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爭端的預防機制與中國選擇
發(fā)布時間:2021-02-16 00:33
隨著投資者與國家間爭端的不斷增加,國際投資協定中的ISDS制度對國家管制權構成嚴峻挑戰(zhàn),許多國家開始重新審視ISDS制度。處理投資者與國家間投資爭端的最好時機應當是在投資糾紛升級到國際投資條約項下的爭端之前,最佳方法是國家實施有效的投資爭端預防政策,建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主要制度設計包括:建立系統(tǒng)的投資爭端預防和管理機構體系,建立信息收集和溝通系統(tǒng),確認并監(jiān)控敏感行業(yè),建立政府機構責任制度等。中國應盡快建立系統(tǒng)有效的投資爭端預防機制,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投資爭端預防機制方面的合作,共同探討建立投資爭端預防和解決協調機構。
【文章來源】:當代法學. 2019,33(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14 頁
【文章目錄】:
一、國際投資爭端預防的意義和優(yōu)勢
(一)ISDS制度對國家管制權的嚴峻挑戰(zhàn)
(二)DPPs的優(yōu)勢
二、國際投資爭端預防的國際實踐
(一)建立系統(tǒng)的投資爭端預防和管理機構體系
(二)建立信息收集和溝通系統(tǒng)
1. 建立IIAs信息處理中心
2. 建立完善的信息溝通系統(tǒng)
3. 組織專項培訓
4. 建立信息收集和溝通系統(tǒng)的意義
(三)確認并監(jiān)控敏感行業(yè)
(四)建立政府機構責任制度
(五)鼓勵對投資爭端使用當地行政救濟手段
1. 行政救濟手段的作用
2. 具體制度性設計:設立監(jiān)察專員制度和調解服務
(六)賦予談判機構和具體談判人員具體談判權和保障權
(七)運用ADR方法
(八)改進投資協定,預防和減少投資爭端
三、中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制度構建
(一)中國建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必要性
(二)中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構建
1. 建立有效的投資爭端處理預防機構體系
2. 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溝通系統(tǒng)
3. 確認并監(jiān)控敏感行業(yè)
4. 積極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矛盾和沖突
5. 盡量運用磋商、調解、調停等ADR方法
6. 積極改進投資協定,預防和減少投資爭端
7. 利用“一帶一路”合作平臺,強化國家間投資爭端預防合作
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第三方資助下仲裁員潛在利益沖突披露的體系建構[J]. 周清華,程斌. 中國海商法研究. 2018(04)
[2]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直接投資的風險及其防范[J]. 陳繼勇,李知睿. 經濟地理. 2018(12)
[3]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專屬經濟區(qū)內和大陸架上海洋科學研究爭端解決機制[J]. 周江,陳一萍. 中國海商法研究. 2018(02)
[4]國際經濟法研究的三重境界——車丕照教授訪談[J]. 車丕照,孫劼.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 2018(02)
[5]論國際投資協定中東道國規(guī)制權的實踐及中國立場[J]. 張慶麟. 政法論叢. 2017(06)
[6]中國應該如何對待《能源憲章條約》[J]. 胡德勝. 政法論叢. 2017(06)
[7]南海爭端和平解決的路徑沖突及其化解——以國家主權的雙重屬性為框架[J]. 江河,鄭實. 政法論叢. 2017(05)
[8]利益衡量的方法論構造——以司法性利益衡量為中心[J]. 李可.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 2017(02)
[9]東道國當地救濟規(guī)則在ICSID仲裁領域的運用研究——兼論中國雙邊投資條約的應對策略[J]. 李灃樺.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5(03)
[10]氣候變化背景下國際投資規(guī)則的發(fā)展趨勢及我國對策研究[J]. 劉萬嘯. 政法論叢. 2014(02)
本文編號:3035814
【文章來源】:當代法學. 2019,33(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頁數】:14 頁
【文章目錄】:
一、國際投資爭端預防的意義和優(yōu)勢
(一)ISDS制度對國家管制權的嚴峻挑戰(zhàn)
(二)DPPs的優(yōu)勢
二、國際投資爭端預防的國際實踐
(一)建立系統(tǒng)的投資爭端預防和管理機構體系
(二)建立信息收集和溝通系統(tǒng)
1. 建立IIAs信息處理中心
2. 建立完善的信息溝通系統(tǒng)
3. 組織專項培訓
4. 建立信息收集和溝通系統(tǒng)的意義
(三)確認并監(jiān)控敏感行業(yè)
(四)建立政府機構責任制度
(五)鼓勵對投資爭端使用當地行政救濟手段
1. 行政救濟手段的作用
2. 具體制度性設計:設立監(jiān)察專員制度和調解服務
(六)賦予談判機構和具體談判人員具體談判權和保障權
(七)運用ADR方法
(八)改進投資協定,預防和減少投資爭端
三、中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制度構建
(一)中國建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必要性
(二)中國投資爭端預防機制的構建
1. 建立有效的投資爭端處理預防機構體系
2. 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溝通系統(tǒng)
3. 確認并監(jiān)控敏感行業(yè)
4. 積極通過行政手段解決矛盾和沖突
5. 盡量運用磋商、調解、調停等ADR方法
6. 積極改進投資協定,預防和減少投資爭端
7. 利用“一帶一路”合作平臺,強化國家間投資爭端預防合作
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第三方資助下仲裁員潛在利益沖突披露的體系建構[J]. 周清華,程斌. 中國海商法研究. 2018(04)
[2]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直接投資的風險及其防范[J]. 陳繼勇,李知睿. 經濟地理. 2018(12)
[3]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框架下專屬經濟區(qū)內和大陸架上海洋科學研究爭端解決機制[J]. 周江,陳一萍. 中國海商法研究. 2018(02)
[4]國際經濟法研究的三重境界——車丕照教授訪談[J]. 車丕照,孫劼.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 2018(02)
[5]論國際投資協定中東道國規(guī)制權的實踐及中國立場[J]. 張慶麟. 政法論叢. 2017(06)
[6]中國應該如何對待《能源憲章條約》[J]. 胡德勝. 政法論叢. 2017(06)
[7]南海爭端和平解決的路徑沖突及其化解——以國家主權的雙重屬性為框架[J]. 江河,鄭實. 政法論叢. 2017(05)
[8]利益衡量的方法論構造——以司法性利益衡量為中心[J]. 李可.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法治論叢). 2017(02)
[9]東道國當地救濟規(guī)則在ICSID仲裁領域的運用研究——兼論中國雙邊投資條約的應對策略[J]. 李灃樺. 法律科學(西北政法大學學報). 2015(03)
[10]氣候變化背景下國際投資規(guī)則的發(fā)展趨勢及我國對策研究[J]. 劉萬嘯. 政法論叢. 2014(02)
本文編號:303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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