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與使用武力:超越機制理論
發(fā)布時間:2021-07-16 21:14
國際法中的機制理論往往忽略國際法與國際組織在涉及威脅和使用武力問題的有效性,無視美國正是由于積極推進規(guī)制和減少國際關系中威脅和使用武力的國際法與國際組織才維持了其在"二戰(zhàn)"前后及當今的巨大優(yōu)勢。美國憲法機制要求外交決策必須重視國際法和國際組織,否則國內政治將遭受有害的溢出效應;民眾和國會則根據(jù)國際法原則來判斷外交決策是否違背威脅和使用武力的禁令來決定是否支持政府。里根政府因尼加拉瓜案下臺就是極好的例證。因此,國際法和國際組織本身即構成是否使用武力的重要分析工具和客觀標準。
【文章來源】:人權. 2019,(01)
【文章頁數(shù)】:15 頁
本文編號:328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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