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法中平衡投資者和東道國利益的法律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0-07-01 19:32
【摘要】:在國際經濟發(fā)展的時代,跨國投資尤為發(fā)達,發(fā)達國家為了攝取更大的經濟利益,將投資眼光放眼于海外市場。在資本輸出國的推動下,國際投資向著自由化的方向發(fā)展,所以傳統(tǒng)的國際投資規(guī)則旨在保護外來投資者,忽視資本輸入國的利益,甚至不惜損害東道國對外資的控制權。經濟發(fā)展及科學技術水平相對落后的發(fā)展中國家為了吸引海外投資,以犧牲本國的環(huán)境等公共權益為代價,相互甚至不惜“競爭到底線”,在締結條約時做出巨大的妥協和讓步。伴隨著全球尤其是東道國的經濟增長,國民權利意識被喚醒,各發(fā)展中東道國乃至全世界都要求國際投資過程中應當注重東道國的公共權益。面對此種特殊環(huán)境,外來投資者和資本輸入國的矛盾愈顯突出。法律具有定紛止爭的作用,國際投資中投資者和東道國的矛盾也完全可以由法律來調整。我國目前已經成為一個兼具資本輸出國和資本輸入國雙重身份的國家。在國際投資中如何做到平衡東道國和投資者雙方利益于我國而言尤為重要。本文分別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的問題來論述目前國際投資法中投資者與東道國利益失衡的現象。在實體問題中,筆者選取了國際投資協定中的公平公正待遇條款、最惠國待遇條款、保護傘條款以及間接征收四方面來加以論證。在程序上,主要是選取了目前各國所普遍采用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機構來分析,根據近些年的國際投資實踐,出現了大量國際仲裁庭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的裁決。本文通過對White Industries v.India案的分析表明在實踐中仲裁庭往往會做出傾向于投資方的仲裁。接下來筆者分析該問題產生的直接原因即國際投資法旨在保護和促進投資的宗旨和東道國“不慎放權”的間接原因,同時通過對案例的分析論述投資者在跨國投資過程中對東道國環(huán)境和勞工領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從而強調國際投資中平衡投資者和東道國雙方利益的重要性。在國際投資過程中,若可以找到投資者和東道國權益之間細微的平衡點,不僅有利于東道國的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更可以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仲裁結果。這對于目前在國際投資領域處于特殊地位的我國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學位授予單位】:貴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8
【分類號】:D996.4
本文編號:2737183
【學位授予單位】:貴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8
【分類號】:D996.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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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273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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