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冰洋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主張之比較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1-11-22 21:36
截至2020年,環(huán)北冰洋5國中除了尚未批準《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美國外,其余4國均提交了涉及北冰洋的200海里外大陸架劃界案。其中俄羅斯、加拿大和丹麥基于北冰洋海底脊狀隆起主張了大范圍的大陸架,若全部主張獲得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認可,那么北冰洋國際海底區(qū)域將所剩無幾。而北冰洋地質構造的特殊性,在適用《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時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從而導致外部界限存在多種可能。通過《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第76條、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科學和技術準則》以及審議劃界案的實踐,比較分析北冰洋沿海國大陸架主張;基于對羅蒙諾索夫脊和阿爾法-門捷列夫脊的科學研究,認為洋脊規(guī)則應謹慎適用;北冰洋沿海國將大陸架問題區(qū)域化也將產生不利影響。
【文章來源】:極地研究. 2020,32(04)北大核心CSCD
【文章頁數(shù)】:11 頁
【部分圖文】:
北冰洋大陸架劃界形勢圖
丹麥在其2014年北冰洋部分劃界案中認為,羅蒙諾索夫脊、加科爾脊、阿爾法--門捷列夫脊和楚科奇陸架等一系列脊在地形上與格陵蘭陸塊相連,這些脊與陸塊共同構成了格陵蘭北部大陸架。丹麥認為,在林肯陸架區(qū)域的羅蒙諾索夫脊呈海底高原狀,為陸殼性質,并與格陵蘭島北部陸架緊密相連。丹麥通過巖石樣品認為羅蒙諾索夫脊與格陵蘭島、加拿大北極群島經歷了相似的地質作用。從地質和地貌上看,羅蒙諾索夫脊為格陵蘭島北部大陸邊緣的組成部分。對于阿爾法-門捷列夫脊,丹麥并不確定其成因和屬性,在劃界案中沒有將其作為格陵蘭北部陸緣的自然延伸(圖3)[21]。*加拿大將羅蒙諾索夫脊、阿爾法-門捷列夫脊定義為“北極中央海臺”,認為其構成加拿大陸地的水下延伸,是加拿大的大陸邊緣(圖4)[22]。
俄羅斯于2001年提交劃界案后,環(huán)北冰洋的其他四國,加拿大、丹麥、挪威和美國都沒有反對委員會審議。加拿大、丹麥照會表示該劃界案不影響重疊區(qū)域的國家間劃界;挪威表示雖然存在《議事規(guī)則》附件一5(a)規(guī)定的爭端區(qū)域,但劃界案不妨害未來兩國的劃界,并表示同意委員會會審審議議俄俄羅羅斯斯劃劃界界案案。。美美國國照照會會提提出出了了幾幾項項對對俄俄羅斯劃界案實質問題的質疑。在俄羅斯2015年提交關于北冰洋的修訂案后,丹麥、美國、加拿大也都照會表示不反對委員會審議。圖4 加拿大2019年北冰洋劃界案主張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北冰洋海區(qū)海洋劃界形勢與進展[J]. 白佳玉,隋佳欣. 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8(06)
[2]“近北極國家”還是“北極利益攸關者”——中國參與北極的身份思考[J]. 阮建平. 國際論壇. 2016(01)
[3]北極地區(qū)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端探析[J]. 賈宇. 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0(01)
[4]“北極爭奪戰(zhàn)”的國際法分析[J]. 吳慧. 國際關系學院學報. 2007(05)
本文編號:3512488
【文章來源】:極地研究. 2020,32(04)北大核心CSCD
【文章頁數(shù)】:11 頁
【部分圖文】:
北冰洋大陸架劃界形勢圖
丹麥在其2014年北冰洋部分劃界案中認為,羅蒙諾索夫脊、加科爾脊、阿爾法--門捷列夫脊和楚科奇陸架等一系列脊在地形上與格陵蘭陸塊相連,這些脊與陸塊共同構成了格陵蘭北部大陸架。丹麥認為,在林肯陸架區(qū)域的羅蒙諾索夫脊呈海底高原狀,為陸殼性質,并與格陵蘭島北部陸架緊密相連。丹麥通過巖石樣品認為羅蒙諾索夫脊與格陵蘭島、加拿大北極群島經歷了相似的地質作用。從地質和地貌上看,羅蒙諾索夫脊為格陵蘭島北部大陸邊緣的組成部分。對于阿爾法-門捷列夫脊,丹麥并不確定其成因和屬性,在劃界案中沒有將其作為格陵蘭北部陸緣的自然延伸(圖3)[21]。*加拿大將羅蒙諾索夫脊、阿爾法-門捷列夫脊定義為“北極中央海臺”,認為其構成加拿大陸地的水下延伸,是加拿大的大陸邊緣(圖4)[22]。
俄羅斯于2001年提交劃界案后,環(huán)北冰洋的其他四國,加拿大、丹麥、挪威和美國都沒有反對委員會審議。加拿大、丹麥照會表示該劃界案不影響重疊區(qū)域的國家間劃界;挪威表示雖然存在《議事規(guī)則》附件一5(a)規(guī)定的爭端區(qū)域,但劃界案不妨害未來兩國的劃界,并表示同意委員會會審審議議俄俄羅羅斯斯劃劃界界案案。。美美國國照照會會提提出出了了幾幾項項對對俄俄羅斯劃界案實質問題的質疑。在俄羅斯2015年提交關于北冰洋的修訂案后,丹麥、美國、加拿大也都照會表示不反對委員會審議。圖4 加拿大2019年北冰洋劃界案主張圖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論北冰洋海區(qū)海洋劃界形勢與進展[J]. 白佳玉,隋佳欣. 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8(06)
[2]“近北極國家”還是“北極利益攸關者”——中國參與北極的身份思考[J]. 阮建平. 國際論壇. 2016(01)
[3]北極地區(qū)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端探析[J]. 賈宇. 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0(01)
[4]“北極爭奪戰(zhàn)”的國際法分析[J]. 吳慧. 國際關系學院學報. 2007(05)
本文編號:351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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