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行政契約的無效
發(fā)布時間:2021-01-08 09:40
行政契約的無效是指行政契約因具有明顯重大的瑕疵或具備法定的無效情形,而自始不發(fā)生效力的情形。目前,我國對于行政契約的無效問題還缺乏專門的研究,立法上也沒有專門的規(guī)定。西方國家如德國及我國臺灣地區(qū)的立法上主要是從私法的角度來界定行政契約的無效。本論文在反思從私法路徑界定行政契約無效之缺陷的基礎上,提出界定行政契約無效應主要遵從公法行為無效之路徑。至于導致行政契約無效的具體情形,則可從行政契約的公法屬性、私法特性及自身特點三個方面來考察。本論文在篇章結構上共分四章。 第一章著力說明了行政契約無效概念之含義。筆者首先開宗明義,說明了界定行政契約無效的路徑選擇及其原因。接著,闡明了本章界定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目的,即為行政契約的無效提供一個理論輪廓上的認識,為行政契約無效制度的建立提供一個出發(fā)點或者說理論指導。然后,筆者論證了行政契約無效的含義,認為行政契約的無效原則上應具有與行政行為無效相同的之含義:以嚴重違法為前提;在后果上為自始無效、當然無效和確定無效;在程度上分為絕對無效和相對無效;在范圍上分為全部無效和部分無效。最后,本章還探討了與行政契約無效密切相關的問題——行政契約的公定力問...
【文章來源】:武漢大學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7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探索與界定——從行政行為的無效到行政契約的無效
一、界定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路徑選擇
二、界定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價值定位
三、行政契約無效概念涵義之厘定
四、行政契約的公定力與無效契約的確認權及公民抵抗權
第二章 行政契約的無效情形之一——私法無效規(guī)定在行政契約中的適用
一、私法無效規(guī)定在行政契約中的引入
二、私法無效規(guī)定之適用所引發(fā)的問題
三、私法無效規(guī)定正確適用的前提
四、私法無效規(guī)定在行政契約法中的具體適用
第三章 論行政契約的無效情形之二——行政契約自身特性視角的考察
一、行政契約的特殊締約規(guī)則概述
二、不宜作為行政契約無效理由的規(guī)則之考察
三、應當作為行政契約無效理由的規(guī)則之考察
四、導致行政契約無效的補充規(guī)則之考察
第四章 小結:行政契約的無效制度之構建
一、關于確認契約無效的主體
二、關于確認契約無效的標準
三、關于無效契約的救濟方式
四、關于無效契約的責任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公私法的匯合與行政法演進[J]. 楊寅. 中國法學. 2004(02)
[2]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反思與重構[J]. 周佑勇. 中國法學. 2003(04)
[3]論無效行政行為防衛(wèi)權及其矯正機制[J]. 柳硯濤,劉宏渭. 行政法學研究. 2003(02)
[4]關于無效合同確認的若干問題[J]. 王利明.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02(05)
[5]公法法治論——公、私法定位的反思[J]. 汪習根. 中國法學. 2002(05)
[6]國外行政合同制度之比較研究[J]. 張慶彬,肖念華. 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2(03)
[7]動態(tài)競爭觀與我國競爭立法的路向[J]. 盛杰民,袁祝杰. 中國法學. 2002(02)
[8]無效行政行為制度研究[J]. 王太高. 河北法學. 2002(02)
[9]論行政行為的轉換[J]. 汪艷. 當代法學. 2002(02)
[10]建立與WTO要求相適應的司法審查制度[J]. 孔祥俊. 中國法學. 2001(06)
本文編號:2964366
【文章來源】:武漢大學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屬院校
【文章頁數】:71 頁
【學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探索與界定——從行政行為的無效到行政契約的無效
一、界定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路徑選擇
二、界定行政契約無效概念的價值定位
三、行政契約無效概念涵義之厘定
四、行政契約的公定力與無效契約的確認權及公民抵抗權
第二章 行政契約的無效情形之一——私法無效規(guī)定在行政契約中的適用
一、私法無效規(guī)定在行政契約中的引入
二、私法無效規(guī)定之適用所引發(fā)的問題
三、私法無效規(guī)定正確適用的前提
四、私法無效規(guī)定在行政契約法中的具體適用
第三章 論行政契約的無效情形之二——行政契約自身特性視角的考察
一、行政契約的特殊締約規(guī)則概述
二、不宜作為行政契約無效理由的規(guī)則之考察
三、應當作為行政契約無效理由的規(guī)則之考察
四、導致行政契約無效的補充規(guī)則之考察
第四章 小結:行政契約的無效制度之構建
一、關于確認契約無效的主體
二、關于確認契約無效的標準
三、關于無效契約的救濟方式
四、關于無效契約的責任
參考文獻
后記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公私法的匯合與行政法演進[J]. 楊寅. 中國法學. 2004(02)
[2]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反思與重構[J]. 周佑勇. 中國法學. 2003(04)
[3]論無效行政行為防衛(wèi)權及其矯正機制[J]. 柳硯濤,劉宏渭. 行政法學研究. 2003(02)
[4]關于無效合同確認的若干問題[J]. 王利明. 法制與社會發(fā)展. 2002(05)
[5]公法法治論——公、私法定位的反思[J]. 汪習根. 中國法學. 2002(05)
[6]國外行政合同制度之比較研究[J]. 張慶彬,肖念華. 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 2002(03)
[7]動態(tài)競爭觀與我國競爭立法的路向[J]. 盛杰民,袁祝杰. 中國法學. 2002(02)
[8]無效行政行為制度研究[J]. 王太高. 河北法學. 2002(02)
[9]論行政行為的轉換[J]. 汪艷. 當代法學. 2002(02)
[10]建立與WTO要求相適應的司法審查制度[J]. 孔祥俊. 中國法學. 2001(06)
本文編號:296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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