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国产午夜亚洲专区-少妇人妻综合久久蜜臀-国产成人户外露出视频在线-国产91传媒一区二区三区

當前位置:主頁 > 法律論文 > 婚姻法論文 >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5-23 23:10

  本文關鍵詞: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論文可以分為總論和分論兩部分,共計10章。論文“總論”部分包括第1章至第3章,是在民法典立法之機,對親屬法是否回歸民法,以及回歸后的法律地位、名稱和親屬法編體系結構立法構建等根本性問題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無論對民法理論,,還是民法制定實務來說都是時代的應然選擇。論文“分論”部分包括第4章至第10章,是在體系視角下,具體制度的設計:一是進一步完善現(xiàn)有的法律制度,充實了薄弱環(huán)節(jié),如結婚法律制度、夫妻法律制度、離婚法律制度、親子法律制度等;二是增設了必要的法律制度,填補了立法空白,突出表現(xiàn)在親屬通則制度、監(jiān)護法律制度和扶養(yǎng)法律制度。 對這些問題做深入系統(tǒng)的剖析,總的思路是要變“粗放型”為“細密型”。這必然要有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過去立法理念上的宣言性和綱領性的規(guī)定,造成了大量的立法空白,使現(xiàn)實中的各種問題,找不到與之相對接的法律制度,這種宜粗不宜細的立法觀念已不合時宜。 親屬法編應當回歸民法典。無論是羅馬式的民法典還是德國式的民法典都有一個內在的前提,即親屬法屬于私法,是民法重要而有機的組成部分。但原蘇聯(lián)卻從理念和立法上徹底改變了這種法律的內在含義。原蘇聯(lián)并不承認私法的存在,民法作為蘇聯(lián)社會主義法律的一個部門,是根據平等原則調整以商品貨幣形式出現(xiàn)的財產關系和與財產有關(也有些無關)的非人身財產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這樣原蘇聯(lián)就將親屬法剝離出了民法。這種做法從根本上改變了民法與親屬法的關系,使親屬法成為了與民法處于并列地位的部門法。我國學界對親屬法回歸民法典且獨立成編已經成為多數(shù)學者的共識,但對于歸入民法典應采用何種編制,即親屬法在我國民法典中的地位,仍然有不同的聲音。從這個意義上說,《民法通則》為改變我國原有的婚姻法與民法并列的單獨立法模式創(chuàng)造了條件,開啟了親屬法向民法典的本源性回歸。 回歸民法典后應當采取親屬法名稱。調整婚姻家庭關系以及親屬關系的法律和法律草案,以及人們在學術研究和現(xiàn)實生活中的稱謂一共有多少名稱?從我國歷史考察,有戶律、婚律、婚戶律、戶婚律等名稱;從國際視野看,有婚姻法、家庭法、婚姻家庭法、親屬法等名稱!痘橐龇ā访换橐龇,實際已經超出婚姻家庭關系的范圍,除婚姻家庭關系外還包括其他親屬關系。對于已經超出婚姻家庭關系范圍的親屬間的權利和義務,在理論和司法實務上會陷于尷尬境地。親屬的概念和范疇在科學意義上可以包括一切婚姻家庭關系,但科學的婚姻家庭概念則決不可能包容所有的親屬關系。因此,筆者贊同我國民法典立法時把婚姻法名稱改為親屬法或者親屬編。 親屬法編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和具體位置。親屬法調整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且財產關系是以人身關系為基礎的。這種以人身關系為基礎的財產關系不同于一般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其往往具有鮮明的倫理性和本質上的身份性,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情感因素的影響,不能適用一般的財產交易規(guī)則。親屬法領域的道德規(guī)范的重要作用使其在法律關系調整手段上明顯區(qū)別于其他民法組成部分。因此,親屬法無法被民法中的任何其他一編所吸收,也不能在總則中加以涵蓋并進行系統(tǒng)性的規(guī)定。作為民法組成部分的親屬法編應當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質,親屬法編只能在民法典中獨立成編。親屬法獨立成編后應該置于分則之中,且具體位置應安排在人格權法之后,財產法之前。 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價值取向。1986年以保護個體權利為己任的《民法通則》頒布,以立法的形式正視社會個體的存在。同時在法本位的論戰(zhàn)中,張文顯先生等一些學者主張權利本位,使個體權利得以彰顯。將個體真正地從團體中解放出來成為權利的享有者與義務的承擔者。隨著市場化的深入個體主義的價值理念將進一步得到肯定,這就為制定具體親屬法規(guī)則時奠定下張揚和保護個體權利的價值取向,這與保護婚姻家庭關系不矛盾。 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基本原則。親屬法規(guī)范多為強行性規(guī)范,就因為親屬、婚姻、家庭在很大程度上涉及國家、社會利益,涉及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還涉及婦女、兒童、老年人等弱者利益的保護。對此,國家必須予以有效干預,縮小當事人自由選擇的余地。又因為現(xiàn)代社會的婚姻家庭法以保護婚姻家庭為其立法宗旨。保護婚姻家庭仍是現(xiàn)代各國婚姻家庭法的重要使命。民法的基本原則與親屬法基本原則之間既具有一致性又具有差異性。這種一致性既表現(xiàn)在實質內容上,也表現(xiàn)在形式內容上。實質內容上的一致性是指它們內在的在理念、價值、基礎上的一致性。形式內容上,即從法律規(guī)定形式本身可以觀察到的相似性。如果僅認識到這種一致性,看不到它們之間的差異性,就會得出親屬法無須規(guī)定基本原則的結論。這樣在基本原則上,親屬法編相對于民法典就形成了上下對接、內在實質一致、內容和形式具有自身特點的體系。 親屬法編的歷史使命。1980年《婚姻法》以后,我國婚姻家庭立法的重心也開始從改革婚姻家庭制度轉移到穩(wěn)定婚姻家庭關系、保障和發(fā)展婚姻家庭制度建設上來,其所肩負的歷史使命就是為我國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構建基本的體系框架。立法理念現(xiàn)今發(fā)生了重大轉變:指導思想由“粗放型”原則轉變?yōu)椤凹毭苄汀币?guī)范;立法重心由人身關系移轉到財產關系;利益衡量由對共同利益的關注向個體利益傾斜;立法基調也從強調管制發(fā)展到尊重私權、注重保護公民的自由和自治權利;價值追求也從形式平等向實質平等過渡。正是由于《婚姻法》的體系化不夠完善、內容不夠完整,才給了婚姻家庭制度法律淵源多元多層化帶來了可乘之機。風雨六十余載的生命歷程決定了今天親屬法編的走向:一部體系化的親屬法編既要肩負起整合、重構、完善、發(fā)展的新生歷史命運。 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體系結構。筆者認為以親屬通則、結婚、配偶(夫妻)、離婚、親子(父母子女)與親權、監(jiān)護、扶養(yǎng)等七章的規(guī)定更為妥當。
【關鍵詞】:民法典 親屬法編 親屬通則 親屬制度 立法構建
【學位授予單位】:吉林大學
【學位級別】:博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3
【分類號】:D923.9
【目錄】:
  • 中文摘要4-7
  • Abstract7-17
  • 緒論17-23
  • 1. 選題緣起與意義17-19
  • 2. 國內外研究述要19-20
  • 3. 研究思路與方法20-21
  • 4. 論文創(chuàng)新與不足21-23
  • 第1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源與流23-43
  • 1.1 親屬法不同立法模式分析23-25
  • 1.1.1 諸法合體的親屬法模式分析23-24
  • 1.1.2 形成獨立法律部門的親屬法模式分析24
  • 1.1.3 構成民法典組成部分的親屬法編模式分析24-25
  • 1.2 我國親屬法編回歸民法典的應然選擇及其地位25-38
  • 1.2.1 我國親屬法回歸民法典的應然選擇25-36
  • 1.2.2 我國親屬法編在民法典體系中的地位36-38
  • 1.3 我國親屬法編在民法典中立法名稱的變化與選擇38-43
  • 1.3.1 親屬法編立法名稱的變化38-41
  • 1.3.2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構建的立法名稱的選擇41-43
  • 第2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路徑、價值取向和基本原則43-67
  • 2.1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路徑43-57
  • 2.1.1 婚姻家庭的社會功能是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邏輯起點43-55
  • 2.1.2 親屬法功能反映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過程和結果55-57
  • 2.2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價值取向57-61
  • 2.2.1 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價值取向總說57-59
  • 2.2.2 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價值取向選擇59-61
  • 2.3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基本原則61-67
  • 2.3.1 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基本原則與民法典基本原則相互協(xié)調61-63
  • 2.3.2 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的基本原則的填補與刪改63-67
  • 第3章 我國現(xiàn)行親屬法體系結構的不足與立法構建67-78
  • 3.1 體系化視角下我國現(xiàn)行親屬法體系結構的缺陷分析67-70
  • 3.1.1 我國現(xiàn)行親屬法體系結構不足概覽67-68
  • 3.1.2 我國現(xiàn)行親屬法體系結構不足的主要表現(xiàn)68-70
  • 3.2 體系化視角下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體系結構的立法構建70-78
  • 3.2.1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體系結構構建思路70-74
  • 3.2.2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體系結構的立法設計74-78
  • 第4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親屬通則的立法思考78-89
  • 4.1 我國現(xiàn)行法親屬規(guī)定的不足及解決思路78-85
  • 4.1.1 我國現(xiàn)行法親屬規(guī)定的不足78-80
  • 4.1.2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應構建親屬通則80-85
  • 4.2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親屬通則的定位、功能和意義85-89
  • 4.2.1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親屬通則的定位85-86
  • 4.2.2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親屬通則的功能86-87
  • 4.2.3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親屬通則的意義87-89
  • 第5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中結婚制度的立法思考89-123
  • 5.1 婚約及婚約財產(彩禮)返還89-97
  • 5.1.1 婚約的含義及我國相關的司法解釋、批復89-90
  • 5.1.2 婚約的性質及彩禮返還的依據90-92
  • 5.1.3 《婚姻法解釋(二)》返還彩禮之規(guī)定的社會性別分析92-95
  • 5.1.4 彩禮返還的立法例及啟示95-97
  • 5.2 結婚條件的立法思考97-105
  • 5.2.1 結婚必備條件的立法思考97-100
  • 5.2.2 結婚禁止條件的立法思考100-105
  • 5.3 結婚程序的立法思考105-109
  • 5.3.1 制定婚姻登記條例的意義105-106
  • 5.3.2 婚姻登記條例的特點106-107
  • 5.3.3 婚姻登記條例在執(zhí)行中可能會出現(xiàn)的問題及其協(xié)調107-109
  • 5.4 婚姻無效的立法思考109-116
  • 5.4.1 婚姻無效的性質109-110
  • 5.4.2 婚姻無效的原因110-113
  • 5.4.3 無效婚姻的形式113-115
  • 5.4.4 無效婚姻的效力115-116
  • 5.5 事實婚姻與同居關系的立法思考116-123
  • 5.5.1 事實婚姻的立法思考116-119
  • 5.5.2 同居關系的立法思考119-123
  • 第6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夫妻(配偶)制度的立法構建123-150
  • 6.1 夫妻人身權制度的立法發(fā)展及其構建123-130
  • 6.1.1 夫妻的性質、立法發(fā)展123-126
  • 6.1.2 配偶權及其立法構建126-130
  • 6.2 夫妻財產權制度的內容與夫妻財產制的立法構建130-150
  • 6.2.1 夫妻財產權制度的內容及其變革130-132
  • 6.2.2 夫妻財產制的內容和判斷標準132-137
  • 6.2.3 我國夫妻財產制的優(yōu)越性和缺陷分析137-146
  • 6.2.4 我國親屬法編中夫妻財產制的立法構建146-150
  • 第7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離婚制度的立法構建150-183
  • 7.1 協(xié)議離婚制度的立法缺陷與立法構建150-155
  • 7.1.1 協(xié)議離婚的理論基礎150-151
  • 7.1.2 我國協(xié)議離婚制度的先進性及不足151-154
  • 7.1.3 我國親屬法編協(xié)議離婚制度的立法構建154-155
  • 7.2 判決離婚制度的法定理由與立法模式思考155-163
  • 7.2.1 判決離婚法定理由的立法主義與立法模式選擇155-160
  • 7.2.2 我國判決離婚法定理由的立法主義和立法模式的變化160-163
  • 7.3 離婚救濟制度的立法思考163-181
  • 7.3.1 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立法思考163-168
  • 7.3.2 離婚經濟補償制度的立法思考168-173
  • 7.3.3 離婚經濟幫助制度的立法思考173-181
  • 7.4 離婚的法律效力181-183
  • 7.4.1 離婚法律效力體系概說181
  • 7.4.2 離婚對婚姻當事人的法律效力181
  • 7.4.3 離婚對子女的法律效力181-183
  • 第8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親子(父母子女)制度的立法構建183-199
  • 8.1 親子法律關系的種類和親子的法律地位183-185
  • 8.1.1 親子法律關系的種類183
  • 8.1.2 親子的法律地位183-185
  • 8.2 親子法律關系的推定與否認、準正與認領制度的構建185-196
  • 8.2.1 構建親子法律關系推定與否認制度185-194
  • 8.2.2 構建親子法律關系準正與認領制度194-196
  • 8.3 親權或稱父母照顧的立法構建196-199
  • 8.3.1 親權的概念及其變化196-197
  • 8.3.2 親權的性質和基本內容197-199
  • 第9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監(jiān)護制度的立法構建199-210
  • 9.1 監(jiān)護的概念和性質199-202
  • 9.1.1 監(jiān)護的概念199-200
  • 9.1.2 監(jiān)護的性質200-202
  • 9.2 對若干國家監(jiān)護制度立法模式的評述202-204
  • 9.2.1 對蘇俄監(jiān)護制度立法模式的評述202-203
  • 9.2.2 對德日法監(jiān)護制度立法模式的評述203-204
  • 9.2.3 對英美監(jiān)護制度立法模式的評述204
  • 9.3 我國監(jiān)護制度歷史沿革、現(xiàn)行立法模式及立法不足204-207
  • 9.3.1 我國監(jiān)護制度歷史沿革204-205
  • 9.3.2 我國現(xiàn)行監(jiān)護制度的立法模式205-206
  • 9.3.3 我國現(xiàn)行監(jiān)護制度的立法模式不足206-207
  • 9.4 監(jiān)護制度在未來我國民法典中的位置及缺漏填補207-210
  • 9.4.1 監(jiān)護制度應置于未來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207-208
  • 9.4.2 監(jiān)護制度應與親權制度相分離208-209
  • 9.4.3 監(jiān)護制度缺漏之填補209-210
  • 第10章 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扶養(yǎng)制度的立法構建210-223
  • 10.1 扶養(yǎng)的概念和特征210-213
  • 10.1.1 扶養(yǎng)的概念210-212
  • 10.1.2 扶養(yǎng)的特征212-213
  • 10.2 國外扶養(yǎng)制度及其對我國的啟示213-218
  • 10.2.1 國外扶養(yǎng)制度的立法體例213
  • 10.2.2 國外扶養(yǎng)制度的基本內容213-217
  • 10.2.3 國外扶養(yǎng)制度對我國立法的啟示217-218
  • 10.3 我國扶養(yǎng)制度立法的現(xiàn)狀及立法構建218-223
  • 10.3.1 我國扶養(yǎng)制度立法的現(xiàn)狀218-220
  • 10.3.2 我國扶養(yǎng)制度的立法缺陷與立法構建220-223
  • 結論223-227
  • 參考文獻227-238
  • 作者簡介及在學期間的科研成果238-240
  • 后記240-241

【引證文獻】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庫 前3條

1 王朱紱;我國配偶權立法研究[D];吉林大學;2013年

2 潘學敏;我國親權制度探究[D];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4年

3 虞燕溪;“父母責任”法律制度比較研究[D];安徽大學;2014年


  本文關鍵詞:我國民法典親屬法編立法構建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389317

資料下載
論文發(fā)表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hyflw/389317.html


Copyright(c)文論論文網All Rights Reserved | 網站地圖 |

版權申明:資料由用戶c7416***提供,本站僅收錄摘要或目錄,作者需要刪除請E-mail郵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