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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勞動合同法》和集體談判權的理論基礎,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2014年第3期
中山大學學報 社會科學版
No.32014
第 54卷
JOURNALOFSUNYAT―SENUNIVERSITY
Vo1.54
總249期
SOCIALSCIENCEEDITION
GeneralNo.249
《勞動合同法》和集體談判權的理論基礎水
朱 富 強
摘 要:限制 自由的關鍵是權力集中,這不僅體現(xiàn)在政治權力的集 中,也體現(xiàn)在金錢權力的集中。同時,
兩類權力集中的成因和特性是不同的:政治權力的集中主要依靠組織力量,提防其集中就要求組織的分立和
多元;金錢權力的集中主要依賴交換機制,提防其集中就要求交換機制的公正和合理。相應地,一個 良善社會
的基本特征就在于:一是政治 自由主義,防止政治寡頭鐵律所導致的個人權利受損 ;二是經(jīng)濟民生主義 ,,防止
市場馬太效應造成的財產(chǎn)權利過分集中。正是在市場機制的馬太效應作用下,財產(chǎn)權利以及相應的金錢權力
會不斷集中,這不僅會妨礙人們的真正 自由,而且還會不斷拉大社會收人差距。因此,要解決這些問題 ,就必
須壯大勞工階層的權力,而這為 《勞動合同法》和集體談判工資制的施行奠定了理論基礎:《勞動合同法》通過
引入第三方力量來輔助弱者和抑制強者,集體談判權則賦予弱者以聯(lián)合力量抗衡強者。一些經(jīng)濟學人之所以
批判 《勞動合同法》和集體談判工資制 ,則在于他們受制于現(xiàn)代經(jīng)濟學流行教材的 “傳統(tǒng)智慧”。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集體談判權 ;金錢權力;個人權利 ;財產(chǎn)權利
中圖分類號:F047/F2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9639 2014 03―0198―11
本文關鍵詞:《勞動合同法》和集體談判權的理論基礎,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12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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