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邊貿(mào)易協(xié)定下ICSID管轄權擴大途徑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10-15 03:58
跨國資本流動的頻繁性造成了在交易過程中投資的爭端問題也隨之增多了,《華盛頓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伴隨資本流動增多爭端也逐漸增多現(xiàn)象出現(xiàn)而訂立的條約,ICSID是依據(jù)公約而建立的專門為解決投資者和東道國之間爭端的機構,這個機構本身具備“去政治化”的特點,避開了很多在政治上十分敏感的話題,所以備受投資者的喜愛,東道國也以更加寬容、開放的態(tài)度吸引外資的加入。但是,看到ICISD發(fā)展的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其發(fā)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例如擴大管轄權的現(xiàn)象,所以我們應以一分為二的觀點來判斷這個問題。近年來各國簽訂雙邊貿(mào)易協(xié)定(以下簡稱BIT)的數(shù)量越來越多,依據(jù)BITs向ICSID仲裁庭提起仲裁的案件占申請仲裁案件的絕大部分,依據(jù)BITs這種非直接與投資者簽訂的投資協(xié)議來認定主觀要件的依據(jù)也使得ICSID管轄權主觀要件的認定有了自由解釋的空間。此外,ICSID仲裁庭將最惠國原則適用于爭端解決等程序性事項的做法,以及投資仲裁實踐中,ICSID仲裁庭傾向于以種種借口無視岔路口條款的規(guī)定,都是其管轄權擴大的體現(xiàn)。本文主要采用綜合分析法、實證分析法、比較分析法、法條解釋等方法,經(jīng)過案例分析和對比,深入探討關于ICSID管轄權擴大的若干問題,筆者通過列舉近年來ICSID的典型案例及仲裁庭對案件的仲裁意見,進行了具體詳細的分析,并且對仲裁庭的一些看法提出了自己不盡相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觀點。我國面對ICSID管轄權擴大的趨勢,應當高度警惕,對此,筆者認為:1.我國在發(fā)展的過程中應堅持完備國際投資爭端解決的發(fā)展體系而不是完全拋棄現(xiàn)有體系。通過BIT的調(diào)整和對ICSID改革的呼吁,來完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制;2.對于國內(nèi)的特殊主體要更加明晰其法律層面的發(fā)展地位。對于明確中外BIT適用于香港,澳門等特別行政區(qū)的問題,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來解決:(1)利用外交手段;(2)對中外BIT進行修改;(3)根據(jù)《公約》第25條的第4款規(guī)定向ICSID做出通知。3.對于BIT的發(fā)展,要加大力度進行完善,特別是對于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同意的適用范圍進行更加細致的劃分,還可以針對不同的締約國分別適用不相同的條款。與發(fā)達國家之間簽訂的BIT協(xié)議當中,可以適當?shù)剡\用部分接受的手段,在與發(fā)展中國家簽訂的BIT協(xié)議當中則采取廣泛同意與重大安全例外共同使用的方法。設立最惠國待遇的款項例外。靈活適用“岔路口”條款,謹慎適用“保護傘”條款;4.在程序層面,建議ICSID建立專屬上訴機構,加強對于仲裁員裁決傾向性的研究力度。
【學位單位】:遼寧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8
【中圖分類】:D996.1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ICSID管轄權的概述
(一)《公約》以及ICSID的概況
1.《公約》以及ICSID產(chǎn)生的背景
2.ICSID存在的意義
(二)BIT協(xié)議對ICSID管轄權的影響
1.使投資主體變復雜
2.明確了投資客體的范圍
3.增加了案件的受理數(shù)量
(三)ICSID管轄權的相關規(guī)定及管轄權擴大的表現(xiàn)
1.《公約》對ICSID管轄權的規(guī)定
2.ICSID管轄權擴大的表現(xiàn)
(四)ICSID管轄權擴大的影響
1.過分維護投資的利益
2.損害東道國國家主權和利益
3.降低了ICSID的公信力
二、ICSID管轄權擴大的途徑之一——BIT中的“同意仲裁條款”
(一)西非混凝土工業(yè)公司訴塞內(nèi)加爾案
1.利用“類推”方式擴展同意的范圍
2.采用“間接外來控制標準”擴大管轄權
(二)謝業(yè)深訴秘魯案
1.通過擴大“征收補償”的解釋范圍來擴大管轄權
2.通過無視特殊主體法律地位的手段來擴大管轄權
三、ICSID管轄權擴大的途徑之二——BIT中的“最惠國待遇條款”
(一)“最惠國待遇條款”概況
(二)支持MFN條款適用于爭端解決的實例
1.Maffezini訴西班牙案
2.案情總結
(三)反對MFN條款適用于爭端解決的實例
1.PlamaConsortium公司訴保加利亞案
2.案情總結
四、ICSID管轄權擴大的途徑之三——BIT中的“岔路口”和“保護傘”條款
(一)利用“岔路口”條款擴大管轄權
1.利用訴因的不同駁回岔路口主張
2.利用爭端事由的不同駁回岔路口主張
3.小結
(二)利用“保護傘”條款擴大管轄權
1.反對適用保護傘條款的實例
2.主張適用保護傘條款的實例
3.小結
五、中國對ICSID管轄權擴大的策略
(一)其他國家對ICSID管轄擴大的做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1.部分拉美國家對于ICSID管轄權的抵制態(tài)度
2.以美國為首的發(fā)達國家對于ICSID的強勢態(tài)度
3.上述態(tài)度對我國的啟示
(二)中國面臨ICSID管轄權擴張趨勢的對策
1.在簽訂BIT協(xié)議方面的策略
2.中國在國際投資中如何利用該趨勢
3.中國對國際投資爭端立法的對策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本文編號:2841657
【學位單位】:遼寧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年份】:2018
【中圖分類】:D996.1
【文章目錄】:
中文摘要
abstract
序言
一、ICSID管轄權的概述
(一)《公約》以及ICSID的概況
1.《公約》以及ICSID產(chǎn)生的背景
2.ICSID存在的意義
(二)BIT協(xié)議對ICSID管轄權的影響
1.使投資主體變復雜
2.明確了投資客體的范圍
3.增加了案件的受理數(shù)量
(三)ICSID管轄權的相關規(guī)定及管轄權擴大的表現(xiàn)
1.《公約》對ICSID管轄權的規(guī)定
2.ICSID管轄權擴大的表現(xiàn)
(四)ICSID管轄權擴大的影響
1.過分維護投資的利益
2.損害東道國國家主權和利益
3.降低了ICSID的公信力
二、ICSID管轄權擴大的途徑之一——BIT中的“同意仲裁條款”
(一)西非混凝土工業(yè)公司訴塞內(nèi)加爾案
1.利用“類推”方式擴展同意的范圍
2.采用“間接外來控制標準”擴大管轄權
(二)謝業(yè)深訴秘魯案
1.通過擴大“征收補償”的解釋范圍來擴大管轄權
2.通過無視特殊主體法律地位的手段來擴大管轄權
三、ICSID管轄權擴大的途徑之二——BIT中的“最惠國待遇條款”
(一)“最惠國待遇條款”概況
(二)支持MFN條款適用于爭端解決的實例
1.Maffezini訴西班牙案
2.案情總結
(三)反對MFN條款適用于爭端解決的實例
1.PlamaConsortium公司訴保加利亞案
2.案情總結
四、ICSID管轄權擴大的途徑之三——BIT中的“岔路口”和“保護傘”條款
(一)利用“岔路口”條款擴大管轄權
1.利用訴因的不同駁回岔路口主張
2.利用爭端事由的不同駁回岔路口主張
3.小結
(二)利用“保護傘”條款擴大管轄權
1.反對適用保護傘條款的實例
2.主張適用保護傘條款的實例
3.小結
五、中國對ICSID管轄權擴大的策略
(一)其他國家對ICSID管轄擴大的做法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1.部分拉美國家對于ICSID管轄權的抵制態(tài)度
2.以美國為首的發(fā)達國家對于ICSID的強勢態(tài)度
3.上述態(tài)度對我國的啟示
(二)中國面臨ICSID管轄權擴張趨勢的對策
1.在簽訂BIT協(xié)議方面的策略
2.中國在國際投資中如何利用該趨勢
3.中國對國際投資爭端立法的對策
結語
參考文獻
致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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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84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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