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身份到契約——論國企改革法治意識的轉變
發(fā)布時間:2024-02-29 09:11
國企改革歷經放權讓利、制度創(chuàng)新、公有制實現形式多樣化、公司治理機制等 創(chuàng)新,其思路基本上是在法律制度上實現變革,然而忽略了法治意識的轉變,沒有 解決政企不分的頑癥。傳統(tǒng)身份意識在現實社會中留下了烙印,進而,根據路徑依 賴理論,又反映在國企改革上,阻礙了改革的深入發(fā)展。改革局限于脫困與圈錢,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失靈,公司法被視為國企法,企業(yè)行為變成政府行為。因此,國 企改革不僅是采用公司制度的問題,也是實現從身份到契約法治意識轉變的問題。 新經濟下,發(fā)展是硬道理,國企改革應在接受普遍性法律規(guī)范與追尋法律例外對待 之間做出選擇。若淡化身份意識,則應尊重契約意識,修改公司法,依(公司)法 改革。否則,尊重國家身份,特殊企業(yè)特別立法,以實現國家、社會的分立,創(chuàng)造 公平、有效的經濟環(huán)境。
【文章頁數】:4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中英文)
前言
一、 問題的提出
(一) 艱難國企坎坷路
1、 國企改革是焦點問題
2、 國企改革歷程
(二) 改革多年為脫困,是喜還是悲
1、 國企改革是脫困
2、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仍然失靈
3、 制度創(chuàng)新不一定有利于國企脫困
4、 水沖文物引發(fā)改制矛盾
二、 從身份到契約的意識創(chuàng)新
(一) 國企改革需要創(chuàng)新
(二) 國企改革首先是意識創(chuàng)新
(三) 從身份到契約的意識轉變
1、 “從身份到契約”概述
2、 身份社會的現實存在
3、 路徑依賴理論
三、 國企身份意識的體現
(一) 公司法與國有企業(yè)法
1、 企業(yè)立法進程
2、 公司法立法依據
3、 公司法立法目的
4、 公司法執(zhí)行現狀
(1) 公司名稱不規(guī)范
(2) 公司“名”存“實”亡
(二) 企業(yè)行為與政府行為
1、 表現
2、 原因
3、 深層解釋
(三) 克服政企不分
四、 國企契約意識的轉變
(一) 原則
1、 新經濟下,發(fā)展是硬道理
2、 要受普遍性的法律約束
(1) 有法必依
(2) 有法不依
(3) 法律的例外對待
(二) 國企從身份到契約的現實選擇
1、 國企分類
2、 修改公司法
(1) 公司概念
(2) 公司理念
(3) 公司法修改
3、 國企特別立法
結語
注釋
參考文獻
研究成果
后記
本文編號:3914676
【文章頁數】:44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內容摘要(中英文)
前言
一、 問題的提出
(一) 艱難國企坎坷路
1、 國企改革是焦點問題
2、 國企改革歷程
(二) 改革多年為脫困,是喜還是悲
1、 國企改革是脫困
2、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仍然失靈
3、 制度創(chuàng)新不一定有利于國企脫困
4、 水沖文物引發(fā)改制矛盾
二、 從身份到契約的意識創(chuàng)新
(一) 國企改革需要創(chuàng)新
(二) 國企改革首先是意識創(chuàng)新
(三) 從身份到契約的意識轉變
1、 “從身份到契約”概述
2、 身份社會的現實存在
3、 路徑依賴理論
三、 國企身份意識的體現
(一) 公司法與國有企業(yè)法
1、 企業(yè)立法進程
2、 公司法立法依據
3、 公司法立法目的
4、 公司法執(zhí)行現狀
(1) 公司名稱不規(guī)范
(2) 公司“名”存“實”亡
(二) 企業(yè)行為與政府行為
1、 表現
2、 原因
3、 深層解釋
(三) 克服政企不分
四、 國企契約意識的轉變
(一) 原則
1、 新經濟下,發(fā)展是硬道理
2、 要受普遍性的法律約束
(1) 有法必依
(2) 有法不依
(3) 法律的例外對待
(二) 國企從身份到契約的現實選擇
1、 國企分類
2、 修改公司法
(1) 公司概念
(2) 公司理念
(3) 公司法修改
3、 國企特別立法
結語
注釋
參考文獻
研究成果
后記
本文編號:3914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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