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贈與“第三者”財產(chǎn)糾紛的法律適用
本文關鍵詞:丈夫贈與“第三者”財產(chǎn)糾紛的法律適用 出處:《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06期 論文類型:期刊論文
【摘要】:對于因丈夫贈與"第三者"財產(chǎn),妻子要求返還而引發(fā)的糾紛,各地法院判決結果不一。究其原因,是法院適用的法律不同。目前我國民法體系中涉及這一糾紛解決的相關法律主要有《物權法》第106條、婚姻法上的日常家事代理制度和民法基本原則中的公序良俗原則。文章認為,上述三類法律的適用并非隨意,而是有先后順序的:婚姻法制度優(yōu)先于物權法制度的適用,婚姻法制度的適用又受制于民法基本原則的適用,即應當優(yōu)先適用民法公序良俗原則。此外,由于現(xiàn)行法律并無"不法原因給付不得請求返還"的規(guī)定,法院不得適用這一規(guī)則斷案。
[Abstract]:As for the dispute caused by the husband's gift of "third party" property and the wife's request for the return of the property, the results of the court decisions vary from place to place, and the reasons are investigated. At present, the relevant laws in the civil law system of our country are mainly related to the settlement of this dispute. Article 106 of the property Law is the main one. The principle of public order and good custom in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and the agency system of daily household affairs in marriage law. The article holds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the above three kinds of laws is not random. But has the order: the marriage law system takes precedence over the real right law system application, the marriage law system application also is restricted by the civil law basic principle application, namely should first apply the civil law public order good custom principle. In addition. Since the current law does not provide that payment for unlawful reasons shall not be returned, the court shall not apply this rule to adjudicate a case.
【作者單位】: 同濟大學法學院;
【分類號】:D923.9;D923.2
【正文快照】: 公民對自己的財產(chǎn)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這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的一項基本權利。根據(jù)這一體現(xiàn)私法自治原則的基本權利,公民可以通過法律行為或者事實行為處分自己的財產(chǎn)。而公民將財產(chǎn)贈與親朋好友、慈善機構或者國家,正是公民行使這種權利的方式之一。然而,任何權利的行
【共引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吳雪春;;合同自由原則在國內(nèi)法中的法律限制探析[J];安徽電氣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學報;2008年02期
2 徐衛(wèi);;信托受益權:物權?債權?抑或新權利?[J];安徽大學學報;2006年05期
3 許碩;;論責任保險第三人直接請求權在我國的確立[J];安康學院學報;2011年04期
4 戴海波;劉合英;劉云飛;;論合同法上的附隨義務[J];安陽師范學院學報;2011年01期
5 肖建國;黃忠順;;“預交罰金”的法律定性研究[J];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年03期
6 岳業(yè)鵬;;中國法語境下的并存?zhèn)鶆粘袚贫萚J];北京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01期
7 徐玉梅;;商業(yè)合同附隨義務根本違約之判斷標準[J];商業(yè)研究;2010年06期
8 張媛媛;;保險合同解除中的權利沖突與協(xié)調(diào)[J];濱州學院學報;2012年01期
9 劉鐵成,林雪;合同自由與格式合同的法律規(guī)制[J];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3年04期
10 張元員;;試論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J];赤峰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2010年04期
相關會議論文 前7條
1 嚴罡;;也論可撤銷合同的效力[A];當代法學論壇(二○一○年第1輯)[C];2010年
2 王亮;;物業(yè)合同法律性質(zhì)辨析[A];當代法學論壇(二○一○年第2輯)[C];2010年
3 王保樹;;信用、信息和健全信用機制[A];中國商法年刊第二卷(2002)[C];2002年
4 晉松;;審視與重塑:待審批合同生效之障礙及克服——以《合同法》第44條的適用展開[A];探索社會主義司法規(guī)律與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全國法院第23屆學術討論會獲獎論文集(下)[C];2011年
5 王華偉;;好意施惠侵權的責任認定與賠償限度——以“重大過失”的多維判斷為核心[A];探索社會主義司法規(guī)律與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研究——全國法院第23屆學術討論會獲獎論文集(下)[C];2011年
6 向逢春;;質(zhì)疑稅收優(yōu)先權[A];財稅法論叢(第11卷)[C];2010年
7 劉樹藝;;稅法上的第三人責任[A];財稅法論叢(第9卷)[C];2007年
相關博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侯德斌;農(nóng)民集體成員權利研究[D];吉林大學;2011年
2 穆隨心;勞動法“傾斜保護原則”正義價值探究[D];陜西師范大學;2011年
3 鐘淑健;民事抗辯權及其基本規(guī)則研究[D];山東大學;2011年
4 于林洋;廣告薦證的法律規(guī)制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11年
5 鄭曉哲;合同相對性原則在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法律關系中的突破[D];大連海事大學;2011年
6 齊恩平;業(yè)主權的釋義與建構[D];黑龍江大學;2011年
7 謝慧;法源視野中的合同研究[D];山東大學;2011年
8 楊婧;侵權責任構成之違法性要件研究[D];鄭州大學;2012年
9 林新生;合同的形式研究[D];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2006年
10 申建平;債權讓與制度研究[D];廈門大學;2006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王慶;預約法律制度演化探究及現(xiàn)有理論之構建[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2 曹雅晶;帶有施惠意圖的買賣與承租人的優(yōu)先購買權[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3 周阿求;婚約法律問題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4 蔣文瑾;合同解除法律效果的若干問題探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5 葉傳祿;著作權侵權賠償責任及賠償數(shù)額的確定[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6 徐慧英;論不當?shù)美颠請求權與其他請求權的關系[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7 鄒娟;保險人說明義務范圍及方式之研究[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8 張小龍;自然債的類型化思考[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9 宗來;論債權讓與中禁止讓與特約的效力[D];華東政法大學;2010年
10 金鑫;船舶企業(yè)造船合同風險防范法律問題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2010年
【相似文獻】
相關期刊論文 前10條
1 肖穎;;公序良俗原則適用的難點和建議[J];消費導刊;2008年04期
2 楊錫武;龔擁軍;;論公序良俗原則的適用[J];民族論壇;2010年01期
3 沈志遠;;論公序良俗原則[J];現(xiàn)代營銷(學苑版);2011年06期
4 藺瑞娟;;淺議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則[J];法制博覽(中旬刊);2012年11期
5 肖敏;;公序良俗原則在法律行為中的具體適用問題分析[J];湖北第二師范學院學報;2013年06期
6 徐宗杰;;公序良俗原則在遺贈案中的適用研究新探——兼評瀘州二奶遺贈糾紛案[J];重慶科技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10期
7 黃江東;公序良俗原則的規(guī)范功能[J];法律適用(國家法官學院學報);2002年03期
8 陳妙英;論公序良俗原則[J];廣西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3年04期
9 劉銀良;公序良俗原則的價值定位[J];內(nèi)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04年04期
10 趙麗梅;公序良俗原則研究[J];黑龍江教育學院學報;2004年06期
相關重要報紙文章 前9條
1 張杰 邢斌 唐義生;違反公序良俗原則的行為如何裁量[N];中國工商報;2012年
2 王紅亮 胡平;淺談公序良俗原則在廣告執(zhí)法中的運用[N];中國工商報;2013年
3 周內(nèi)金;公序良俗原則在民事審判中的運用[N];人民法院報;2005年
4 薛 萍;公序良俗原則的司法適用[N];人民法院報;2005年
5 肖麗容邋張郁;公序良俗原則在民事審判中的運用[N];江蘇法制報;2008年
6 黃澄;談公序良俗原則的適用[N];人民法院報;2000年
7 秦秀敏;婚內(nèi)財產(chǎn)豈容送“二奶”[N];檢察日報;2001年
8 張兆綱邋徐慶兵;分手欠條的法律效力如何認定[N];江蘇經(jīng)濟報;2007年
9 高健;公司的社會責任應該具體化[N];民主與法制時報;2007年
相關碩士學位論文 前10條
1 柴文祺;公序良俗原則之民法考量[D];復旦大學;2009年
2 盛敏;論公序良俗原則[D];揚州大學;2006年
3 趙小芹;論公序良俗原則[D];吉林大學;2004年
4 薛峰;公序良俗原則研究[D];吉林大學;2007年
5 彭珍珍;我國司法實踐中的公序良俗原則研究[D];中國政法大學;2010年
6 路德虎;公序良俗原則研究[D];西南政法大學;2005年
7 袁堅;論公序良俗原則[D];西南政法大學;2003年
8 劉付剛;公序良俗原則的理性化[D];西南政法大學;2004年
9 劉俊賢;論公序良俗原則對私人自治的限制與助益[D];中國政法大學;2007年
10 徐中秋;論公序良俗原則的司法適用[D];吉林大學;2011年
,本文編號:1436201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hyflw/1436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