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離婚”的司法救濟現(xiàn)狀淺析
發(fā)布時間:2022-09-24 19:14
近年來"被離婚"的事件時有報道發(fā)生,被離婚后對婚姻雙方即產(chǎn)生離婚的法律效力,現(xiàn)行法律又將生效離婚判決排除在再審程序范圍之外,被離婚當事人陷入了無助和尷尬的境地。被離婚當事人無法通過再審程序捍衛(wèi)自己在婚姻中的尊嚴,僅能對財產(chǎn)部分運用法律手段施以有限的救濟。而針對被離婚事件中的作假者法律懲戒手段相對較少,以再審程序對確有錯誤的離婚判決進行救濟,不僅在法理上有據(jù)可依,還可以嚴懲作假者。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被離婚”的概念及類型
(一)“被離婚”的概念
(二)“被離婚”的類型
1. 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
2. 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
二、“被離婚”的法律效力
(一)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有效,不可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
1. 合法的被離婚:
2. 有瑕疵的被離婚:
(二)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有效,可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因婚姻登記具有特殊的身份屬性因此不可撤銷
三、“被離婚”當事人的司法救濟途徑
(一)“被離婚”當事人對婚姻關系的救濟途徑
1. 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
2.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
(二)“被離婚”當事人對財產(chǎn)的救濟途徑
1. 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
2. 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
3. 被離婚當事人可以單獨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三)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經(jīng)濟補償請求權
(五)對子女撫養(yǎng)權的主張
四、對作假者的處罰
(一)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
(三)刑事責任
1. 重婚罪:
2. 妨害作證罪: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生效離婚判決能否再審的法理探討[J]. 郝晶晶. 求索. 2019(03)
[2]淺析我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完善[J]. 胡芳. 法制博覽. 2019(11)
[3]論重婚罪的構成及法律后果[J]. 李昊冉. 法制與社會. 2018(11)
碩士論文
[1]論我國行政確認的司法救濟[D]. 馬秀玲.新疆大學 2018
本文編號:3680711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被離婚”的概念及類型
(一)“被離婚”的概念
(二)“被離婚”的類型
1. 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
2. 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
二、“被離婚”的法律效力
(一)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有效,不可申請再審或申請檢察院抗訴
1. 合法的被離婚:
2. 有瑕疵的被離婚:
(二)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有效,可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但因婚姻登記具有特殊的身份屬性因此不可撤銷
三、“被離婚”當事人的司法救濟途徑
(一)“被離婚”當事人對婚姻關系的救濟途徑
1. 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
2.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
(二)“被離婚”當事人對財產(chǎn)的救濟途徑
1. 人民法院判決的被離婚:
2. 民政部門登記的被離婚:
3. 被離婚當事人可以單獨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
(三)損害賠償請求權
(四)經(jīng)濟補償請求權
(五)對子女撫養(yǎng)權的主張
四、對作假者的處罰
(一)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
(三)刑事責任
1. 重婚罪:
2. 妨害作證罪:
五、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生效離婚判決能否再審的法理探討[J]. 郝晶晶. 求索. 2019(03)
[2]淺析我國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完善[J]. 胡芳. 法制博覽. 2019(11)
[3]論重婚罪的構成及法律后果[J]. 李昊冉. 法制與社會. 2018(11)
碩士論文
[1]論我國行政確認的司法救濟[D]. 馬秀玲.新疆大學 2018
本文編號:36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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