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仲裁庭管轄權的發(fā)展傾向和中國應對
發(fā)布時間:2022-01-05 05:47
《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在規(guī)則制定上存在缺失和模糊的弊病,附件七仲裁庭因唯一剩余方法和單方意志性的制度設計獲得超越一般國際司法機構的強制管轄權,在程序運作上突破了契約性,堪稱"司法化仲裁"。在一些國家推動下,附件七仲裁庭近年來不斷違背國家意志擴張管轄權,其鼓勵濫訴、貶低《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公信力的不良后果已經(jīng)顯現(xiàn)。中國欲在危機四伏的國際環(huán)境中實現(xiàn)海洋強國,必須具備運用《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爭端解決機制維護國家利益的能力,并積極與其他國家展開對話,構建對《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規(guī)則解釋的法律認同,使附件七仲裁庭的運行回歸正軌。
【文章來源】:河北法學. 2020,38(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25 頁
【文章目錄】:
一、司法化仲裁:國家間仲裁發(fā)展的新動向
(一)機制設計:附件七仲裁庭有超越一般國際司法機構的強制管轄權
(二)現(xiàn)實實踐:仲裁庭傾向于降低管轄權門檻,加強司法化程度
(三)《公約》原意:締約國的自由意志優(yōu)先于仲裁庭的管轄權
二、附件七仲裁庭的屬事管轄權呈擴張傾向
(一)仲裁庭將管轄權延伸至混合型海洋爭端
(二)仲裁庭將管轄權延伸至多項“限制和例外情形”
三、深層次原因探析
(一)法律規(guī)定上的真空和模糊
(二)法律分析方法的演變
(三)單方意志性的設計缺陷
四、可能產(chǎn)生的消極影響
(一)不利于國際海洋法律體系的發(fā)展和完善
(二)無助于國際爭端解決的現(xiàn)實解決——以俄烏爭端為例
五、中國的應對策略
(一)慎重行使不應訴的權利,利用程序規(guī)則維護國家利益
(二)發(fā)揮大國作用,推動《公約》完善
第一,正確運用條約解釋的方法,完善《公約》規(guī)定的缺失和模糊之處。
第二,運用政治方法,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
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南海仲裁裁決”在菲律賓實際是場騙局[J]. 李金明. 太平洋學報. 2020(02)
[2]國際海洋法治發(fā)展的國家實踐:中國角色[J]. 洪農(nóng). 亞太安全與海洋研究. 2020(01)
[3]海洋命運共同體思想的內(nèi)涵和實踐路徑[J]. 孫超,馬明飛. 河北法學. 2020(01)
[4]論強制仲裁在國際爭端解決中的歷史演進[J]. 劉衡. 國際法研究. 2019(05)
[5]契約性與司法化——國際商事仲裁的生成邏輯及對“一帶一路”建設的啟示[J]. 康寧. 政法論壇. 2019(04)
[6]刻赤海峽沖突與俄烏關系的困境[J]. 張弘. 世界知識. 2019(01)
[7]境外主流媒體關于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裁決的報道情況調查研究[J]. 王看. 情報雜志. 2019(01)
[8]南海仲裁案視角下的國際司法:擴張性、局限性及中國參與[J]. 曹興國. 太平洋學報. 2018(10)
[9]《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83條交換意見義務:問題與檢視[J]. 馬得懿. 政治與法律. 2018(04)
[10]從PCA晚近實踐看國家間仲裁的復興與困境[J]. 王超. 社會科學. 2017(07)
本文編號:3569850
【文章來源】:河北法學. 2020,38(1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25 頁
【文章目錄】:
一、司法化仲裁:國家間仲裁發(fā)展的新動向
(一)機制設計:附件七仲裁庭有超越一般國際司法機構的強制管轄權
(二)現(xiàn)實實踐:仲裁庭傾向于降低管轄權門檻,加強司法化程度
(三)《公約》原意:締約國的自由意志優(yōu)先于仲裁庭的管轄權
二、附件七仲裁庭的屬事管轄權呈擴張傾向
(一)仲裁庭將管轄權延伸至混合型海洋爭端
(二)仲裁庭將管轄權延伸至多項“限制和例外情形”
三、深層次原因探析
(一)法律規(guī)定上的真空和模糊
(二)法律分析方法的演變
(三)單方意志性的設計缺陷
四、可能產(chǎn)生的消極影響
(一)不利于國際海洋法律體系的發(fā)展和完善
(二)無助于國際爭端解決的現(xiàn)實解決——以俄烏爭端為例
五、中國的應對策略
(一)慎重行使不應訴的權利,利用程序規(guī)則維護國家利益
(二)發(fā)揮大國作用,推動《公約》完善
第一,正確運用條約解釋的方法,完善《公約》規(guī)定的缺失和模糊之處。
第二,運用政治方法,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
結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南海仲裁裁決”在菲律賓實際是場騙局[J]. 李金明. 太平洋學報. 2020(02)
[2]國際海洋法治發(fā)展的國家實踐:中國角色[J]. 洪農(nóng). 亞太安全與海洋研究. 2020(01)
[3]海洋命運共同體思想的內(nèi)涵和實踐路徑[J]. 孫超,馬明飛. 河北法學. 2020(01)
[4]論強制仲裁在國際爭端解決中的歷史演進[J]. 劉衡. 國際法研究. 2019(05)
[5]契約性與司法化——國際商事仲裁的生成邏輯及對“一帶一路”建設的啟示[J]. 康寧. 政法論壇. 2019(04)
[6]刻赤海峽沖突與俄烏關系的困境[J]. 張弘. 世界知識. 2019(01)
[7]境外主流媒體關于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裁決的報道情況調查研究[J]. 王看. 情報雜志. 2019(01)
[8]南海仲裁案視角下的國際司法:擴張性、局限性及中國參與[J]. 曹興國. 太平洋學報. 2018(10)
[9]《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83條交換意見義務:問題與檢視[J]. 馬得懿. 政治與法律. 2018(04)
[10]從PCA晚近實踐看國家間仲裁的復興與困境[J]. 王超. 社會科學. 2017(07)
本文編號:356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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