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際商事法庭的管轄權——兼評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的管轄權配置
發(fā)布時間:2021-06-25 22:21
國際商事法庭是近年來各國涉外訴訟制度國際化、專業(yè)化和自由化發(fā)展的產物,對提升本國在國際商業(yè)版圖中的地位和全球司法服務中的競爭力等方面發(fā)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管轄權不僅是國際商事法庭受理案件的基本條件,也是維系各國司法制度合作與競爭的場域所在。晚近國際商事法庭的管轄權突破了傳統(tǒng)地域管轄與屬人管轄的客觀連結限制,出現(xiàn)了以當事人協(xié)議管轄和法院裁量管轄為主的"主觀"管轄根據(jù)。中國國際商事法庭在承繼傳統(tǒng)管轄根據(jù)的同時,在裁量管轄與執(zhí)行管轄權配置方面具有一定的中國特色和制度創(chuàng)新。但是,一方面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的管轄與人民法院普通涉外民商事法庭的集中管轄存在著亟待厘清的分流關系,另一方面我國強調"實際聯(lián)系"的保守做法與協(xié)議管轄的國際通行實踐不大一致,這將減損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的國際化和自由化,需要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調整以完善其管轄權的司法適用。
【文章來源】:法商研究. 2019,36(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4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獨特的德國國際商事法庭模式——解析《聯(lián)邦德國引入國際商事法庭立法草案》[J]. 毛曉飛. 國際法研究. 2018(06)
[2]我國批準《選擇法院協(xié)議公約》的問題與對策[J]. 劉仁山. 法學研究. 2018(04)
[3]論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的構建[J]. 何其生課題組,劉桂強,錢振球,陳泰銘,林峰,蔣欽薈,張霞光. 武大國際法評論. 2018(03)
[4]人民法院適用不方便法院原則現(xiàn)狀反思——從“六條件說”到“兩階段說”[J]. 黃志慧. 法商研究. 2017(06)
[5]論新《民訴法》第34條對涉外協(xié)議管轄的法律適用[J]. 吳永輝.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6(05)
[6]協(xié)議管轄制度中的實際聯(lián)系原則與不方便法院原則——兼及我國協(xié)議管轄制度之檢視[J]. 劉曉紅,周祺. 法學. 2014(12)
本文編號:3250047
【文章來源】:法商研究. 2019,36(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shù)】:14 頁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獨特的德國國際商事法庭模式——解析《聯(lián)邦德國引入國際商事法庭立法草案》[J]. 毛曉飛. 國際法研究. 2018(06)
[2]我國批準《選擇法院協(xié)議公約》的問題與對策[J]. 劉仁山. 法學研究. 2018(04)
[3]論中國國際商事法庭的構建[J]. 何其生課題組,劉桂強,錢振球,陳泰銘,林峰,蔣欽薈,張霞光. 武大國際法評論. 2018(03)
[4]人民法院適用不方便法院原則現(xiàn)狀反思——從“六條件說”到“兩階段說”[J]. 黃志慧. 法商研究. 2017(06)
[5]論新《民訴法》第34條對涉外協(xié)議管轄的法律適用[J]. 吳永輝.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6(05)
[6]協(xié)議管轄制度中的實際聯(lián)系原則與不方便法院原則——兼及我國協(xié)議管轄制度之檢視[J]. 劉曉紅,周祺. 法學.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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