教材的原理和基礎性知識掌握的能力 口主要應考察運用教材所學內容靈活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1、教材是否應該與司法考試相聯系: 口可以不與司法考試聯系,教材應當主講理論
45

口只介紹與教材相關的國內內容即可

口可以講述理論為主,適當與司法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考試聯系

口應該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連,每一章內容后都附上與司法考試有關的題目及其他內容
12、對目前的經濟法教材有何改進建議:

所處大學:——
經濟法學課程使用的教材: 1、經濟法學開設的年級: 口一年級 所處年級的學期: 口二年級 口上學期

所處年級: (出版社、編者)

口三年級 口下學期 口副教授 口碩士

口四年級

2、主講經濟法課程的教師職稱:口教授 學位:口博士 3、教師授課方式: 口完全按照教材

口講師 口本科

口主要根據教材的內容,教師也適當發(fā)揮

口從不按教材內容

碩士學位論文

問卷調查(編者)

您所編著的教材是:——(出版社、出版時間)
尊敬的老師: 們也僅用于研究之目的。感謝您對我們調查問卷的真實填寫。

您好,我們是湖南大學經濟法的碩士研究生.我們正在做關于經濟法教材改革的一項調

查。本次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的調查方式,閥卷的選項并無好壞之分,對調查收集的結果我

您的工作單位——

1、你所編輯的教材的主要閱讀群體是 口本科生

口研究生

口從事實務的法律工作者

2、你所編輯的教材 口偏重于理論問題 口偏重于實踐問題 口理論和實踐并重

3、您認為經濟法教材中的基礎理論在現階段是否應當多樣化: 口不應該,全國的教材都用統一的口教材的理論應該大部分統一,但也可以由著者有限發(fā)揮 口應該多樣化,編者可以在教材中自由表達自己的理論,只要能邏輯自恰 4、經濟法教材如何反映經濟法學界的理論研究成果: 口只應反映已達成共識的理論,前沿理論可以由教師課堂上講授 口應主要反映達成共識的理論,適當介紹理論前沿 口以介紹前沿理論為主,達成共識的理論可以由教師課堂上講授 5、您認為經濟法的基礎理論應包含哪些內容?(可多選) 口產生與發(fā)展 口地位 口調整對象 口經濟法律關系 口概念 口經濟法的體系 口基本原則

口其他——

6、經濟法的具體制度在教材中應如何反映: 口只講述制度的基本理論,具體法條由教師課堂講授 口只講述與制度緊密聯系的法條,基本理論由教師課堂講授 口以法條為主,法理為輔 7、經濟法教材的內容是否應該包含案例: 口可以不包括,案例可以由教師課堂講授 口可以有少數案例口應多包括案例,便于理解 口以法理為主,法條為輔

8、經濟法教材是否應該與司法考試要求相結合: 口可以不與司法考試聯系,教材應當主講理論 口應該與司法考試緊密相連 9、您認為學生在學習經濟法的同時是否還需要補充經濟學的知識? 口需要 口不需要 口可以講述理論為主,適當與司法考試聯系

10、您認為決定經濟法體系的邏輯依據是: 口調整對象, 口目前我國市場面臨的問題 口經濟法本質, 口其他

1l、您對目前的經濟法教材有何改進建議:

47

經濟法教科書體例與體系研究

致謝
在這里,我要特別感謝我的導師單飛躍教授和鄭鵬程教授。在我讀研的三年 時間里,是兩位導師的言傳身教,使我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兩位導師嚴謹的治學 態(tài)度、精益求精的工作和研究作風、勤于思考不斷創(chuàng)新的精神,深深打動和激勵 著我,使我不敢松懈。我的碩士論文從選題到寫作、答辯的整個過程,兩位導師 都給予了熱情的指導和親切的關懷;而且還教了我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將在 今后的研究和工作中受益無窮。導師對我教導,我將永志不忘。 我還要把我的感激之情獻給我親愛的父母,他們?yōu)槲腋冻隽颂嗵,想?他們,我的心里就不能平靜。外出求學七年,總如過客般匆匆,花開花又落,又 是一年未歸,不知道流逝的歲月又在二老頭上增加了幾縷銀絲。父愛雄如山,母 愛闊如海,“羊跪乳,鴉反哺",你們的兒子正在努力,盡力償還這一輩子恐也難
以還清的舐犢深情。

在此,我還要感謝我的同門師兄弟:胡佳、包爽、任為、張芳芳、許瓊、李 皓皓。在三年的學習當中,他們不僅開闊了我的視野,而且在論文寫作中,是他 們和我一起進行問卷的設計,發(fā)放和論文結構的討論,我的論文當然有他們的一 份功勞。我今天能夠站在答辯臺上,離不開他們無私的支持。感謝舍友趙文驕、 于智勇、何昌文、彭建平、邱錚,在這三年中,大家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相互 討論,為我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環(huán)境,開拓了我的思維,為我今后更上一層樓打下 了扎實的基礎。 感謝我最親密的朋友黃峰,沒有她的陪伴與鼓勵,我寫論文的日子不會如此
的快樂。

在寫完這最后一段話之后,我的眼睛有些濕潤。這篇論文中,承載了太多的 東西,我將刁≮僅把他們放在紙上,還要將他們和其他所有幫助過我的人記在心里。





200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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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29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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