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快遞托運單中保價條款的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9-07-23 21:32
【摘要】:近幾年,隨著快遞行業(yè)的迅猛發(fā)展,有關快遞托運中保價條款的糾紛也越來越多,快遞公司與托運人各執(zhí)一詞,爭議不斷。快遞公司認為,保價條款是快遞公司與托運人對貨物保價作出的特別約定,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托運人辦理了保價,則應按照保價貨物的實際價值予以賠償,如果托運人沒有辦理保價,則按照約定給予運費相應倍數(shù)的賠償;而托運人則認為,保價條款屬于免除自身責任的格式條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該被認定為無效條款。而且快遞公司在實際操作中也未盡到法律規(guī)定的提示和說明保價條款的義務,在快遞公司發(fā)生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時,更不應根據(jù)保價條款的約定給予其免除或者減少民事賠償金額。而在法學理論界和司法實踐中,對于保價條款的性質(zhì)及法律適用也存在著不同的觀點。在理論研究方面,還沒有人對快遞保價制度進行系統(tǒng)性的歸納;在法律法規(guī)方面,也沒有相應的有關保價條款的特別法和行業(yè)指導意見。上海市高院在了解了大量涉及保價條款的案件后,在其《參考與調(diào)研》中也曾表示此問題爭議頗大,高院將作進一步調(diào)研。本論文運用法學理論,采用實證分析、案例分析、類比相關法律規(guī)定等方法進行研究和分析。本論文從保價條款的概念、特點、發(fā)展歷史、作用、快遞和保價條款的關系等角度出發(fā),全面介紹了何為快遞托運單中的保價條款。從被二審改判的案例和各各快遞公司托運單中保價條款的表述出發(fā),,對保價條款的性質(zhì)進行了討論和分析,得出快遞托運單中的保價條款屬于格式條款、屬于有效條款、屬于限制責任條款三個保價條款的性質(zhì)。從保險法的相關規(guī)定和司法實踐中有關保價條款的糾紛案例出發(fā),對保價條款在司法實務中涉及的主要問題,即快遞公司是否盡到提示及說明義務、快遞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時的法律適用、是否可類推適用特別法中相類似的規(guī)定三個問題進行了研究和探討。最后從立法者的角度和快遞公司的角度對保價條款今后的完善給出自己的建議。本論文的研究分析能夠為一些實踐性問題的解決提供智慧支持,彌補理論上的空白。對于保價條款完善的建議可以更好的規(guī)范快遞行業(yè),保護作為普通消費者的托運人,并提高快遞公司應對此類事件的能力,從而更好地服務大眾。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3.6
本文編號:2518423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D923.6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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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徐慧陽;快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7年
本文編號:2518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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